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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體育死忠粉

    魯智深魯提轄之魯,水滸無人出其右。

    關於金翠蓮和鄭屠的恩怨,書中交代的其實很片面,他們之間的是是非非,全部是金翠蓮一人述說:鄭屠看她美貌,娶她做妾,簽了一個虛錢實契的賣身契,一共三千貫。後來金翠蓮不容於鄭屠正妻,被趕了出來,鄭屠反而找她討要三千貫。她本來沒拿著錢,如何還他,只能賣藝還錢。

    這裡意思說的很明顯了,就是說金翠蓮沒有欠鄭屠錢,是鄭屠佔了她便宜,又倒打一耙。魯智深聽了以後火冒三丈,當即表示要打死鄭屠,為金翠蓮主持公道。

    這裡就看出魯智深有多麼魯莽了。一來他跟金翠蓮素昧平生,他根本不瞭解金翠蓮的為人,怎麼一聽她說的就全信了呢?二來金翠蓮跟鄭屠簽訂契約,這可是賣身契啊,還是那麼大一筆數目,難道鄭屠就一毛不拔就簽下來了,起碼定金也要給個一般吧。再有就是即便金翠蓮沒有撒謊,她究竟為什麼被趕出來,難道就是正妻記恨嗎?要知道鄭屠也是個狠角色,好不容易娶個小妾,老婆說廢就給廢了?這裡面的是非曲直真的像金翠蓮說的那麼簡單嗎?

    找到鄭屠以後,魯智深根本沒有問鄭屠前因後果,去了先挑事,讓鄭屠親自切肉切骨的,鄭屠最後也有點不耐煩了,笑著埋怨一句,就這樣魯智深直接把肉甩他臉上。鄭屠再也忍不住,動起手來,魯智深只說了一句你為何強佔金翠蓮,根本不給鄭屠分辯機會,幾下子把他打死了。

    如果說真的要主持公道,魯智深應該拉著金翠蓮一起去找鄭屠當面對質,就算不對質,他也應該直接問一下鄭屠前因後果,雖說鄭屠未必會實話實說,但是兩相一對比,總歸可以判斷出來誰是誰非,這事到底該怎麼解決。打死了鄭屠,魯智深自己吃官司不說,金翠蓮父女跟鄭屠那層關係擺在那,如果官府正經要追究,魯智深已經跑了,肯定要拿住金翠蓮父女詢問,一問之下,好,原來魯智深是聽了你倆的話才打死鄭屠的,金翠蓮父女就是同犯,至於說他倆到底有沒有授意魯智深殺鄭屠,這都是可以兩說的,官府真要為難他們,牢飯肯定少不了。所以魯智深殺了鄭屠,非但幫不了金翠蓮父女,實際上是給他們惹大麻煩了。不過水滸裡沒有按照正常流程處理,直接安排金翠蓮父女成功跑路,最後又找到一個趙大員外,繼續做人家外室。按照作者施耐庵一貫厭惡女性的做法,恨不得個個都是蕩婦嬌娃死於非命的寫法來看,可以說是對金翠蓮極其優待了。

    那麼這三千貫就值得玩味了,一個可能就是金翠蓮父女自覺是東京來的,來到鎮關西地界上,覺得他們沒見識,獅子大開口。鄭屠是個生意人,十分精明,他既覬覦金翠蓮美色,又不想出錢,所以假裝允諾他們給三千貫的賣身契,實際上是先騙上手再說。金翠蓮他們雖然沒拿到錢,但是要先解決落腳問題,也就先答應下來了。估計進入鄭屠家裡面,金翠蓮還時不時提一下要錢,這可就惹惱了大娘子,說我讓你進門就不錯了,你還要啥自行車,愛留不留,不留滾蛋。鄭屠本來也沒打算給錢,但是想想這個金翠蓮在家這幾個月也花了不少錢,正好有個賣身契,於是以此為要挾讓金翠蓮還錢。金翠蓮父女貪心不足,本想賺筆大的,沒想到遇到惡人,直接把自己賠進去了。

    金翠蓮跟鄭屠是為了圖財,雖說偷雞不成蝕把米,但是也沒有多麼恨鄭屠,她要的不過是錢罷了。結果魯智深直接把鄭屠打死了,魯智深自己吃官司,他們也沒了落腳之地,可以說沒有解決絲毫問題反而添加了新的麻煩。所幸金翠蓮在魯智深幫助下跑路成功,而且找到了新的金主趙員外。如果不是這樣,說不定金翠蓮還要抱怨魯智深呢。

  • 2 # 給我小驚喜

    不知道你是沒看過電視劇還是沒看過《水滸傳》原著,不管是在電視劇裡還是原著裡都不可能不會知道鄭屠本來就是一個惡霸。

    第二你說鄭屠賣肉切肉十分禮貌,那也是看他對誰,提轄這個武官在宋朝的時候為“提轄兵甲盜賊公事”的簡稱。主管本區軍隊訓練,督捕盜賊等職務。像鄭屠這樣的地痞流氓見到小種經略相公府的提轄還是一定要給面子的,所以在魯達面前表現的恭恭敬敬,還有在鄭屠死後在抓捕魯達的時候渭州府尹必須要告知小種經略相公,小種經略相公以魯達是大種經略相公的下屬要向他父親老種經略相公彙報的時候就是已經給魯達逃跑提供時間了,也就說明在山高皇帝遠的渭州政府官員還是對駐紮的部隊畏忌三分的。

