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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是大學同學,我們畢業後在同個公司工作,之後又住在一起,為了節省房租,我們住的是一房一廳,我跟她都偏瘦所以睡同一張一米八的床。平時除了上班會一起去看電影,逛街,散步,旅遊,算是感情非常深厚。 後來她男朋友養了一隻貓,一次她說把貓放我們住這邊養一個星期,她男朋友換工作搬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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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胖墩情感領悟

    我和她是閨蜜吧,從初中開始一起。同班,因為她家裡條件不太好,我是走讀生,她住校,我每次從家裡回去都會帶吃的和她一起吃。生活上也會幫她。後來我考上高中,她分數不夠去上了中專,我們一直書信來往。高考結束我考上了大學,她中專畢業在一家單位工作。

    大三的時候我遇到了一些急事需要錢就找她借了一千塊錢,因為當時要去一個偏遠的山區見習,那時候不像現在那麼方便,轉賬什麼的只能去銀行,山裡訊號也沒有。就沒有來得及及時告訴她。

    一個星期以後我剛回到學校,就收到她發來的很多資訊,說我電話也不接,資訊也不回,對於她來說一千塊錢是她一個月的工資,當初借錢給我是因為信任,想不到我是這樣的人,為了一千塊錢連電話都不接了,反正說話各種難聽,就覺得我是故意騙了她一千塊錢。我沒有解釋什麼,我才知道原來我把人家當生死之交,而人家把我當這樣的人。我把錢以最快的速度給她轉了過去。之後我和她再沒有聯絡。

    過了大概兩年左右,有一天她突然給我發了資訊說就當是她錯了,她當時是因為太著急亂說話。我說是我自己去的匆忙,沒來得及和她說明原因。

    可是我們的感情已經不可能像以前一樣了。之後我們都不怎麼聯絡。只是留了彼此的聯絡方式。後來我才知道她和我另外一個朋友說我為了一千塊錢怎麼怎麼的時候,那個朋友告訴她我是因為去山裡見習,不是為了逃避還她錢。她卻和很多人這樣說我。

    有些感情我們自己看得很重,其實別人根本沒當回事,人有的時候真的別把感情看得太重,最後受傷的真的是自己。

  • 2 # 阿濤生活日記

    好傷感!!!這樣說起還真是有一個知己,想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我們一起學習,一起吃飯,就差一起睡覺了;後來由於一點瑣事,發生了爭吵,我們就不再一起學習,各自吃飯,見面大老遠躲開,低頭避免尷尬;真的感覺到了特別的孤單和尷尬,其實想一想真的沒有必要的,後來他主動找我一起去吃飯,慢慢的慢慢的又回到了從前。高中時期的我們還是那麼的青澀,那時候資訊科技還沒有這麼先進,甚至連個手機都沒有,由於不在一個縣城已經失去了聯絡,我感覺那是我遇見的可以算上一個真正的朋友了,現在還會時常想起,但也只是回憶了。

    沒有不離別的青春,沒有不散場的宴席,沒有不落幕的表演,沒有不失去的東西,青春,是每個人最華麗的邂逅。人永遠不知道,誰哪次不經意的跟你說了再見之後,就真的不會再見了。

  • 3 # 進階吧!卑微

    有吧。有一個朋友,感情一般的那種,言辭平淡的爭論之後變為路人。釋懷後現在也就是見面了能點頭打個招呼的那種。

    原因是因為我不想繼續做她的朋友。因為很單純的就是不喜歡這個人了。因為我性子屬於比較那種不敢拒絕別人的人,別人叫你做什麼,如果能幫上忙那就會不好意思拒絕。可能也是臉皮太薄吧。

    她讓我幫她拿個東西到屋子外等她來拿,我願意,可是讓我足足等了半個小時,我就不開心了。

    她讓我幫她端一下化妝鏡,因為想有更好的角度去照鏡子剪劉海,當時我正在吃午飯的,我以為很快的,所以我願意,但她前前後後搞了好久,我就不開心了。

    她讓我借她電腦,我願意,但借了幾天而且弄得我電腦很卡,我就不開心了。

    總之,你是我朋友我才願意幫你,但我不是奴隸。以此理由跟她攤開牌爭吵了。也算是鼓起勇氣了。

    沒有誰對誰錯,以上這些其實都很平常。就是不想做朋友了呢。

    自然關係變得很尷尬,從此淪為路人。儘量能避著就避著。剛開始會有後悔幹嘛攤牌吧。會想著是不是太過分了,別人也沒拿你當奴隸啊,舉手之勞嘛,況且是你自己不懂拒絕啊。後來就想還是別想了,不喜歡了就是不喜歡了呀,幹嘛要勉強呢是吧。後天時間沖淡了一切。畢竟不是深仇大恨,見了面打個招呼還是很ok的。而且微信上看到她發有意思的東西還是會點贊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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