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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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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娟娟520
其實婚姻不管吵架也好,分居也好。真正造成離婚莫過於心灰意冷,心中無愛。
婚姻的本身可以說是愛情的昇華的結果,心中無愛的婚姻不能叫做婚姻,叫做“搭夥”。
我見過爭吵一輩子還一直恩愛的。我也見過分居幾年,老婆生病老公徹夜照顧的。我也見過老公誤入歧途背叛家庭,最後獲得原諒攜手最後的。
婚姻就像一杆秤,婚姻的兩人在左右兩側。中間的支點就是愛。只要愛還在,不管哪一邊上升和下降,它總有機會回到平衡。
但是心中無愛,那麼支點從來就沒有過,那又談何婚姻。
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犯錯和衝動的時候,尤其婚姻中兩個不一樣的人磨合在一起,相守一輩子,犯錯更是很平常的事。只是事情大小造成的結果不一樣。
如果真的有愛,那他就可以迷途知返。
如果真的有愛,那他們就會相互包容。
如果真的有愛,那他們就可以白頭到老。
如果真的有愛,那他們的愛情才叫做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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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季的人
婚姻到了什麼地步的程度必須離婚?真的沒有必要存在下去的了?
婚姻是夫妻二人之事,到什麼程度必須離,沒有存在下去的必要。
簡單說婚姻其實也是一個兩個人,組成一個家的合同。
在一方沒有按合同的條款做事,也就是婚姻法的法規,另一方可以申請離婚。
至於誰是誰非,法律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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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冰竹講故事
婚姻到了什麼地步的時候就必須離婚,真的沒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了?什麼情況必須離婚。作為女人,我覺得至少有三條:
一、家暴。在婚姻家庭中,如果男人家暴,無論他有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多麼可以理解的背景,都必須離婚,不能再繼續在一起。因為家暴是最傷人心,也最體現一個男人修養人品有問題的事情。
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特別是中國這麼一個經濟條件還不算太好,大多數人都過著為了生活必須努力打拼的時候,男人不去體貼和自己患難與共的妻子,反而動手,那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原諒的。
二、出軌。兩個人結婚之所以要辦結婚證,就是要讓彼此的夫妻關係得到法律的效力。這個關係一旦確立,就需要在法律的範圍內,彼此忠誠,彼此承擔,彼此扶助。
彼此忠誠,就是要求一夫一妻,不能和婚姻以外的人發生任何類似夫妻的關係。如果有,即便是沒能到使用法律武器懲罰的程度,那麼在心理上,另一半也是無法接受的。
彼此承擔,就是要承擔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彼此扶助,就是指在任何一方出現問題的時候,要共同努力,互相支援,走出困境。
三、漠視。如果在婚姻家庭中,其中一方對另一方長期漠視,表現為不尊重你,輕視看不起你,毫不考慮你在婚姻家庭中的所有權力,也不關心你的一切。
只是自私地只想著自己,無論是經濟收入,家庭事務,孩子成長,還是精神慰籍,都從來和你無關,一概不理不睬,甚至還不如合租的陌生人,那麼這種人也真的可以離婚了。
夫妻既然走到一起,共同組成一個家庭,那麼就應該同舟共濟,一起面對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應該是伴侶、戰友,是最密切的合作伙伴,共同戰勝生活所有的妖魔鬼怪,共同撫養好兒女,最終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如果不能做到,至少也應該讓自己努力去做,而如此出現以上三種情況,那麼對妻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這樣的男人也不配作為丈夫再繼續存在於自己的生活,而應該及時抽身,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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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雙方在一起過日子一旦覺得度日如年,彼此不對眼,視對方可有可無,動輒打鬧,同床異夢或者乾脆分居,到了這個地步,姻緣已斷,再續下去對雙方都是折磨,與其折磨還不如散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