    鄭屠有沒有魚肉鄉里,有沒有欺壓百姓我們從原著裡沒有得到答案,不像楊志殺牛二,牛二本來就是地頭蛇,地痞無賴,被殺也是為民除。但是鄭屠就以他的綽號鎮關西,還有強搶民女這兩點就讓魯達認為他就是欺壓百姓,魚肉鄉里的惡霸。所以鄭屠死有餘辜,沒有一點讓人可憐的地方。

  • 3 # 葭明通半瓶歷史

    人心似鐵非似鐵,官法如爐真如爐——《濟公全傳·第二百六十回》

    很多時候,官法和人之常情的人心並不能統一,有時候甚至是相悖的。

    金翠蓮和鄭屠之間的經濟糾紛,鄭屠手中真的有一紙契約從“法律意義上”證明了金翠蓮欠鄭屠三千貫錢。

    而,金翠蓮口中所說的賣身救母,被大老婆趕出,虛錢實契云云,確實是“口說無憑”。

    但是,任何人從人情人性以及一般的社會行為邏輯上也能一眼看的出來——鄭屠明顯地是鑽了法律的空子。

    從官方法條上來說,鄭屠確實“無罪”。金翠蓮父女是欠錢不還的”老賴“。

    什麼叫“套路貸”?

    一個沒有的老頭子領著病妻弱女,投親不遇,賣女葬妻,如果他確實得了三千貫錢,為什麼不回家,又何至於連店錢也打發不出來?

    按鄭屠的契約所說,鄭屠就是買了金翠蓮為妾,但是現在反口說,金翠蓮反悔,一個外鄉弱女子有什麼能力去反悔呢?有什麼能力能走出鄭屠戶的家呢?又怎麼可能有本事從鄭屠家帶出三千貫呢?

    明顯地是被趕出來的。

    現在鄭屠反咬一口,逃妾卷錢跑路,定要還錢。

    鄭屠是“合法放債”的,官法似爐拿他也沒辦法,因為他不犯法。

    人心終究不是鐵,魯達就動了惻隱之心唄!

    鄭屠為什麼講禮貌?

    他在做生意!

    老百姓為什麼喜歡濟公和魯智深這些“文學人物”?

    因為很多時候,官法不幫他們,反而幫壞人,所以他們希望有俠客拯救他們於水火。

    記住,真實的生活中沒有魯達。

    千萬不要去借套路貸,到時候,國法幫不了你,魯達也不會出現。

    因為自己遭遇了不公,憤而暴起的人多。

    為了別人遭遇不公,憤而暴起的人少。

  • 4 # 三夢遊水

    題主提到的幾個問題,均可以在百回本《水滸傳》第三回“史大郎夜走華陰縣,魯提轄拳打鎮關西”中找到答案,接下我們結合原著一一進行分析。

    第一,鄭屠切肉時為何表現的十分有禮貌

    魯智深將金翠蓮父女放走並確保安全之後,徑直來到鄭屠的肉鋪,當時鄭屠正閒坐在一旁,觀看十來個夥計賣肉。文中寫道:

    魯達走到門前,叫聲:“鄭屠!”鄭屠看時,見是魯提轄,慌忙出櫃身來唱喏道:“提轄恕罪。”便叫副手掇條凳子來,“提轄請坐。”

    關於這一點,我們從鄭屠對魯智深的稱呼中也可以看出端倪:短短兩句話中,一口一個提轄,叫的是相當親熱,可見鄭屠對於“提轄”的身份還是非常在意和忌憚的。如果來者換做平頭百姓,估計鄭屠連一個好臉色都不會給,更別提親自給切肉了。因此,鄭屠切肉時表現的謙恭有禮,最根本的原因是魯智深的身份是經略府提轄。

    第二,金翠蓮真的欠錢嗎

    魯智深拳打鎮關西最初的原因要歸結於鄭屠及其娘子對金翠蓮欺騙和虐待。關於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原文中交代: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做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厲害,將奴趕打出來……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

    首先,魯智深在前往鄭屠肉鋪之前,並沒有為逃跑作任何準備,既沒有拿衣服行李,也沒有帶足細軟盤纏,只是在打死鎮關西之後才匆匆回到住處胡亂拿了些衣服。如果魯智深主觀上就是想置鄭屠於死地的話,肯定會做足逃跑準備的。

    俺只指望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可見,魯智深打死鎮關西完全屬於一場意外。只是由於他在毆打過程中用力過猛,沒有控制力度,失手將其打死,並不是有預謀的主觀行為。

  • 5 # 昭烈名臣

    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這屬於是用現代的思維重新構建舊的故事,有點類似於,現代人可能會很奇怪的問,為什麼白毛女不願意嫁給黃世仁,黃世仁那麼有錢,又是個地主,喜兒家連飯都吃不上了,嫁過去不是挺好的嗎?

