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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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漏網一條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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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甲林律師
這個貴重物品屬於贓物,如果銷售的地方是不知情的,那麼要返還贓物給失主。他可以要求小偷退換錢款,這個可以走民事程式解決。如果銷售的地方,您明知道是盜竊而來的物品,幫助其轉賣,那就是銷贓行為,是為共犯,屬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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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yh139
家中被盜,小偷已抓到並認罪,但貴重物品被其賣了,贓物是否可追回並返還失主?這個問題是毋庸置疑的!因為自你家中被盜並報案後,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並展開了一系列的偵查工作,小偷被抓獲只是整個案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下一步,公安機關必將會根據小偷的交待,展開贓物的追繳工作,只有追回贓物(贓物即是你丟失的貴重物品),並根據其盜竊的物品價值,將小偷繩之以法後,案件才能宣告結案。待案件結案後,你丟失的貴重物品自然會返還給你的!
現在咱們重點談談本案中收購贓物的事情。在現實中,往往有些人因貪圖便宜,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必將會落個錢財兩空,即使是不知道是贓物而購買的,對於購買來的贓物,也必需無條件返還!所以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而購買贓物或來路不明的東西,否則必將會貪便宜吃大虧!
這個問題,只要你報了案,記載下了被偷情況、物品!如果案破了,物品知道消往何處,一般公安部門是可以追回的,只是要點時間!然而那些銷髒、受髒的個人和部門,不要抱 僥倖心理,因為只要小偷不停手,總有一日會被抓住,銷髒、受髒者也將受到法律 制裁!
不過講是這樣講,本人2009年除夕前一天,給朋友送豬肉,一臺“太子”摩托停在朋友家一樓窗臺前,被偷到現在都沒訊息我!當時在長沙市井灣子派出所報的案!六千七買的騎了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