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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有一套全款的房子,如果另一方要求加名字,那麼婚前加名和婚後加名有什麼區別,沒有出錢的一方能分得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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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唐家大少1987

    差不多的,如果沒有約定份額的話,婚前婚後加名,離婚的時候,一般都是一人一半。

    婚後加名,不用什麼稅費,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就好了

    但是婚前加名,此時你們在法律上還是二個“陌生人”,加名的話只能透過交易和贈予,這種情況都是要收稅的,費用較高。

    當然了婚後加名也是算贈予的,就是夫妻之間的,稅費便宜。

  • 2 # 善言法務

    只要在房產證上加了名字,就屬於對對方的贈予,對方可以按份分得房子,若沒有劃分份額,那就按比例劃分。

    婚前加名和婚後加名的區別

    婚前加名屬於買賣行為,要交各種稅;婚後加配偶的名字是免費的,不需要交稅。

    婚前加名若最後沒有步入婚姻很麻煩,房產證減名字可以是贈與或買賣。贈與關係要交不少的稅,買賣亦是。如果貸款買房也是要交稅。若到最後沒結婚,婚前加名麻煩事兒還是多。

    但婚後加名就不存在了,即便離婚了產權還是會落在買房那個手裡,但是要對另一方給予補償。

  • 3 # 白雪姐姐

    實話說我真的不想再回答這種婆婆媽媽的問題了,但看到問題和描述,我不得不對此類話題再說上幾句。

    現在的人們是怎麼了?想錢真的是想瘋了,想轉相了,想暈頭了。

    眾所周知,不言而喻,房產上加上對方的名字意味著什麼?無疑是意味著離婚時要分給對方一半的房產對嗎?

    現在不管是女方要加名字也好,還是男方要加名字也罷。

    試問:倘若是換位思考一下,你如果是有房的一方,你願意對方一分錢不出就把他(她)的名字加在上面嗎?

    現在男女青年結婚,基本上房屋都是父母贊助的,即使年輕人願意加上對方的名字,那麼其父母願意嗎?你理解老人一輩子的艱辛嗎?

    如果你沒有離婚的念頭,有房住就很好了,可你非要把自己的名字加在上面幹什麼?這不得不讓對方對你結婚的初衷表示懷疑。

    讓人不僅不冒昧的問一句你是與房子結婚還是與這個人結婚呢?

    現在物質基礎雖然是很重要,找個結婚有房子的也不為過,但是請你弄清楚了並不是別人的財產放在你的名下才重要,才可以與之結婚,如此那樣的話,結婚真的是失去了恩愛的意義了,還是不要太自私了的好,尤其對所愛之人。

  • 4 # 黃金時代當家

    一、婚前全款買房,婚前加女方的姓名是彩禮!

    二、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女方的姓名是夫妻共同財產。

  • 5 # 法律知識知多少

    婚前加名,是按份共有,對於房產劃分份額。婚後加名,是夫妻加名,預設是夫妻共有。

    根據當地不動產要求,婚前加名,相當於對於普通人之間的贈與或者買賣,一般要求在辦理具體業務時,籤一份關於房產的份額宣告,雙方約定好所佔房產的具體份額。婚前取得的財產是一方個人財產。

    婚後加名,一般都按照夫妻加名辦理,一般是預設房產一人一半,婚後加名,是夫妻之間的贈與或者買賣。

    對於男方來說,還是選擇在婚前加名比較合適,對於女方來說,選擇婚後加名更有利於自己的權益。當然具體加名業務還是諮詢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各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於加名業務辦理也不盡相同。

  • 6 # 一房一萬

    1、婚前加對方名字,該房產視為共同擁有或者約定按份共有;

    如果說是在結婚之前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而最後因為一些原因沒能進行結婚登記,那麼女方仍然是房產的所有人之一,離婚的時候依然可以劃分房產。

    2、婚後加對方名字,房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加名視為贈與;

    男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子,實際上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說結婚之後,男女雙方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離婚,那麼這個房子也仍然是男方自己一個人的,女方無法進行分割。但是如果已經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就屬於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了,這樣,如果離婚的話,女方是有權利分割一半房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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