    問題就出在這個不願意三個字上,鄭屠被殺整件事是照抄的歷史故事,歷史上真的有這麼一個皇帝年輕的時候,為民除害幹了這麼一件事,施耐庵照抄了這個故事,只是稍微改動了一下原因,原版的人物也很出名,他就是郭威,後周的開國皇帝。

    鄭屠犯了什麼錯,他的錯不在於賣肉的過程,而在於他強迫民女嫁給他。至於說他賣肉的過程,那純粹就是魯智深故意為難他,隨便找的一個藉口。

    鄭屠好死不死碰到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魯提轄實在是太厲害了,而之所以下死手,一方面是想幫忙,更重要的是鄭屠的綽號惹的禍。

    魯提轄很明確的說,一個賣肉的屠夫也敢叫鎮關西,我還不敢有這樣的綽號呢,真是鄭屠的這個綽號最終導致了他的喪命。

  • 6 # cz424

    綽號鎮關西,單聽這一名號就可想到不是良善者。人稱鄭大官人是投托在小種經略相公門下開設了一家肉鋪。金翠蓮道,他是此間的財主,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他又有錢有勢。當時不曾得他一文。通過金女地頃述,事情也就十分明白了。強媒硬保,要奴作妾,其中就意味著憑藉勢力,憑藉有錢進行威逼。當然,正當的合乎情理的納妾也不為錯,關鍵是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契約是寫了,可三千貫錢是個空數,分文未得而強霸金女,這不是明顯地詐騙和欺壓弱勢者嗎?或許有的為鄭大官人承諾錢以後給,可事情已經三個多月過去了,分文不見不說,反而金氏父女又被趕出家門,趕出家門也罷,奇怪的是豬八戒耍倒耙,還要追討契約上寫的三千貫錢,你說這是什麼世道?道理能講得清嗎?魯提轄好漢就是此種世道的叛逆者。他和朋友借錢湊夠十五兩銀子交付金氏父女,做為盤費,打發他們逃離是非之地。魯提轄嚮往的是正義,痛惡的是邪惡。當魯達找到鄭屠時,特意刁難他。奉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精肉,不要肥的切做臊子,並要你親手做。鄭屠一看,勢頭不對,滿臉堆笑,好的,小的自切便了。之後又切十斤肥的,再後再切十斤寸金骨切成臊子。鄭居憋著一肚氣笑道,卻不是特地消遣我。魯達聽罷,騰地跳將起來,手抓兩包臊子劈面打將過去,厲聲喝道,灑家就是要消遣你!之後即出現了三拳怒打鄭關西的場面。書中細緻地刻劃了鄭屠的兩副嘴臉,在魯達面前表現得十分殷情有禮貌,而對待金氏父女則殘恨貪毒。其實,提轄好漢與金氏父女本是萍水相逢,即不圖名,也不圖利,只是為了正義而行俠,特地教訓和懲罰一下地方惡霸罷了,誰料不經打,只三拳就完結了。

  • 7 # 譚是非

    題主的提問分三層意思:

    第一、鄭屠之所以切肉禮貌,是因為魯達大小是個軍官,又是小種經略相公門下,自古民不與官鬥;

    第二、金翠蓮欠錢是鄭屠虛錢實契,霸女訛錢,並非真的欠鄭屠錢;

    第三、魯達本意並非要打死鄭屠,只是想教訓一下順便拖延時間好讓金氏父女走遠,誰知鄭屠太不經打。

    下面就這三層意思詳細說明:

    一、中國古代等級森嚴

    在中國古代等級制度是非常森嚴的,以至於專門有個詞叫“僭越”,衣食住行按等級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得“僭越”。而等級跟社會地位是掛鉤的,中國社會地位最典型的分四級——“士農工商”,當官的社會地位最高,商人、做生意的社會地位最低。

    小說中提到的老種經略相公和小種經略相公是兩兄弟,即种師道和种師中,經略相公是指宋朝和官職經略安撫使,相當於現在的邊疆軍區司令,但由於鎮撫邊疆,兵民軍政統管,所以魯達才會說鄭屠是“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

    魯達先是在老種經略相公那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就是受种師道委派主管五個地方的經檢工作,官職不高,但權力不小,所以魯達提起來相當自豪;然後又到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了提轄,相當於現在的正團級軍官。

    鄭屠是什麼人?殺豬賣肉的商人。古代商人本來社會地位就低,而鄭屠乾的是殺豬的下賤事,社會地位更低,所以魯達才會罵他“你是個賣肉的操刀屠戶,狗一般的人”,即使鄭屠賣肉已經頗具規模,成了當地的小財主,有十幾人夥計幫他操刀,也改變不了他社會地位低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古代商人熱衷於花錢購買功名的原因。

    所以,森嚴的等級差別擺在那,不由得鄭屠不禮貌,點頭哈腰,唱喏讓座;魯達直呼他“鄭屠”,他也滿臉陪笑;叫他親自切肉,他二話不說,立馬切。

    魯達是軍官且在當地早已有名,是鄭屠這樣地位低賤的人不敢得罪的,而鄭屠更不敢得罪的是魯達的領導小種經略相公,否則他就是自砸飯碗。魯達深知這點,所以打著小種經略相公名號來找鄭屠,讓鄭屠不敢造次,乖乖配合。

    二、鄭屠虛錢實契,霸女訛錢

    《水滸傳》第三回原文講道,金翠蓮一家三口是從外地過來投親的,由於古代通訊不發達,沒有電話電報,所以來到此地,不想親戚已經搬到南京去了。接著母親又染病身故,父女倆流落在此,無依無靠。

    然後被鄭屠看上,“強媒硬保,要奴做妾”,沒過三個月,就被鄭屠的妻子趕出來,可是沒想到更絕的是鄭屠“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仗著有錢有勢,叫金氏父女還錢。金父年老懦弱,二人只能賣唱賺錢還“賬”。

    那麼金氏父女說的是不是真的呢?

