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深夜不睡,是因為心裡有個人,始終在心裡,有時像寄託,有時像累贅。白天的忙碌與勞累換不來
一場好眠,回到家中,看著那四面牆,睏意襲來,卻依然睡不著。
我想要不是你快生日了,我們不再會聊那麼久吧?我想也是因此,我又開始了失眠吧。
初識的時候,你和我推薦了簡媜與雷光夏,你最喜歡的作家與歌手,我雖曾一直有關注她們,但未知自此
之後,簡媜的書看了三年,雷光夏的歌聽了三年。
你生日前不久,近九年沒發專輯的雷光夏發了新專輯《不想忘記的聲音》,買了CD,將她漂洋過海跨越千
裡寄到你的城市,你吃驚我仍記得你生日,我苦笑我怎麼能忘得了呢。
你是我不想忘記的聲音,雖然這些年來,我始終拒絕“懷念”這個詞彙,它太拖累人,我在筋疲力盡之
後,才算學會如何不回頭,但總有些什麼,會觸及到內心深處最柔軟的那一塊。
想來大學時,會為一段感情那麼卑微,我偶爾不自覺回想時,都會面紅耳赤,如今再看到痴男怨女時,會
默默嘲笑,卻也隱隱自嘲——終究不會再為誰去動心了。我自知挺可悲的,卻心甘情願可悲下去。
《聶隱娘》,越聊,越無力,為何三年前最想了解時,卻近乎斷絕,幾年之後,才發現有不少共同愛好,
最無力的是,我已然對“瞭解”失去了興趣。
可能還是我三年前太不成熟。
一見鍾情後再也不見最難忘,日久生情後決然斷絕更難忘,前者遺憾,後者斷腸。我很難把一段段感情做
歸類排列,我想我之所以能對一些人念念不忘,多半是因為遺憾,而不是斷腸。經歷過痛徹心扉後,人是
很容易變得狠心,把傷過最深的徹底割斷,唯獨那些藕斷絲連溫柔尚存令人無法割捨。
我自以為能將狠心和絕情做得很漂亮,卻最終無奈察覺,我始終不能真正狠心與絕情。
我不願談論感情觀,比起世界觀、價值觀來,感情觀更像是一灘渾水,我可以有極為明朗的世界觀與價值
觀,可感情觀,像迷霧,像濁溪,太過攪渾於我的思考。所以我避免。
時隔幾年後,歷經好幾段近乎可笑和荒誕的感情後,才明白,還有個聲音是最不想忘記的,可是,我早在
跌跌撞撞中忘得一乾二淨。
再聽見,滿心唏噓,卻不懷念。
所以,我開始失眠,我在深夜開始不睡覺,我常常在想一些事情,例如,如果曾經的故事能夠倒敘會如
何,會不會少了些遺憾,會不會改變呢?
我想起了前些日子社交媒體上很火的倒敘體,將名著倒敘,出乎意料地精彩。
只是,我們的生活並不是名著,有時候,連書店裡十二萬字一本的套路暢銷小說都不是,它太繁瑣,遠不
如文學與影視作品來得精彩,甚至摻雜了太多不體面、不堪、讓我們難以啟齒、難免自我嫌棄的部分。
若連正敘都讓人疲憊不堪,又何苦倒敘,從生命的平庸往前退去,褪色為虛無嗎?
誰願意自己的生命真得的平庸呢?至少,我不願意。
我不太再做回過頭審視的事了,回憶總是被篡改太多,它夾雜著我們過多的自我想象、自我安慰與自我修
補,最後變成一場虛構,記憶並不是太可信賴的傢伙。然而,在稍作停頓時,總有些畫面突如襲來,竄入
你的腦中,讓你錯愕又面紅耳赤,甚至嘆息且愁上眉頭。
是什麼記憶裡的故事總讓人那麼懊惱。
我想,是那些過去珍視的東西吧。正是這些珍視讓睡眠全無,讓人在深夜裡翻來覆去。
就像是裝滿黑暗的房間裡燃燒著一支蠟燭,你不敢起身走向它,不敢呼吸過重,害怕讓任何微弱氣流將它
熄滅。所以你屏氣凝神束手無策遠遠地遠遠地看著它化為灰燼。人們總是這樣對待它們所珍視的東西。
故事如果倒敘,灰燼會變為尚未拆封的蠟燭,可真的是再回到初見嗎,我想,不變的依然是你屏氣凝神束
手無策遠遠地遠遠地站著,怕逆轉的火焰也會熄滅,蠟燭的結局改變了,你的宿命依然不會變。
我想我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宿命論者。
故事若倒過來,從破碎的冰涼重回陌生的冰冷,還是那樣啊,那個人的結局改變了,你的宿命依然不會
變。
想來也是有趣,曾經最敏感的我,終於毫不在意任何人的評價與眼光,甚至牴觸被人瞭解與關心,我很喜
歡這種感覺,和所有人都很友好,但絕不會有一丁點兒內心的交流。
如果你問我為何我不再對你有多關心,我想,大抵是所有人都離開我時你也離開了我,陪在我身邊支撐我
著的原因,我只能說——
我很喜歡“逃離”。
逃到沒人能看見的深夜,不眠不休,把理不清的思緒試圖理清,最終失敗。
逃到沒法再逃的深夜,最終失眠。
