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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溝姑

    相愛不易,且愛且珍惜。

    兩個人因為吸引然後相戀相愛,但是真正走到一起後由於各種因素最後要分開,真是可惜!

    理論上講,不管什麼時候你都是有權利提出分手的,但我個人覺得,你們畢竟愛過,人又都是有感情,分手可能對他打擊很大,他可能會恨痛苦,如果馬上就是他的生日了,那何必不等過了這兩天再分呢?

    戀愛不是兒媳,希望你想清楚,是不是非到了分手不可的地步呢?

  • 2 # 芳華字錄

    二,一群朋友一起過生日,還是生日前分手比較合適,避免彼此之間再次產生尷尬。

    如果,只是單方面選擇分手,從情感角度來說,為了讓感情傷害降到最低,還是生日前就說明白為好。分手,是一種傷感的話題,生日,是一種快樂的氛圍。兩種境況格格不如。相信你會更加為難。

    總結:相愛雙方走到盡頭,如果沒有進入婚姻殿堂,請選擇直接離開,而不要在門口不斷徘徊。

  • 3 # 參禪會殘

    這個問題問得很有技術性,怎麼回答都不是很符合華人的特性。

    首先說一下客觀原因:你如果這個情況下分手,在外人看來,會說你不通情達理,哪怕真的沒有感情了,也應該識大體一點,畢竟相愛一場,這點情面都不給,很多自認為對你很瞭解的人,會不顧你的自身情況在外面對你指手畫腳,評頭論足的。

    再有的客觀原因:現在男人普遍現象感情脆弱,讓人容易同情,所以,你這個情況下分手,別人出於同情心氾濫,對你也會有負面情緒。

    結合上面兩點得出:你這個情況下分手,他如果愛你,對你會更加忘不掉。人性中的特有自私性,會讓別人對你的評價很難聽。如果你認為這些都不是事情,是真的沒有感情了,不想在在不愛的事情上浪費時間,那就不用管什麼節日啦,我認為該分就得分。

    突然想起來剛看的書這句話:外人自認為對你的情況全部瞭解,然後在對你評頭論足,其實,他們不過是再給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說完客觀因素,再說說主要因素。你對他沒有了感覺,勉強自己也不過是讓自己更不快樂,這樣長久下去,會有矛盾,會衍生出很多家庭瑣事的問題,這樣下去,會讓你從一個有修養有內涵,有對生活美好向往變成愛抱怨,容易憤怒,嫉妒心強的一個人,試問,你願意慢慢變成這樣的人麼?

    再說的遠一點,到時候你們結婚後,由於你對他沒有多的感情了《我是因為你和他分,才說你對他沒感情的》,以後家務活你一定不是那麼忙著去做,時間一久,他會也埋怨你以前和如今是天差地別,這也是一個矛盾的點。

    再說一個我討厭的,我討厭沒感情還在一起,那樣給我的感覺,就是兩個人除了性,沒有想通的話題,在一起就感覺彆扭,噁心。我的觀點就是可以不在一起,但是不能沒感情還依然在一起,弄得很相愛一樣。對自己不負責任,對別人就更不會負責任了。我這個觀點是以己度人的個人觀點。

    還有就是現在人普遍認為生活節奏快,壓力大。會對誘惑沒那麼大的抵抗,你能忍受以後得誘惑麼?他能麼?隨著時間的延長,對另一方的瞭解,失望會比希望更可怕,認為自己瞎了眼,才看上對方。

    所有我的觀點在一起,得出的結論就是,八月十五你買一個兔子,有人沒人你今天註定能吃肉,這樣的話,就沒有必要委屈自己了。

    好了,該說的我說完了,我去看書了。希望樓主能快樂開心,沒事的話,找時間看點書,看書能讓人冷靜理智,你以後要客觀分析自己的事情,最美麗的陌生人,希望你擁有更好的生活。

  • 4 # Andy41213806

    感謝要邀請,我認為分手大部分是出於衝動或激動的情況下,倆人因為某點小事就開始吵架,甚至說出分手的狠話,大部分是出於衝動,這種情況下,分手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不定哪天小宇宙就爆發了,哪裡還顧得上是不是男友的生日呢,哈哈,還有一種就是和平分手,分手後還能做朋友的那種,看的開,不計較,分手後彼此還是喜歡對方,但不能做戀人了。可能是出於客觀原因,父母不同意,倆人長期異地等等。這種感情是真的或許會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分手時會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哈哈 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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