    1.三千貫在宋朝不是個小數目,一貫是1000枚銅錢串在一起,三千貫就是三千串,得用扁擔來挑。這麼多錢,金氏父女能把錢藏到哪?如果是價值三千貫的銀子或者寶鈔,金氏父女之前三個月一直住在鄭屠家,又沒花錢的去處,錢也不可能不翼而飛,再說金氏父女如果真得了三千貫錢,何至於淪落到賣唱還錢的地步?

    2.金氏父女是外地人,親戚又離開了當地,父女二人無依無靠,在當地受欺負是很正常的事。二人不小心上當,被鄭屠“虛錢實契”,有三千貫文書在手,金氏父女即使告官打官司也是敗訴。

    3.鄭屠是當地的土財主,號稱“鄭關西”鄭大官人,有錢有勢,原文中他“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店主人不敢不從,後來店小二即使被魯達打得吐血掉牙,還不忘去給鄭屠通風報信,可見鄭屠還是有些勢力的。

    綜合以上三小點,金氏父女所說鄭屠“虛錢實契,霸女訛錢”不是片面之言,可信度高。

    三、魯達打死鄭屠並非本意

    前面說過,中國古代等級森嚴,魯達在當地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算是進入了上流社會,犯不著為了打抱不平,而斷送了自己的地位和前程。而且魯達和武松相同,不是像李逵那樣只會打打殺殺的莽夫,他原本只是想教訓一下鄭屠,順便為金氏父女跑路再次爭取時間,在飯館說要打死鄭屠,純粹是氣話,真的直接打死,也就沒人找金氏父女麻煩了,也就不用費勁幫助金氏父女跑路了。

    我們來看看詳細過程:

    1.魯達要教訓鄭屠一是為了打抱不平,二是鄭屠敢號稱“鄭關西”,這戳到了魯達的怒點,古代等級森嚴,魯達跟著老種經略相公,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鎮關西’!”鄭屠一個殺豬賣肉的竟敢搶魯達的名號。

    2.魯達給了金氏父女15兩銀子做盤纏,讓他們準備好第二天跑路,他知道店家一定會去通風報信,所以第二天搬條凳子守在店裡,坐了兩個時辰,也就是4個小時,等金氏父女走遠了,再去找鄭屠。

    古代不像現代,有汽車、高鐵、飛機,交通工具全靠一雙腳,金氏父女一老一女走四個小時,其實也走不了多遠。

    所以魯達到狀元橋,繼續坐著,讓鄭屠切肉,一是為了繼續拖延時間讓店小二不敢上前報信,二是為了消耗鄭屠的體力,避免等下真動起手來自己吃虧,真可謂粗中有細。

    3.鄭屠頭兩包肉切的不亦樂乎,可當魯達提出切第三包寸金軟骨的時候,徹底懵圈了,問魯達是不是來耍他的,魯達說沒錯就是,還砸過去兩包肉,給鄭屠下了一陣“肉雨”,徹底激怒了鄭屠,賣肉的心疼肉啊。

    鄭屠發怒一是他在當地已經惡霸慣了,有些膨脹;二這也是魯達設計好的,讓鄭屠先動手,自己再出手就不怪了,再次體現粗中有細。可是,魯達高估了鄭屠的武力值,他不似蔣門神那麼耐打。再加上成為財主後,自己不用動手做事,養尊處優,再加上包二奶掏空了身體,魯達只用了三拳就結果了鄭屠,魯達自己都沒想到。

    小說中對這三拳描寫得相當精彩,分別從受害者鄭屠的嗅覺、視覺和聽覺上形象地描述了鄭屠被三連擊爆頭的感受,濃墨重彩,極具渲染之能事,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4.魯達見鄭屠要掛掉了,連忙說“這廝詐死”,讓觀眾不自覺上前察看鄭屠生死,引起混亂,為自己跑路爭取時間,第三次體現粗中有細。

    最後總結一下:《水滸傳》第三回把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起因、經過和結果按照事情發生的時間順序描寫地相當細膩及出彩,人物性格飽滿生動,以至於文中提到的人物包括店小二、金老、鄭屠、魯達只要出言,不必提是誰,看官根據口吻就能知道是誰。更重要的是作者施耐庵的小說語言接近於白話,讓人通俗易懂,於平凡中彰顯功力。

    所以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這一回曾經還入選了我們初中的語言課本。

  • 8 # 良人說史

    《水滸傳》108將,我是比較喜歡魯智深的。

    武松斷臂,林沖得病而亡,李逵稀裡糊塗喝了毒酒成了宋江墊背的,相比之下魯智深的結局算是不錯的了,聽潮圓寂得了善終。

    打死鎮關西是一個意外,魯智深亡命天涯後悔過嗎?

    史進在老家惹了事待不下去,無奈去投奔師父王教頭。輾轉來到渭州,聽說此地也有個經略府,就問茶館的小二,這經略府有沒有個東京來的王教頭。小二支支吾吾說不上來,只說姓王的教頭三四個,不知你說的是哪一個。

    這時候魯智深來了,不對這時候魯智深還叫魯達是經略府的提轄,人稱魯提轄。在當地也是有頭有臉的一個人物。

    提轄是宋代官職,記載比較多。

    《宋史·職官志七》:“ 崇寧中,復置提舉兵馬、提轄兵甲,皆守臣兼之。掌按練軍旅,督捕盜賊,以清境內。”

    《文獻通考·職官十四》:“ 紹興六年詔,雜買務雜賣場置提轄官一員。”

