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業主和物企矛盾很深,我只是想和大家探討一下,如果在標題的前提下,會不會還存在業主和物企之間的因物業服務而產生的矛盾。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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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韋小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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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說天評地鹽城哥
作為偽命題,這是不現實滴,呵呵,物業做得再好,業主也很難全部滿意。
首先,人是很自私的動物。業主作為單個個體的時候,自私自利的本性一覽無遺。而作為群體的時候,也總會有幾個害群之馬出來挑事。
第二,“顧客是上帝”,只要你在服務,業主永遠是上帝的心態。因為在業主的心目中,不管你是否拿錢,你都應該做得很好。也就是隻要你還在小區服務,那我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呵呵,就像前陣子網上爆出的“月經不調”也需要物業負責一樣。
第三,合同規定的一切,物業都做完了。那好事的業主也會找出毛病。呵呵,物業的滿意率永遠不可能百分百。比如服務質量需要提高,服務態度不夠好,你幫他提東西為啥不給我拿等。
第四,業主本就是一盤散沙,註定不會有統一標準和素質。也不是所有人都會懂得合同法和服務質量的約定。不會懂得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性。胡攪蠻纏大有人在。
因此,不要覺得一分不收,業主就會滿意。這就是業主的屬性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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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產老J
我想這個問題是不會全部滿意的,首先物業如果只提供達標的服務那麼就和環衛工人差不多了。但是放到自己的小區當中就不一樣了。
大家都知道,小區當中的業主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所以對於問題的看法也不盡相同。很多業主還是把小區當成自己的家一樣看待的,見不得小區衛生環境有半點不好。因此,就算物業的服務達標,並且業主不掏錢,但是這部分把小區“視如己出”的人還是事多,總能挑出來毛病。或者說總能找到服務以外的事來說道。
所以說,計算不收費也會有人不滿意。而且不收費就會有人認為這是義務的、必須的。既然是義務的多幹點也無妨啊。婆婆媽媽的找事的,唧唧歪歪的亂說的。
總之,眾口難調是一定的。世上沒有盡善盡美的事,所以,全部業主都滿意想都不要想。
小龍女接觸物業管理行業多年,這個問題可以明確回覆你:不會。問題本身有幾個關鍵因素與,我們一同來分析一下:
物業服務企業提供達標的服務。這個要看物業服務合同的具體約定,不同專案、不同業態、不同物業費標準,也就對應不同的服務標準。物業公司通常也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來履行職責並提供相應服務的。【現實中是存在一些中小物業公司管理粗放、服務質量低下、偷工減料減人減服務標準,服務不達標的情況,這裡不多做分析】多數物業公司是能夠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換句話說多數物業公司的服務是達標的。但請注意,達標的服務是不能滿足所有人的期望的!這個我們是有相關的統計資料表明的。現實中的服務需求與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是存在差距的,比如個性化服務的是否可以滿足、強加到物業公司上的服務投訴問題是否可以解決等等。歸為一句話,達標的服務本就是物業公司應該提供的,是理所當然的,談何滿意與否?要想滿意,至少需要提供超出期望、帶來驚喜的服務,這需要物業公司創新服務能力,以更能適應和滿足各式各樣的需求變化。不收物業費。其實從實踐中可以看到,物業費並不佔主要因素,很多小區投訴的業主、遺留問題未解決的業主,都交物業費。這樣說吧,對物業公司不滿意的業主不一定不交物業費,不交物業費的業主一定對物業公司不滿意,交物業費的業主不一定都對物業公司滿意。這個側面反映出就算全部免收物業費,也不是所有人都買你的帳,認為你好。全部滿意。至少還沒見過滿意度達100%的小區,排除那些滿意度調查資料作假的。但確有100%的物業費收繳率的小區。我們把小區業主分成兩大類:80%的主流業主+20%非主流業主,這在客戶管理角度來看,我們是清楚物業公司服務的重點以及提高客戶滿意度的切入點,但可以肯定地說,無法達成100%滿意。不夠服務標準如何,畢竟服務的是人,每個人對服務的標準要求和需要均不同。從服務的角度來說,其實真不需要、也沒必要,達成全部滿意。紮實做好標準服務、推出創新服務、細節服務、驚喜服務、感動服務,滿足絕大多數人的服務需求和達成他們的滿意度,即是我們最應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