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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0762abc

    既然妻子不知道情,丈夫所借錢,用在什麼地方,什麼事,這個妻子可能會承認嗎?社會上還有這個男人,難道還有這種妻子來承擔未知詳情,丈夫所借錢,她會承擔,除非是傻瓜了。

  • 2 # 棉布卡其魚

    並非專業人士,只是個人認為,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的債務,都是要兩個人共同承擔的,即使此時離婚,也應該是兩個人一起還款吧。不知道這個說法對不對,還是應該找個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才靠譜。

  • 3 # 沉默是今0503

    合法債務才需共同承擔,高利貸不合法,且妻子不知情,當然妻子不需承擔。但現實生活中,放高利貸的人都不是善類,要錢當然不會和你講法,妻子這時還是會有麻煩的,這"種老公最好離婚,不值得留念。

  • 4 # 使用者2107691599958

    放貸者在放貸前,有責任把借貸關係告之家庭成員,一旦有風險,則家庭成員有責任共同承擔,否則,不成擔任何責任,現在通訊如此發達,一個電話就解決了,為何不打這個電話,其目的大家都明白,

  • 5 # DNF花花

    關於這個問題我查了很多相關的資料,首先可以確定一點的是:只要妻子不願意承擔是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的。這是現在理性的角度講的,但是如果現在情感的角度講的話那麼首先就得確定丈夫丈夫借錢的來龍去脈,以及用處,有無剩餘。

    若是錢拿來做一些不正當的事情,比如玩遊戲,打賞主播等等的,妻子於情於理都可以不用理會的。但是如果是拿來救急或者幫助別人的話(雖然機率很小)那麼作為妻子的話可以與丈夫共同承擔,當然這個並不是一定要共同承擔,願不願意完全取決於妻子。

    回答完畢,若有不妥的地方還望諒解!

  • 6 # 張小亮tt

    非專業認識回答,僅供參考:這個問題有兩個焦點,一是妻子是否該承擔這次貸款的連帶責任。如果丈夫借用的這筆高利貸用於支付丈夫個人債務或者擅自經營商業活動其收入未用於共同生活費用則妻子不承擔連帶責任(這些需要妻子一方舉證)。如果貸款後丈夫用來支付夫妻共同生活費用或者債務,雖然開始妻子不知情,但妻子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二是高利貸的高利率是否合法。最高法有規定的,借貸利率未超過超過法律規定利率,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還貸。如果超過法律規定的,超出利息是無效的。

  • 7 # 理財迦

    朋友們好!看了標題,感覺這似乎,又是一個悽美的故事…丈夫賭博…妻子賢惠勤勞,忽然…晴天霹靂“50萬高利貸”…明確的講:承擔什麼責任,受多種因素影響…先看一下50萬高利貸!假如真是高利貸,能借出50萬,真不容易…也不排除是,賭博欠錢打個條,或者驢打滾兒,坐地抽…積攢起來的…如果是這樣,建議向司法機關報案…畢竟,賭博,高利貸不合法!前提是要拿出相應的證據…同時注意好人身安全…

    再來看一下責任!首先要考慮,知情不知情?有沒有參與?如果知情,又在借條上籤個字,或者自願將身份證等證件提供出來,那,這個責任可能是跑不了了…反之,如果有確實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僅一無所知,也一點沒有參與,那就有很大的餘地,可以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再來看其他因素的影響!賭博,一種惡習,但傳承幾千年,說明有時候也會贏…如果一個人,一直賭博,每次都輸,這是不合情理的,如果賭贏的時候,這個錢,大家一塊享受了,例如置辦了房產傢俱,改善了生活,總之用於共同生活了,作為妻子也受益了,那恐怕也有還款的責任…

    綜合分析:這裡面重要的因素是:知情不知情,有沒有直接,間接的參與默許?有沒有從中獲益?高利貸也需要經過認證,不能個人來判斷!通常,民間借貸以月息三分為限,也就是,不超過每年36%的利息,是合法的,24~36%的部分(利息可雙方協商,但已經付的,不支援單方面索回,沒有支付的也可以不付)!二分利,也就是24%的年息,是受法律保護的…朋友們,可以根據以上的一些,初步做個瞭解,但實踐中,各種情況非常複雜,建議向司法部門或法律相關人士,介紹具體情況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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