    基本可以確定“提轄”,專管統轄軍隊,訓練教閱、督捕盜賊。南宋時又有監管貿易的職能。 魯達的“提轄”是頭一種,為“提轄兵甲盜賊公事”的簡稱。主管本區軍隊訓練,督捕盜賊等職務,也有維護地方治安的這個方面。

    這也是魯達聽說鎮關西作惡非常惱火的一方面,自己管轄的地方出了這麼一檔子事,還被史進瞧見,臉面掛不住啊。 魯提轄走進茶棚,小二便說,你要打聽人問他就什麼都知道。

    魯達的這個形象描寫的非常生動,書中是這麼寫的:“生得面圓耳大,鼻直口方,腮邊一部貉鬍鬚。身長八尺,腰闊十圍。”

    一看就知道這個人“不好惹”,膀大腰圓非常社會,道上的人。

    史進不敢怠慢施禮獻茶,雙方通過姓名,魯達呼叫一聲,那個九紋龍原來就是你啊。之後魯達對店家說,錢灑家自還你?茶小二隻說,提轄只管去。臉面能當銀子使,魯達大小也有些地位。

    一個多少有些地位的人是不願意惹上麻煩的,不像底層的農民活不下去揭竿而起,魯達生活滋潤根本就沒有造反的打算,更不可能為了別人惹上人命官司。 下面就更印證了這句話,酒樓老闆說“只怕提轄不來賒”,你儘管來賒賬,賒多少都沒關係。這樣的生活,你讓魯達上梁山?不可能。

    魯達請史進吃酒,就遇到了賣唱的金家父女。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魯達也不含糊,平白無故為何哭哭啼啼? 一問可就壞了,原來自己管轄的地界出了個“鎮關西”,這還了得,長此以往自己的臉面何在?一個賣肉的屠戶搖身一變也敢作威作福?必須收拾一下。嚷嚷著要打死他,恐怕氣話的成分多一些。

    重點部分是收拾鎮關西的前奏準備,魯達安排的明明白白,十分妥帖。可見他是一個心思細膩的人。   

    且說魯達尋思:恐怕店小二趕去攔截他,且向店裡掇條凳子,坐了兩個時辰。約莫金公去得遠了,方才起身,徑到狀元橋來。

    這樣一個心思縝密的人,殺人必然要考慮一下脫身之計,現在的地方不能生存了,最起碼金銀細軟都得收拾停當吧。書中沒我交代,也就是說魯達打死鎮關西應該是意外,下手重了,沒想到鄭屠不經打。

    至於說鄭屠禮貌謙遜,更是無中生有。   魯達說的很清楚,“俺只道那個鄭大官人,卻原來是殺豬的鄭屠。這個醃潑才,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卻原來這等欺負人”

    鄭屠殺豬賣肉應該是跟小種經略相公有關,巴結著官府才有現在的地位。所以鄭屠對魯達的看似禮貌的行為,其實就是刻意表現的,目的是拍馬屁,討好小種經略相公。反而這種彬彬有禮的行為更讓魯達看不起,這不就是兩面派嗎?這也是導致魯達下重手的一個原因。   

    至於說金家父女欠錢這就是無中生有了,睡了人,一分錢沒見著。估計事實並不像金翠蓮說的那樣,鄭屠強做媒。應該是金家老漢看鄭屠有些銀子,賣女兒做小妾,不想最後一場空。人丟了,錢也沒有。   

    離開渭州之後,金家父女也沒到東京,而是在代州雁門縣又把女兒嫁給了一個當地富戶趙員外,真是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那啥。   

    不知道魯達偶遇金家父女心裡是個啥滋味,為了你們我失手殺了鄭屠。本想讓你們回東京奔個前程,誰想又做了老丈人,小妾!  本想救苦救難,卻毫無作用,這也是魯達答應出家的一個因素吧。

    魯達也就成了魯智深。

      

  • 9 # 脂肪故事

    惡人自有惡人磨,善惡到頭終須報!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是《水滸傳》一書中的經典段落。魯智深路見不平,三拳打死了賣肉的鄭屠,解救了被他霸佔的金翠蓮。這既是為了體現魯智深的俠義之氣,又為他逃亡之後棲身五臺寺打下了伏筆。事實上,以魯智深的性格,就算沒有金翠蓮這回事,只怕也會因為別的事情而上梁山。

    一、鄭屠的禮貌更多的是對魯智深背後權勢的敬畏

    鄭屠確實對魯智深畢恭畢敬,從文中的幾個細節可以看出來,雖然鄭屠是個生意人,但他對尋常百姓會這樣和顏悅色?這種禮貌,以鄭屠的名聲和作為,只可能對魯智深這樣的“強人”才表露出來,是屈服於魯智深自身的實力和他背後的關係。

    並且,鄭屠長期混跡於市井,慣會察顏觀色,魯智深一開始並沒有發作,但鄭屠怎麼會一點感覺都沒有?對前來找碴生事的人,小心應對是每個人的本能。也就是因為來的是魯智深,你要是找個平頭百姓來試試?

    鄭屠確實是個屠夫,但它卻並非大家所想的那樣“僅僅是個賣肉的”。鄭屠開著間門面,兩副肉案,懸掛著三五片豬肉。鄭屠正在門前櫃身內坐定,看那十來個刀手賣肉。鄭屠當年確實是個殺豬的,卻依靠殺豬致富,他在渭城市中心的狀元橋下的繁華地段開店,家裡僱了十來個賣肉的“刀手”,這哪是什麼做小買賣的苦哈哈,明明就是大財主啊!