為什麼深夜不睡,是因為心裡有個人,始終在心裡,有時像寄託,有時像累贅。白天的忙碌與勞累換不來
一場好眠,回到家中,看著那四面牆,睏意襲來,卻依然睡不著。
我想要不是你快生日了,我們不再會聊那麼久吧?我想也是因此,我又開始了失眠吧。
初識的時候,你和我推薦了簡媜與雷光夏,你最喜歡的作家與歌手,我雖曾一直有關注她們,但未知自此
之後,簡媜的書看了三年,雷光夏的歌聽了三年。
你生日前不久,近九年沒發專輯的雷光夏發了新專輯《不想忘記的聲音》,買了CD,將她漂洋過海跨越千
裡寄到你的城市,你吃驚我仍記得你生日,我苦笑我怎麼能忘得了呢。
你是我不想忘記的聲音,雖然這些年來,我始終拒絕“懷念”這個詞彙,它太拖累人,我在筋疲力盡之
後,才算學會如何不回頭,但總有些什麼,會觸及到內心深處最柔軟的那一塊。
想來大學時,會為一段感情那麼卑微,我偶爾不自覺回想時,都會面紅耳赤,如今再看到痴男怨女時,會
默默嘲笑,卻也隱隱自嘲——終究不會再為誰去動心了。我自知挺可悲的,卻心甘情願可悲下去。
《聶隱娘》,越聊,越無力,為何三年前最想了解時,卻近乎斷絕,幾年之後,才發現有不少共同愛好,
最無力的是,我已然對“瞭解”失去了興趣。
可能還是我三年前太不成熟。
一見鍾情後再也不見最難忘,日久生情後決然斷絕更難忘,前者遺憾,後者斷腸。我很難把一段段感情做
歸類排列,我想我之所以能對一些人念念不忘,多半是因為遺憾,而不是斷腸。經歷過痛徹心扉後,人是
很容易變得狠心,把傷過最深的徹底割斷,唯獨那些藕斷絲連溫柔尚存令人無法割捨。
我自以為能將狠心和絕情做得很漂亮,卻最終無奈察覺,我始終不能真正狠心與絕情。
我不願談論感情觀,比起世界觀、價值觀來,感情觀更像是一灘渾水,我可以有極為明朗的世界觀與價值
觀,可感情觀,像迷霧,像濁溪,太過攪渾於我的思考。所以我避免。
時隔幾年後,歷經好幾段近乎可笑和荒誕的感情後,才明白,還有個聲音是最不想忘記的,可是,我早在
跌跌撞撞中忘得一乾二淨。
再聽見,滿心唏噓,卻不懷念。
所以,我開始失眠,我在深夜開始不睡覺,我常常在想一些事情,例如,如果曾經的故事能夠倒敘會如
何,會不會少了些遺憾,會不會改變呢?
我想起了前些日子社交媒體上很火的倒敘體,將名著倒敘,出乎意料地精彩。
只是,我們的生活並不是名著,有時候,連書店裡十二萬字一本的套路暢銷小說都不是,它太繁瑣,遠不
如文學與影視作品來得精彩,甚至摻雜了太多不體面、不堪、讓我們難以啟齒、難免自我嫌棄的部分。
若連正敘都讓人疲憊不堪,又何苦倒敘,從生命的平庸往前退去,褪色為虛無嗎?
誰願意自己的生命真得的平庸呢?至少,我不願意。
我不太再做回過頭審視的事了,回憶總是被篡改太多,它夾雜著我們過多的自我想象、自我安慰與自我修
補,最後變成一場虛構,記憶並不是太可信賴的傢伙。然而,在稍作停頓時,總有些畫面突如襲來,竄入
你的腦中,讓你錯愕又面紅耳赤,甚至嘆息且愁上眉頭。
是什麼記憶裡的故事總讓人那麼懊惱。
我想,是那些過去珍視的東西吧。正是這些珍視讓睡眠全無,讓人在深夜裡翻來覆去。
就像是裝滿黑暗的房間裡燃燒著一支蠟燭,你不敢起身走向它,不敢呼吸過重,害怕讓任何微弱氣流將它
熄滅。所以你屏氣凝神束手無策遠遠地遠遠地看著它化為灰燼。人們總是這樣對待它們所珍視的東西。
故事如果倒敘,灰燼會變為尚未拆封的蠟燭,可真的是再回到初見嗎,我想,不變的依然是你屏氣凝神束
手無策遠遠地遠遠地站著,怕逆轉的火焰也會熄滅,蠟燭的結局改變了,你的宿命依然不會變。
我想我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宿命論者。
故事若倒過來,從破碎的冰涼重回陌生的冰冷,還是那樣啊,那個人的結局改變了,你的宿命依然不會
變。
想來也是有趣,曾經最敏感的我,終於毫不在意任何人的評價與眼光,甚至牴觸被人瞭解與關心,我很喜
歡這種感覺,和所有人都很友好,但絕不會有一丁點兒內心的交流。
如果你問我為何我不再對你有多關心,我想,大抵是所有人都離開我時你也離開了我,陪在我身邊支撐我
著的原因,我只能說——
我很喜歡“逃離”。
逃到沒人能看見的深夜,不眠不休,把理不清的思緒試圖理清,最終失敗。
逃到沒法再逃的深夜,最終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