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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蕎和雨露

    有個經典的回答是你同時愛上兩個,說明兩個都不是真愛。

    首先看你的年齡階段,不同的年齡階段的愛是不同的。年輕點唯愛論,喜歡就行;大一點要精神契合;再大點要求背景相似,經濟相符;再大點能聊得來就好。當然事無絕對,也有人會堅持自己的想法,這個另論。

    不管哪個階段,你看看自己圖哪個,長的漂亮,有錢,有才華,聊的來,能力好,氣質佳等等,列個表格,把你所有喜歡的都列出來,哪個分高選哪個。

    當然最好是問問自己哪個更喜歡,要是自己不知道,就選用我上面那個做法。

  • 2 # 一定要高雅

    你這個問題,我都感覺頭大!他們彼此都知道對方嗎?他們都知道你喜歡他們的情敵嗎?為什麼不該愛?你已經結婚了嗎?你有告訴過他們兩個你都喜歡嗎?我猜你一定沒有。或者是我想錯了,如果是,那麼走一步算一步吧。如果你根本就沒有告訴他們彼此的存在,或者是你同時愛著他們,或者是你無法做出選擇,那樣你對他們是不公平的。他們有選擇的權利,你必須給他們這樣的權利。那樣公平的讓他們來選擇,這樣就算以後再怎樣也怨不得你了,因為你有給過他們選擇的。可是如果你一直瞞著,我怕結果不會很圓滿的。或者會所有相關的人一起受傷的。所以,請謹慎。同時愛,不是你的錯,不是你花心,是因為現在他們都太優秀了。但不要太自私,不要剝奪他們該有的權利。或者你不喜歡我說的話,我給的只是建議。決定權在你。呵呵祝你好運哦。

    如果你結婚了,我再給你講一個故事!1931年的一天,梁思成出差回來,林徽因很沮喪地告訴他:“我苦惱極了,因為我同時愛上了兩個人,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梁思成說:“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選擇了老金,我祝願你們永遠幸福。”金嶽霖獲悉後告訴林徽因:“看來思成是真正愛你的,我不能傷害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我應該退出。”1932年,金嶽霖為了更方便參加沙龍,把自己的家也搬到北總布衚衕,與梁家緊挨著,並在自家與梁家客廳相鄰的牆上開了一小扇門。從此,三人終身為友,金嶽霖則終身未娶。每逢林和梁吵了架,金總會來做和事佬。

    存在就是道理!理性對待愛與被愛!

  • 3 # 旋風酷跑

    我曾經愛上了閨蜜的男朋友,並在一次醉酒的情況下表了白、強吻了他。我知道在很多人看來這就是人人喊打的小三行為,但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從未後悔。那天吻過他之後我就離開了那個城市,刪了所有的聯絡方式也結束了整個青春。

    那時候我以為自己是幸運的,以為自己遇到了一場浪漫的愛情。但狗血的劇情就這樣毫無預兆的出現了,他們在一起了。我一直以為閨蜜和他在一起,是因為兩人一個社團,在一起呆久了兩情相悅就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於是,我打破了所有的想象,衷心的祝福他們。他人很好,也很細心,每次買吃的也一定會給我帶一份,遇到什麼困難他也會出手幫助,閨蜜對我也很好,四年來我兩,不對,準確說是我們三互相扶持,和平相處,直到大學畢業。他們中間也吵過幾次架,但最終也都和好。

    事情開始發生轉折是在答辯之後,閨蜜和他男朋友大吵了一架,然後就鬧分手。我本來以為和之前一樣,兩人小打小鬧過兩天就好了,結果過了一個星期了,他也沒有找我閨蜜,閨蜜天天在宿舍以淚洗面,我想著去找他談談,說不定能勸勸。

    我們見面的地方在學校附近一家燒烤店,我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有些醉了,他和我聊起和閨蜜剛在一起的時候,於是我得知了真相。原來是閨蜜和他表的白...閨蜜明明知道我當時是喜歡他的,知道我喜歡他之後,她開始關注他,最後自己也喜歡上了他,剛好兩人又是一個社團,於是瞞著我和他表白,最後在一起了。

    事情就是這樣,呵呵,原來我被騙了四年,於是當晚我也喝了酒,把最開始的那份感情都講了出來,並吻了他,然後回宿舍收拾了東西,連夜買票離開了那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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