    魯智深來到鄭屠的肉鋪前,直接稱號他為“鄭屠”,翻譯成現在的話就是“姓鄭的殺豬的”,這句話不能說錯,卻帶有一種侮辱,可鄭屠沒有表現出任何臉色,殷勤地侍候著魯智深。並且他是認識魯智深的,直接叫出了他的句號,這說明鄭屠是清楚魯智深的為人和地位的。

    以魯智深的性格和他的提轄職務來看,他已經是渭城的名人了,隔幾天不打一架只怕他自己渾身都不舒服。而鄭屠怕是,既是魯智深的性格和身手,又因為魯智深是小種經略的人。要知道,種家軍是宋朝最為彪悍的西北軍,長年與西夏作戰,為大宋守邊百年,功勞赫赫,便是高俅也懼之三分。他一個賣肉的,能惹得起小種經略的人嗎?

    與其說鄭屠有禮貌,不如說他懼怕魯智深的武藝、火爆的性格和身後的小種經略。魯智深前來找事,搬出的是小種經略的句號,這說明魯智深在小種經略手下的地位是人人皆知的,他鄭屠敢給臉色看嗎?還想不想做生意了?

    二、金翠蓮欠款事件比高利貸還狠

    在北宋時,豬肉是相當貴的,鄭屠算是當地的富戶。封建王朝數千年的統治期間,北宋對於商販的政策是最為寬鬆的,鄭屠儘管沒有社會地位,但在市井之間卻能夠稱王稱霸,不然怎麼敢自稱是“鎮關西”。

    除了賣肉之外,鄭屠還是當地一霸,他把金翠蓮騙到手的這一作法,堪稱“經典”。先用口頭承諾把金翠蓮騙到手,然而卻並沒有將三千貫錢給金老頭,玩膩了之後又將人家小姑娘趕出門去,讓她每天賣唱還錢,佔了別人身子還要欺壓別人,這鄭屠不是個惡霸是個甚麼?

    鄭屠的壞,是骨子裡的壞,他做人沒有什麼底線,也從不講仁義道德,他的眼裡只有錢!但凡有一點人性都不會這麼做。鄭屠能夠有今天的家業,難道真是老老實實起早貪黑得來的嗎?其中有多少骯髒手段可想而知。

    金老頭和女兒,其實是吃了個啞巴虧,他們是在老家混不下去了才會來投奔親戚,沒想到投親不遇,母親又染病,花光了僅有的錢,不是萬不得已,誰會賣與他人作妾?可這老實巴交的兩個人,還沒有拿到錢就簽了契約,這份契約就成了鄭屠的憑證,就算官司打到府裡面,金老頭也是個輸!

    鄭屠此舉,純粹是趁人之危。看到一個老頭、一個弱女子,就覺得人家好欺負,要強娶人家作妾。作妾就作妾吧,可他不僅不給別人答應的三千貫錢,反而在玩膩了之後讓金翠蓮每天賣唱還錢,這不是惡霸行徑是什麼?魯智深把他打死真是為民除害了!

    可以想像的是,鄭屠作惡,並不僅僅是金翠蓮這一樁,鄭屠不知道作了多少壞事,才換來“鎮關西”這個句號。魯智深雖然是個粗枝大葉的漢子,江湖經驗卻豐富無比,他一聽就知道鄭屠是個什麼貨色了,所以準備痛打他一頓出氣。

    三、魯智深打死鄭屠純屬意外

    鄭屠雖然做了這麼多壞事,但是魯智深打死了他一樣要吃官司,必然保不住現有的地位和官職。實際上,魯智深是十分看重這個官職的,一方面因為在小種經略手下,人人都要敬他三分,二來提轄是體制內的官職,好處多多。

    即使是後來魯智深出家當了和尚,甚至是上山當了盜賊,只要人家稱他一聲提轄,他依然十分享受這個稱呼。其實不僅僅魯智深這樣,武松不也很喜歡都頭這個職位嗎?林沖對教頭的地位不也是不捨得放手嗎?所以魯智深絕對沒有想打死鄭屠的想法。

    魯智深之所以下死手,完全是鄭屠自己作死。鄭屠平時也是囂張慣了,魯智深耍耍威風他也就忍了,但明眼人一看魯智深就是來找事的。最終鄭屠實在忍不住怒氣,就跟魯智深幹上了。鄭屠哪有什麼功夫?全靠平時殺豬積累的一點凶橫之氣罷了,哪禁得起能夠倒拔垂楊柳的魯智深!

    鄭屠也是橫慣了,不是個肯服輸的人。他被淋了一頭臊子之後,第一個反應是拿了把尖刀!打架動手這就是要分出生死了,魯智深怎麼可能再留手?對敵人留手不是自殺嗎?所以魯智深如猛虎搏兔,用出了全身力氣!

    鄭屠哪裡吃過這麼大的虧,被魯智深一腳踹倒,又一拳打在臉上,人已經蒙了,卻依然硬氣,高喊了一聲“打得好”。就是這一聲讓魯智深更是氣上加氣、情緒失控,又是猛地打了兩拳,結果打到了要害,七竅流血,顯然是打出了內傷!

    魯智深怒打鎮關西,為金家父女出了一口惡氣,讓他們得以脫身,自己卻因為此事丟了官,無奈之下捲了盤纏潛逃,最終走上了落草為寇的道路。從此渭城少了一個魯提轄,江湖上多了一個花和尚!

