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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方誌

    中國曆代均設定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史官。各朝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記錄類和編纂類兩者。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發展過程中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後來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歷史。

    每一個朝代都設有“起居注官”,就是記錄當朝皇帝每天所做的所有事情的官員。每天他們都會一直陪伴在皇上身邊(晚上他們當然還是要出宮去的,剩下的工作由專門的太監記錄),記錄皇帝一天的所作所為。都要用心填寫,寫錯了就是犯了大罪。每一個月他們都會將記錄的皇帝起居注重新裝訂成一本書,叫“XX皇帝起居注”等皇帝死了,下一位皇帝還要用上一位皇帝的起居注編寫上一位皇帝的“實錄”叫“X(朝代)XX(皇帝的廟號)實錄”,比如“清太祖實錄”、“清太宗實錄”等等。等到這個朝代被下一個朝代所取代,下一個朝代的皇帝都要用上一個朝代每一位皇帝的實錄編寫上一個朝代的正史,比如明朝修元史,清朝修明史。歷史就是這樣因一朝一朝的更替,被眾所周知的。

  • 2 # 袁聰

    古代史官編輯、編寫記載歷史:每天有,但是不多。主要重點記載重要、重大歷史事件的人、事、物等。

    古代史官編輯、編寫記載歷史:不可能面面具到,事事描寫、敘寫、闡明述說、釋義、解釋、解答。做不了,也做不到,更不能一應俱全、一呼百應。

    古代史官編輯、編寫記載歷史:我個人認為,只有85%左右是真實、真正的歷史記載,剩下的15%左右,都有史官編輯、編寫的個人意志和意識形態、心態等成份在裡面,按照史官自己的思維邏輯、主張等,來編輯、編寫記載歷史。

  • 3 # 藏於心力於行

    這裡換一個方向從旁面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春秋晉國趙盾曾派手下弒君,為掩人耳目在弒君前假裝出國,結果史官如實記載為“趙盾弒其君”。他雖然意圖改變史官看法而不得。

    同樣的故事在齊國也發生過,說的是齊莊公與大臣崔杼老婆私通,如此奇恥大辱崔杼當然也不能忍受,便設謀殺了自己的國君。同樣,他也採取了極端手段企圖阻止史官如實記載這件事,在殺掉史官三兄弟的兩個哥哥後仍然不能讓勇敢正直的三弟停筆記錄“崔杼弒其君”。所以我想說的是不管史官每天記錄還是挑大事記錄不是重點,重點是史官是否有氣節和職業操守。

  • 4 # 不正經鳩摩智

    古代史官,隨著歷史發展,逐步大體分化出記錄和編撰兩種職能。

    作為記錄者,自然是事無鉅細,要記錄帝國內每天發生的種種事件,然後存檔以供參閱和編撰。其中就有這樣一類人,是整天跟在君主屁股後面,記錄皇帝的生活起居和所作所為。按照規矩,記錄的人要秉筆直書,做到君舉必書,而且君主還不能看。但是,隨著君權強化,越來越多的君主開始厚顏無恥的干涉記錄,所以,記錄者要做到君舉必書、秉筆直書已經越來越不容易(第一個壞規矩的就是李世民,虧心事做多了的君主)。

    君王與記錄者,一個呢是希望自己在錄本里留下好名聲,一個呢是希望誠實的記錄所發生的一切,不管好壞。這有時候二者的期望就矛盾了,比如當皇帝做了醜事,出了錯的時候,你老老實實的寫,這要是讓後世看到,不是給自己抹黑嘛?於是,記錄者有時就得被迫於君主的壓力只得選擇性的忽略不好的,或者把不好的粉飾成好的。(李世民先生和朱棣先生,我沒有在說你們,您二位老拿胳膊肘捅我是咋回事)

    所以記錄的史官肯定是天天都要記的,至於記什麼,甭管什麼大事小事,已經越來不由史官完全掌控了,君主說是大事,那它就是大事,君主說它是小事,那它就是小事,君主說它沒發生過,那它就沒發生過。

    我們歷代都有給前朝編撰歷史的慣例,而且是基本基於前朝的各種官方檔案、記錄、檔案等,如果這類材料有問題,那麼修出來的史書就無法讓人信服,況且,給前朝修史的本朝,有時往往又出於政治需要會對前朝歷史進行一些“處理”,這就更讓史書公信力受質疑(重點@乾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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