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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月輕風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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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泉1454033
在孩子找物件之前應該給他把利害關係說清楚了,至於孩子聽不聽,以後該怎麼選擇,該跟誰結婚過日子,該怎樣過日子,我覺得家長都沒必要再參與了!因為古人云三十而立!成人了無論他過的好壞都是他自己的選擇!父母若參加到其中孩子過好了說是他選擇的對,孩子過得不好了埋怨父母攪和的,所以無論他過得好還是壞,他自己去承受埋怨不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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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舟書海上
我們中國的傳統,對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人類文明對諸多傳統的抨擊越發明顯,自由戀愛單身貴族丁克族變性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同性婚戀合法化等等,說明人類不僅僅再滿足在侷限的傳統理念裡生存。至於所謂的適婚年齡,在這日新月異不斷髮展進步的新社會,那自然也不能再用傳統的理念來對待了,什麼沒男女朋友了,什麼法定婚齡了,三十大幾四十左右了,都不是那麼重要了!
當然,對這新社會下的孩子們不重要的婚戀事,在傳統的父母眼中仍是絕對頭等大事,但那有什麼辦法呢,同在一個新社會同是地球人,必須也要有新的思想來應對才是!說白了那就是父母要想開一點,一代人不管一代人的事,兒孫自有兒孫福,不要什麼都大包大攬,尤其這婚戀之事,那是自覺自願水到渠成的事急也急不來,總之父母還是不要干涉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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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婚姻也有陰晴圓缺
干預行為應該以真心為子女幸福考慮為前提,而不是為一己私利,盲目支援或反對。干涉也應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度,不要有過激行為。 面對適齡孩子的婚戀問題,個人認為,父母應做好以下方面:
一、擺正自己的心態,對孩子的婚戀問題保持理性、客觀的態度。孩子本身是獨立客體,不應視為自己的私人物品,更不應用其婚戀問題滿足自己任何期望。
二、干預工作應做在前面,在孩子成人後即可和孩子聊聊擇偶問題,讓他知道好的婚姻應該是雙方三觀一致,並願意互相包容,為孩子建立一個正確、成熟的婚姻觀。
三、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相信孩子的眼光與想法。他找與不找,結與不結,都有他自己的考慮,不要用世俗觀念來綁架孩子。
四、要把握大方向與原則性問題,多注重考察對方人品方面。
1、如果對方人品好,勤勞善良,僅是因為目前經濟不如意,則可適當放寬並支援,不要為了私利及攀比心理盲目否定對方。
2、如果對方有暴力史、或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或如果對方家庭成員人品有問題,則應嚴厲表明反對態度,並注意規勸方式和方法,多做孩子工作,講明二人不合適及未來可出現的一切問題,明確讓其放棄。
3、盡人事,聽天命。在做完自己能做的所有努力後,如果事仍與願為,則祝福孩子,不要用父母緣分相逼迫。
總之,父母在適齡孩子的婚戀問題上應尊重孩子意願,把握大方向及原則問題才是關鍵,盡力而為,用自己的閱歷與經驗為其做好的參考,而不是威脅。如果孩子真與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那麼也應儘量做到愛屋及烏,不讓自己的孩子左右為難。
回覆列表
不應該干涉。
可以關心,可以過問,可以建議,可以幫忙介紹物件,最後決定權還在孩子,父母不要干涉。
孩子到了適婚年齡,都是成人了,自己知道自己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而孩子想要的生活,和父母想讓孩子過上的生活不一定相同。
有一個朋友,孩子早過了適婚年齡。父母看別的同學都抱孫子了,總是催著孩子找物件結婚,結果孩子如父母所願結婚了。父母終於去了一塊心病。結果沒過多長時間,孩子就離婚了。
從此,再也不干涉孩子的事了。
這樣的事還真不少。
現代人都追求獨立,都有個性,自己一個人過也是一種生活選擇。
不能為了結婚而結婚,如果沒遇到與自己同頻的那個人,找個人勉強生活在一起,兩個人可能都不舒服。
所以,一切隨緣,有情人終成眷屬。沒有情的人不要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