    魯智深身上,最讓人欣賞的就是他的俠義。如果我們的民族缺少了這份俠義之心,那還有什麼意思?

    我們經常聽到諸如追小偷導致小偷受傷被告上法庭,晚上打傷入室行竊的小偷反被追責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不正是對我們傳統道德最大的諷刺嗎?

    魯智深打死鄭屠,為當地除了一害!堪稱快意!老話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天地之間自有一股浩然正氣!

  • 10 # 逝去即歷史

    1、金翠蓮本來就不欠錢,鄭屠讓她還錢是欺人太甚

    書中自有交代,金老漢和女兒金翠蓮本來是到這裡來投親,但是尋親不著,母親染了重病死在店中,因此父女兩個肯定是花光了盤纏,遭了難。

    鄭屠看上了金翠蓮,“強媒硬保”將金翠蓮納為小妾,而且說好的給三千貫錢,其實是“虛錢實契”,就是說簽了協議,卻沒有給錢。

    但是偏偏鄭屠的正妻是個善妒的人,將金翠蓮父女趕了出來。可恨的是鄭屠這個時候倒打一耙,反而要那“子虛烏有”的三千貫錢,將父女二人往絕路上逼。

    因此奉勸持有金翠蓮“欠債還錢”,鄭屠“無罪”論調的人好好的看看這一段,書中非常明白的寫明瞭前因後果。

    2、鄭屠切肉十分禮貌,魯達為何要殺他?

    在古代階級等級森嚴的社會,鄭屠的禮貌其實是對權勢的畏懼,當然不是對魯達的敬畏,實際上是魯智深的主人“小種經略相公”的敬畏。

    “宰相門前八品官”魯達作為老種經略相公府中的公職人員,自然是自帶光環,況且魯達支援武力高強,所以鄭屠聽說是要給府中要的“臊子”,還要自己親自去切,自當是以為給自己面子,所以切肉是非常的禮貌的。

    原因有三:①金氏父女哭哭啼啼,攪和了魯達和史進、李忠的酒興,魯達為了表現自己在這裡混得好,自然要興師問罪。

    ②但是老金頭父女將事情說出來後,魯達又氣憤鄭屠的綽號“鎮關西”,用文中的話說是“灑家始投老種經略相公,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鄭關西”!你是個賣肉的操刀屠戶,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鄭關西!”

    魯達的確是武藝高強,摁著鄭屠打了個痛快,心中惡氣一掃而空,卻不料鄭屠已經嚥了氣了,這是魯達所沒有想到的,因此才高喝鄭屠裝死,自己卻腳底下抹油——溜了!

  • 11 # 小狠解讀

    咋一聽上去,好像挺有道理的。但是實際上,經不起推敲,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鄭屠實際沒出過錢,簽了契約,霸佔金翠蓮的身子。金翠蓮被正房攆了出來後。本就沒出過錢的鄭屠,反倒根據契約,來與金翠蓮要自己沒出過的典身錢。這種人哪個朝代能被稱為好人呢?魯達行俠仗義沒有不妥。要說不妥,就是一個民事案件,讓魯達活生生變成刑事案件,鄭屠不是好人,但罪不該死而已。

    2,鄭屠的禮貌,是針對於魯達是小種經略相公手下的提轄,而且本領高強,行俠仗義的名聲在外。直白點說,是不願意得罪魯達,也不想挨魯達的拳頭。當百姓的,哪有拳頭大的官兵氣勢硬,何況背後還有軍區長官給魯達撐腰呢。

    3,可以推斷出來,對魯達多有禮貌,在欺壓人的時候就有多麼囂張。這種人欺上辱下,多麼厚臉皮的事都能幹的出來,心裡也只有利益。舉個例子,軍閥張宗昌就是這麼個人,為了巴結,被人罵一句國罵,連人親爸爸都叫的出來。一旦他得了勢,無惡不作。

    可以推斷,這種禮貌其實只是一種面具,目的是為了討好魯達,並不是發自內心。那這種偽善,魯達自然不必理會,該打一定要打。

    1,金翠蓮欠錢的事,本就是仗勢欺人

    饞了人家的身子,承諾典身錢,結果給人霸佔到手,錢也沒給,反倒要訛金翠蓮婦女的錢。這不但是可惡,簡直就是無恥了。咱們看看公認的無恥之人西門慶,娶妾最起碼還要置辦一場,容大家暢飲一番,出的三牲五禮祭祀用品一概齊全呢。這鄭屠居然什麼都沒出,還佔了人家女孩的身子,回頭又跟人女孩訛錢。都說仗義每多屠狗輩,那鄭屠就是個另類。

    另一個惡霸周通,一對比這個鄭屠,簡直就像好人了。看上了劉太公的女兒,還要腦袋上別朵紅花,大張旗鼓的去迎接上山,人家還給劉太公扔的黃金,又下的聘禮呢。

    這個鄭屠,空手套也就算了,什麼都不出,還不想讓人活,簡直不撿錢就算丟的主。你說這麼一個長相醜陋,仗勢欺人,做事噁心的屠夫,真的不該打嗎?

