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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要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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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實幹家
正常合同會約定自交房後365天內需下證,不得超過365天,合同裡面有表明超過後每天按多少比例違約金計算。賠償這塊,前期找開發商索要,若不執行,那就帶著合同去法院起訴,正常逾期不是很久的,賠償金額不大,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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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東房產諮詢高階顧問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華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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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之路
可以按照買賣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契約條款,去維權,可以走法律程式(在對方不予理睬或者糾正的情況下)!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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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西央房線上
一、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應該找什麼部門?
可以去當地的土地監管部門或者是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投訴,如果無法解決可以去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二、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該怎麼辦?
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日期或規定日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其中,所謂的“規定日期”可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後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
若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如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三、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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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胡工說建築
簡單啊,就拿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為準起訴開發商賠償損失啊。畢竟一筆資金理財是有收益的。而且影響入駐時間影響很多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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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像您這種情況,應該先確定合同條款中的違約責任,其次,要蒐集無法辦理房產證的證據,最後才是到法院起訴。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延期辦理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一些小的原因對房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辦理不會產生大的影響,但要是一些根本原因(存在違法建築等問題)會導致辦理證件遙遙無期。
回覆列表
你好,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華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