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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塵光大道

    嚴刑峻法從來都不是解決貪汙腐敗的辦法。

    一、明朝的一套官僚體制只是上對下的管理,缺乏下對上的監督,更缺乏民眾對官僚體系的監督,導致官員的行為只對上負責,只要自己的靠山不倒,自己基本上沒有問題。查貪官也只是查的倒臺的那一幫人,自己這一幫人是安全的,不管貪了多少。然後,就是一撥人搞到一撥人,又被另一撥人搞到。查貪官的本身就是貪官,就是看誰在臺上,普通老百姓和這個是沒有關係的,他不關心,也無法對此加以影響。

    明朝也建立了一套監察制度,成立了都察院、六科給事中、按察使司,後來又有了東廠、西廠和錦衣衛;專門對官員的言行進行監察。而且給了這些監察部門以很大的權力,可以風聞奏事,而且不用為所奏事項的真實與否負責任。尤其是後來成立的廠衛機構,直屬皇帝且不受官僚機制的影響,而對整個國家的官員都有監察權,一個小小的七品官就可以扳倒一個一、二品大員。但在這樣嚴密的審查下,貪官仍然是前赴後繼,殺了一批又一批,罷了一夥又一夥,無窮無盡。

    為什麼?

    因為設立這些機構的本意是為了防止官員的貪汙腐敗,但更重要的是為了權力的集中,以至於後來這些機構成了權力鬥爭的利器。明朝很多的皇帝並不怎麼勤政,卻又牢牢地掌握著最高權力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他可以用這些機構來隨時以貪汙腐敗的理由將不聽話的官員給搞掉,而貪汙腐敗又滲透到整個官僚機制的每一個環節中。

    二、人性。毫無疑問,明朝時的官員大都是經過科舉考試進入的,他們中不乏志向高遠而又忠誠能幹的人,整個明史裡鐵骨錚錚的能員幹吏很多。但更多的是權術鬥爭、是互相間的朋黨勾結和互相傾軋,在這樣的體制裡,你要想出淤泥而不染的機率是很低的。你要想實現抱負,就要有職位,而要有職位就要有人賞識,而這賞識是從哪裡來,固然有自身的能力,但主要的還是要被發現。這個被發現就是要有人際圈,這個圈子很多時候是靠才華和財力來支撐的。

    而且,相當多的官員,其初期可能是清正廉潔的,但隨著一年年的耳濡目染,能夠清白出染缸的又有幾人?權力、金錢、美女、玩物,一波波攻擊,又有幾人能夠抵擋?

    三、統治需要。年輕時看一些事很是驚訝,很多事情、很多人,明明領導知道其中的一些問題,為什麼不去改變它;後來才明白,領導也是人,他也需要鞏固自己的地位,無論這地位是來自上級還是世襲的,他只需要對授權給他的這個體制效力就行了,至於事情的對錯,本身就是很難說清的。用貪官殺貪官,自己也可以很好地生活,實在不行時就拉出幾個墊背的就行了,還能為自己贏得一些名聲。權力不是來自於人民,無需要為他們負責,至於今後會不會積累的激起民變,那是以後的事了。在看得見的未來,不能危及自身的權力,這一點很重要。

  • 2 # 人文歷史巡禮

    對貪官刑罰嚴厲,基本上發生在朱元璋在位時期。朱元璋本人,出生貧苦,對於基層百姓受到的官員剝削之苦,自然感受更深。因而在登基之後,對官員貪汙之風嚴懲不貸。貪汙60兩銀子就可以斬首。在位期間,前後治貪處決15萬人。斬首,凌遲,剝皮,誅族等等。甚至連自己的女婿歐陽倫走私茶葉,也被處決。

    雖然朱元璋大力整治貪腐,但效果並不是很好,官員前腐後繼。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有明一代,是歷史上官員俸祿最低的朝代。明末思想家顧炎武曾感嘆,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省 部級,每年名義工資576石大米,摺合人民幣每月不到1萬2。知縣一級,年名義工資90石大米,摺合月工資不到2000。 這點工資在古代,根本無法養活官員一大家人。更何況這點名義上的工資,最後又被朝廷用別的實物,如銀子,布匹,胡椒等物品,進行抵衝折色。一折色到手工資縮水更多。海瑞當知縣時,平日自己都要下地幹活。逢年過節才能買肉吃。因為沒太多錢養活一大家人。

    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領足而知榮辱。官 員工資如此之低,還要各種應酬,打點上級等等。稍微有點頭腦,不像海瑞一樣死腦筋的,自然會有灰色收入。自然會將手伸向四方去貪汙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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