    1,魯達莽撞,但心思也是細膩的。他從店小二要去通風的時候,就知道了這鄭屠確實不是個好鳥,所以搬了板凳,等金翠蓮父女走的遠了才去正經打鄭屠。

    2,文中早已鋪墊,此父女二人已經走投無路,哭啼之間才被魯達提問的。看二人已經到賣唱的地步,又都懦弱,不難判斷這事的真假。

    朋友們想一下,如果魯達沒有管這件事,金翠蓮父女會有什麼下場?這樣的一個惡霸,逼的人走投無路,難道不該打嗎?他怎麼能算的上“何罪之有”呢?

    魯達打死鄭屠,是暴怒下的不可控制

    確切的說,鄭屠雖然可惡,但罪不至死。

    不同於牛二之於楊志的作死,鄭屠是死的“冤枉”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魯達也沒想打死他呀,魯達只是想出心中這口惡氣而已,沒成想三拳結果了他,這屬於魯達的失控,脾氣上來,下手沒了輕重。

    後面魯達打周通,就明顯進步了,能控制自己情緒了,不然周通一命嗚呼,梁山可就湊不齊108將了。

    鄭屠這個人,佔便宜沒夠,而且猥瑣,被打死大家心裡反倒很痛快,也反應了現實中這種人並不少。

  • 12 # 塗舟

    “鎮關西”在魯達戲弄之時,很有耐心的切肉,但仍舊被魯達三圈打死在街上。有人就會說:“鄭屠問金翠蓮要錢是因為她欠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為什麼魯達要殘忍的將鄭屠打死呢?水滸英雄難道都是惡霸地痞出身?”

    這並不是一件什麼怪事。就拿98央視水滸傳來說,其中劇情有些採用半文半白的交流方式,有的片段甚至是保持了原由劇本的味道,說出來一股子“明朝味道”,自然會讓人感受到理解困難。

    在“魯提轄三拳打死鎮關西”這一集中,仍舊採用了這樣的對白文風,所以使得人們有了理解偏差,這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以下是魯達看見哭泣賣唱的金翠蓮後詢問事情原委而展開的對白: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做妾 。

    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

    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

    我們從《水滸傳》原著中不難看出:“鎮關西”鄭屠仗著自己家大業大,財大氣粗,為禍鄉里,霸佔了金翠蓮為妾。原本說好的三千貫彩禮錢一分沒給金翠蓮,反而是強迫讓金翠蓮寫下了賣身契。後來鄭屠大老婆容不下金翠蓮,將其趕出家中,鄭屠反而以賣身契要挾金翠蓮拿出三千貫的贖身錢!(典身錢即為賣身錢,典意為“典當”)

    魯提轄在得知金翠蓮父女的遭遇之後,故意放走了被店員看管的金翠蓮父女,前往鄭屠戶店鋪刁他。

    我們再從魯達經常出沒於市井街道的表現判斷出,他應該是掌管榷貨務都茶場,或者是雜買務雜賣場。類比現在就是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城管大隊工作。鄭屠戶作為當地的個體商戶,能不對自己的頂頭上司給好臉色嘛?

    魯達是為禍鄉里的大禍害,人人敢怒不敢言,魯達性格直爽豪邁,嫉惡如仇,縱使手段過於暴力,但也是犧牲一人的和平安樂換取了一縣城的和平安定,這就是“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這就叫:“小人得志莫張狂,人將正道是滄桑!”

  • 13 # 尤利安2

    鄭屠禮貌是因為魯達要買肉給種相公,鄭屠不禮貌他是不想再幹了麼?金翠蓮賣給鄭屠,但鄭屠就打了張白條(嗯,跟現在的某位白嫖人士有的一拼),鄭屠讓金翠蓮還錢,還不認這張白條,金翠蓮本來就窮的要賣身了,哪來錢還賬?魯達就打了三拳,誰曉得這麼硬氣,這麼衝的一個膀大腰圓的屠戶,還經不起魯達三拳呢?

  • 14 # 文星7815505

    題中三個問題,簡要說一下我的觀點:1、金翠蓮本來欠錢,這個我們看原著裡金翠蓮是如何說的:“婦人便道:“官人不知,容奴告稟。奴家是東京人氏,因同父母來這渭州投奔親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母親在客店裡染病身故。子父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的。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從這裡描述可以看出,明面上金翠蓮確實欠錢,可實際上鄭屠沒有給過錢,卻霸佔了金翠蓮,之後還強行要金翠蓮還莫須有的錢。2、鄭屠切肉十分禮貌:原著中鄭屠見魯達時,魯達已經說了自己是奉著經略相公鈞旨,可是鄭屠依然讓自己手下切肉“魯達坐下道:“奉著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精肉,切作臊子,不要見半點肥的在上面。”鄭屠道:“使得,——你們快選好的切十斤去。””只有在魯達不願意小人們動手時,鄭屠才親自動手,第三次再要求鄭屠時候,鄭屠就不耐煩了,我想一個再有面子的生意人也不能這麼樣做事的吧?3、魯達為何要殺他:原著中鄭屠挺在地上,口裡只有出的氣,沒了入的氣, 動撣不得時,看魯達的表現“魯提轄假意道:“你這廝詐死,灑家再打!”只見麵皮漸漸的變了。魯達尋思道:“俺只指望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 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拔步便走,回頭指著鄭屠屍道:“你詐死,灑家和你慢慢理會!”一頭罵,一頭大踏步去了。”這裡充分說明魯達本意並不想打死鄭屠,只是想教訓一下他,哪知鄭屠不經打,三拳就打死了,所以魯達並非有意要殺他,只是下手過重,失手殺了鄭屠,然而確實是因為魯達一番毆打致死,法律上不會管你的主管意願,殺人就得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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