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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濃眉大眼小陶陶

    前年我前妻跟同單位一個比她小7歲的小痞子搞破鞋,兩人於前年5月17號離家出走,當時我覺得孩子太小,還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多次請求她都無動於衷,最後居然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將我起訴到法院,並要求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房屋產權…… 收到傳票的那一刻,我徹底被激怒了,於是我開始用法律來捍衛我的家庭,在這期間我不斷的諮詢律師、到處蒐集有價值的法律材料,兩條腿幾乎都要跑斷了,還好法律是公正的,經過長達半年的開庭審理,我保住了我的孩子和房子,保住了五分之四的財產。 把所有爛攤子都處理完畢之後,我開始了新的生活,我找到了我的另一半,並且組建了新的家庭,我們雖然掙錢都不算多,但是我們覺得非常幸福。而我的前妻就沒那麼命好了,前些天,有人告訴我二姨,讓我們家想想辦法把我前期弄回來,我前妻在外面糙騰的不像樣了,被那個相好的小痞子揍得到處跑,實在太可憐了。我說:活該!這是她自找的,我當初並不是沒給她機會,是她自己把路封死了,當時就是她差點毀滅我的家,要是我真的被她整得家破人亡的話,她是不會有半點憐憫之心,所以說這是她應得的報應! 這正是應了那句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老天爺有眼!

  • 2 # 驊駿張老師

    近日,某地的一個結婚現場,上演了一部現實版“黃色”大片。

    婚鬧亂舞,伴娘被欺。

    5月16日,網友爆料的一個影片,辣人眼睛:

    五六個男子將兩三個伴娘壓在床上,趁亂對伴娘進行各種大尺度猥褻......

    旁觀者看得哈喇子順嘴流,有的拿著手機拍,有的一臉壞笑,“得手”的幾個“婚鬧”臉上寫滿了猥瑣和邪惡。

    伴娘們拼命掙扎、尖叫......

    更讓人震驚的是,“婚鬧”們在對伴娘實施猥褻的過程中,一名男子的褲子褪到了膝蓋上。

    何謂“婚鬧”?

    “婚鬧”者,非“鬧著玩”,實乃“人渣”也!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婚俗”越發畸形:戲伴娘,鬧新娘,虐新郎,扒衣服,脫褲子,手亂摸,“花樣”繁多,令人作嘔。

    去年,就有一段“鬧婚”影片在網路上流傳:一名伴娘被男客們架住放到車子上後,掀開裙子,狂打屁屁。

     2017 年 5 月,一個女孩在廣東清遠給朋友做伴娘,突然被幾個男人抱住撲倒,按在地上亂摸。

     好了,不多舉例了,看到這些“案例”,只想扯開喉嚨爆粗口。

    我非常反感一些人藉口“傳統”或者“習俗”,為自己禽獸一般的野蠻婚鬧洗地!

    傳統,是一種優良的文化傳承,而不是一種不分人畜亂吃的糟粕。

    結婚,喜氣洋洋;婚禮,重要的紀念盛典。

    我少年時,特別喜歡參加婚禮,為了吃“整桌”,更為了湊熱鬧、看新娘、鬧洞房。

    記憶裡,新郎新娘被“逼著”說出戀愛經歷,誰不說就要拿菸酒糖果來換“自由”。

    最好玩的是“吃蘋果”,新郎的弟弟、同學、朋友等用一根繩子吊著一個蘋果,讓新郎新娘一起啃。然後,他們迅速拿開蘋果,新娘和新郎的最或臉就貼到了一起,看熱鬧的哈哈大笑,新娘子則羞紅了臉。

    那種“鬧”,是熱鬧,是喜慶,是美好,更是對新人幸福美滿生活的祝福。

    如今,究竟是個別人渣鬧壞了“婚俗”、還是“婚俗”慣出了人渣?

    大家都懂。

    “婚鬧”中的人渣,已經不是道德譴責的問題了,而是赤裸裸的違法犯罪。

    我們知道,伴娘都是未婚女孩兒,像花兒一樣的姑娘。她們純潔、單純、美麗、漂亮,代表著美好。但是,有些地方鬧伴娘的惡俗,著實讓人噁心。

    網友爆料的這起“婚鬧”,如果真如影片中的那樣,就已經涉嫌構成猥褻他人。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對行為人處以拘留。如果情節更為嚴重的,還可能涉嫌構成犯罪。

    什麼婚俗?糟蹋了“俗”字。

    什麼鬧房?純粹是耍流氓。

    這樣汙穢的婚禮,不要也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二的學人力資源管理,對未來很迷茫怎麼辦,完全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