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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是長時間蹲著,就這樣一直做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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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工作不工作呢DG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工作了十年患有骨質增生,要求公司調崗是合理的。

    中國的《勞動法》上有規定的,能力不適宜工作崗位或者身體不適應工作崗位的,可以申請用人單位予以調整崗位。

    你所描述的情況,自己以前的崗位需要長期蹲著作業,而現在有了腰椎骨骨質增生,患有骨質增生要儘量避免彎腰,所以你這種情況,是向用人單位提出調換崗位是合適的。

    但是有的時候用人單位是可以拒絕調換崗位的。所以呢,你還是要跟公司好好商量一下,向公司提交申請附帶上你身體檢查的證明。把自己的實際情況跟公司反應一下,一般請情況下公司應該安排個合適的崗位,不排除有的公司出於盈利的思維不予以調崗。

    總之呢,身體不允許從事原崗位,申請調崗是個適理的,具體能不能調還是要與單位協商確定了。

  • 2 # 骨傷科孫建峰

    工作十年,出現腰椎骨質增生,年齡至少在30歲以上,這個年齡出現輕微的增生屬於正常的退變範圍,可能和周圍的同齡人無差異,這就很難成為一條充足的換崗理由。

    就像大部分IT工程師,十年以上的多數都有頸椎病,我經常玩笑建議他們把電腦賣了,換個工作,或者當老總,不要整天寫程式,頸椎病就會改善。

    長期蹲著,如果出現膝關節,髖關節的疾病,不能下蹲繼續正常工作,影響工作流程,必須改變現有的工作狀態,換崗理由更加充足。

  • 3 # 邁步從頭越

    題主描述的這個情況,因為工作原因導致身體產生疾病,在現實中其實很普遍。比如,長時間坐在電腦前辦公一族容易有腰椎,頸椎的問題;長時間站立工作的人容易得靜脈曲張;常常在空中作業的飛機員及機組人員容易患面板病。

    看起來,這麼多職業都容易患某種集中性疾病,那麼可以據此向僱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或者補償辦法,比如像題主那樣要求調換崗位嗎?

    現實很殘酷,很難做到,我們來看看國家對於職業病的定義,見下圖:

    從上圖內容可以看出,職業病的界定只侷限在最為確鑿最為嚴重的那幾類影響健康因素上,即法律目前只能支援保護到最狹義的職業病患者。而題主所提的情況,並不符合這種狹義的範疇。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題主的調崗要求,沒有足夠的依據,很難實現。從人道的角度來看,企業有必要為保障員工健康,做崗位的調動,但實在很難強制執行。

    關於這個話題,我想同時分享一個發生在身邊朋友上的真實故事。

    我的一個朋友,一直在外資製造企業做產品工藝開發和裝置除錯維護方面的工作,已經有十個年頭的時間了。去年年中的時候,很不幸他在年度體檢的時候被查出來了甲狀腺癌,隨後住院治療,切除了甲狀腺,只能終生用藥並在飲食上進行控制。

    當時我和其他幾個朋友一起去醫院看望他,瞭解到原來做他這個工作的人,身邊的一些其他同事也有不少患同樣的這個疾病,公司的領導和工會主席都在發病之初去醫院探望了他。我後來繼續打聽其他更多行裡裡的老同事,才深切知道,這個行業本來這種疾病就十分高發。但是也沒有人能夠依據這個發病情況,做足夠的舉證,來向公司做利益維護,索賠等。因為法律程式上,個人單方面真的太難證明得病原因。

    好在,我這個朋友所在的公司屬於大型企業,員工人數達8000多,內部有很多崗位可以調配。公司本身也屬於國內最佳僱主,比較人道,所以在他休息半年後返回公司時,被調配到一個不太需要常待在車間的崗位了。

    我的這個朋友是不幸的,得了這個病,但也算有點幸運,有了調崗的機會。希望他以後身體慢慢好起來。

    所以,題主的這個情況,需要與企業領導做更多的溝通,結合公司狀況和個人實際能力,來盡最大努力實現換崗的願望。希望你順利!

  • 4 # 使用者86057135168

    今天聽說你有很嚴重的腰椎質增生,要求換崗位。那麼有哪個單位更適合你這個腰椎質增生的工作去做呢!

    再說你得了這種病,坐長了也不行,站長了也不們。太累過度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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