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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L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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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monkey
個人覺得還是因為危機感吧。
明星混的是娛樂圈,靠的是電視電影或者音樂這些作品來讓大眾熟知,但現在網路速度發展的很快,有些娛樂圈的明星甚至都沒有網紅那麼有名氣。
現在娛樂圈的發展速度飛快上漲,但隨之而來的,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想進入娛樂圈,成為一個明星,所以娛樂圈的競爭就開始變多了起來,資源的分配也會少很多。
相對於網紅來說,他們在網路上其實是有著很大的號召力的,從某年某節目中,一位女明星因為喊了某網紅的名字,而被那位網紅的粉絲一直狂噴上了熱搜可以看出,網紅對於大眾來說,可以比明星更能接近。
而有些時候,一些高人氣的網紅一場直播高的可以賺上百萬,而一場直播也僅僅不過是幾個小時而已,而對明星而言,如果要想賺到更多的錢,他們得進入劇組,參加節目,有時候可能很久都不能休息一次。
就像某音上面的那些網紅們,只是隨便在一條短影片裡面插幾條廣告,就有可能得到上十萬,或者百萬的廣告費,這些對於明星而言,是很難做到的。
明星靠的是名氣,如果一個明星長時間沒有作品,或者說長時間沒有出現在大眾的面前,以現在娛樂圈更新換代的速度,可能那個明星就會被淘汰。
而網紅不同,他們可以一直在網上和大眾們或者粉絲們互動,甚至開通直播,每天都和粉絲打在一起,除非是自己犯了什麼錯,又或者因為某種不相干話語被官方或者相關部門封殺(相關事件大家都知道,就不多說了。),所以說,這些網紅的人氣只會上漲,很少會下降。
總得來說,網紅比明星更能圈錢,更能被大眾認識,所以,為了人氣,或者說為了錢,一些明星也開始做一些網紅才會做的事情也是正常的。
網紅這個東西根本不是一個新鮮的東西,而是一種商業模式,今天移動端產生了,我總結了3個新的特點。
第一個是互動,社交媒體發展到今天,互動是最重要的。為什麼中央電視臺今天沒有人看了,地方臺也沒有人看了?大家都在看手機,只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手機沒有監管,所以我們的內容可以隨便亂做,這就是UGC,千萬不要把我們的內容搞得太高大上,我們就算做PGC也請做得低俗一點,否則你沒有流量。在沒有監管的場所裡面我們去做事情,請做得LOW一點,請做得接地氣一點。
更重要的是今天移動端的所有媒體都可以互動。所以你無論做影片還是內容還是紅人,不要擺著臉,要跟你的粉絲互動。所以做直播的,凡是互動就有粉,不互動的都死了。如果中央電視臺開放了互動頻道,央視主持人正在現場播的時候,可以和場下互動,我覺得一定會很好,電視將會重新點燃。所以今天你們研究社交媒體,研究網紅,如果不懂互動,那麼你就進入了一個死路。
第二個是細分,我們又在搞泛娛樂,泛娛樂是怎麼搞的東西?包括很多人定位我的目標,我一定要清晰的細分定位,包括給你紅人定位,細分的定位是什麼?細分就是一定要對人群細分,為什麼要細分?因為手機出現了,不細分不行了。
原來在PC端淘寶和京東一搜索可以搜200頁,2500條單品資訊,每一頁都有流量,一個觀眾可以在淘寶上PC端來回地翻。但是進入移動端,在移動端你們都不願意翻了,讓你在手機端劃2500個單品看你會吐的。所以進入移動端百度都死了,搜尋流量不斷在下降,推送流量在不斷增加。而且由於人群的細分化,我們看到流量也細分了。你今天再不細分,還做大IP,必死無疑。所以細分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只有細分,你才能控制。
第三個是社群,所有的電商進入這樣的領域內,一定是要做社群的。你有10萬個粉絲不重要,一篇文章下面有1萬個贊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和你的粉絲互動,你真的要把粉絲掌握在你手裡。這樣淘寶和天貓就害怕了,因為他們失去了對流量的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