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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律師千江月

    我是律師。給你點專業的回答。

    法律上沒有過了三年就作廢之說。

    法律上只是說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再保護。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但是過了訴訟時間法律並沒有說就沒用了。對方仍然差你錢。只是透過法院已經不保護。你還可以透過自己的辦法收取。

    訴訟時效應當從應該還款之日起算。時效屆滿前,有時效中止和中斷,可以續時效。

    欠條或借條不寫還款時間反而是好事,可以隨時要求歸還,訴訟時效可以很長到20年。

  • 2 # 齊小天法律諮詢

    這是個錯誤的說法,也是一種不懂法律知識的人對法律規定的一種誤讀。

    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生效後,訴訟時效變更為了3年。但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並不是一個不可變的時間,是可以中斷的。

    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從欠條的簽訂日期的次日開始計算,如果在3年內,債權人對債務人主張了債權,那麼3年的訴訟時效就發生中斷,重新開始計算,當又在3年內向債務人主張了債權,就會又重新計算3年訴訟時效期間。這個訴訟時效是可以不斷延長的,但最長不超過20年。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借條與欠條是不一樣的!借條的訴訟時效從借條確定的還款日期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借條沒有還款日期的,還款日期為不確定的日期,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還款,訴訟時效從主張還款次日起開始計算。

    從上可以看出,寫借條對出借人權益的保護,比寫欠條對出借人權利保護更全面。所以,提醒大家,借款給別人時一定要寫借條,最好別寫欠條!

  • 3 # 砥水聆法

    欠條永遠不會作廢,作廢的是透過法院強制執行追回欠款的途徑

    一張欠條,即便過了30年,借錢的人也要還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就算借錢的人死了,繼承他遺產的人,也要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清償債務,所謂父債子償,就是這個道理,從這個角度說,欠條永遠不會作廢。

    作廢的是什麼?是透過法院判決,用強制執行來討債的方法,也就是通常說的,超過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3年,但是欠錢的人,想順利走完這3年,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1.什麼時候起算

    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從還款期限到期那一天起算,超過3年,訴訟時效屆滿。

    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也一直沒向對方討債,那麼時效就不開始起算。那有人會說了,欠條不寫還款日期,豈不是永遠不會超過訴訟時效?錯,法律規定,這種情況,最多20年,20年之後就超了!

    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如果你向對方要賬了,那麼從你開始要賬那一天,開始起算,3年後,訴訟時效屆滿。

    2.訴訟時效可以重頭再來

    通俗點說,每一次向欠錢的人要賬,訴訟時效就從要賬的那一天開始,重新計算,這是對債權人的保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須保留相關證據,因為法院是看證據的地方,你沒有證據,訴訟時效是不能重新開始計算的

    法律不保護懶人,對於自己的權利,要積極實現

    很多人不理解,法律為什麼會規定訴訟時效,道路很簡單:法律不保護懶人,如果對方欠了你的錢,3年之內你既不向法院起訴,也不向對方持續要賬,那麼這種懶人,法律也就不保護了,透過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實現權利的路,就永遠關閉了。

    所以,對於自己的權利,一定要勤快。

  • 4 # 北京王蔚律師

    您的問題涉及債權的時效問題,欠條的時效一般為3年,超過3年並不意味著作廢。

    在時效期內未行使權力,並不喪失訴權,也就是說您可以起訴,但是對方可以時效已過提出抗辯。

    律師提示:在判斷時效是否已過時,要考慮時效的起算點以及是否存在中斷、中止情形。

  • 5 # AHTV法治時空

    這裡的過期是指法律上的訴訟時效,就是督促權利保護者及時主動的維護個人權利。訴訟時效就是法律能夠給予保護的時間,按照民法規定,一般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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