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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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腸8222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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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松柏141838768
政府為什麼會允許什麼物業啊中介等機構存在啊人民政府為什麼不管人民的事啊?民生是大事人民政府不管民生還要政府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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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愚心者
所謂公攤面積在法律條文上我沒有看見,也就是說在籤購房籤合同的時候就是你花錢購買共同所有的地方,所以裡面的所有活動都應該是購買人說的算,裡面產生的費用也是購買人所得,從物業管理來說,這些錢應該抵消物業費的一部分,不知對不對,歡迎大家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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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伏天302
全國小區的公攤面積都是業主承擔的。按道理誰出錢所有權或使用權就是誰的。但可悲的是,業主不敢維權,上面沒人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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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嘉慶192163642
小區馬路,大門口和電梯的廣告收入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只能分到一點服務費,如果沒有參與服務,也可以不分錢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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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間那些事兒
一、電梯廣告收益歸屬
電梯轎廂內部廣告所有收入歸業主所有,支配需要由全體業主大會決定。一般情況用於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更新、改造或者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及彌補物業服務費不足等其他需要
二、其他類似歸全體業主所有的收益
三、對於不公開收益的物業公司怎麼辦
①可以向業委會申請,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溝通,提出檢視賬目明細。
②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業主可以向房管局物業辦提出投訴。
公益宣傳,旨在普及,不喜勿噴,樂見高人和熱心人一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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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7528922910風
小區的公攤面積(包括:車位,電梯,進出大門的收費,廣告等等的收費)的各種收入都應該有業主份額。(個人認為)
如果有業主委員會的話,可以追究的。物業,只是業主花錢僱來管理日常的,你說的直白點就是管家,你見過哪個管家敢黑老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