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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必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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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袁鴻博說
鄉土社會的世態炎涼與五服
中國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差序格局”。中中國人的人情世故,作為一種文化的傳承和延續,也是刻在中中國人骨髓裡的一種精神面貌。中中國人以“己”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別人所聯絡成的社會關係,不像其他團體中的分子一般,大家是立在一個平面上的。中中國人的社會結構,是像水的波紋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是有差序的格局 。
著名社會學家 費孝通
在我們鄉土社會裡,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圍劃出一個圈子,這個圈子是“街坊”。有喜事要請酒,生了孩子要送紅蛋,有喪事要出來助殮,抬棺材,是生活上的互助機構。可是這不是一個固定的團體,而是一個範圍。
範圍的大小也要依著中心的勢力厚薄而定。有勢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窮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鄰的兩三家。這和我們的親屬圈子一般的。像賈家的大觀園裡,可以住著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寶釵,後來更多了,什麼寶琴,岫雲,凡是拉得上親戚的,都包容得下。
可是勢力一變,樹倒猢猻散,縮成一小團。到極端時,可以像蘇秦潦倒歸來,“妻不以為夫,嫂不以為叔。”中國傳統結構中的差序格局具有這種伸縮能力。 在鄉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錢的地主和官僚階層,可以大到像個小國。中中國人也特別對世態炎涼有感觸,正因為這富於伸縮的社會圈子會因中心勢力的變化而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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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裁文剪史
“五服”這個詞,在現代漢語裡出現頻率雖然不算太高,但在古典文化裡,卻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詞。
“五服”本身是一個詞義十分複雜的詞。作為計量單位用的時候,王畿之外,每五百里為一服,由近及遠,分別稱為侯服、甸服、綏服、要服、荒服;同時,五服也可以指禮儀中的“吉服”和“凶服”,吉服之五服,指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五等之服裝樣式,而凶服之“五服”是喪服的五種依親疏差等分出來的五等服裝。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喪服重,疏者喪服輕。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的五服:斬衰,用極粗生麻布為喪服,不縫衣旁及下邊;齊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縫衣旁及下邊;大功,用粗熟布為喪服;小功,用稍粗熟布為喪服;緦麻,用稍細的熟布為喪服。緦麻是最輕的服,表示邊緣親屬。“五服”之外,基本上就不用穿喪服了。因此,“五服”實際上也代表了血緣的親疏遠近。
迄今為止,在中國農村的很多地方依然保留著“五服”這種說法,只是這種說法更偏重於指家族血緣關係的遠近。譬如,人們有時說自己和另外一個人的關係,往往這樣說,我們兩家已經出了“五服”。這意思也就是說,他們共同的祖先至少已經是五代之前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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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俗人俗語俗評
俗語回答:“五服”在中國古代有四種含義:
一、古代以天子所在的王畿為中心,以五百里為一區劃,由近及遠分為甸服﹑侯服﹑綏服(一曰賓服)﹑要服﹑荒服,合稱五服。這裡的“服”是服事天子的意思。
《書·益稷》:“弼成五服,至於五千。”
孔:“五服,侯﹑甸﹑綏﹑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
《書·康誥》又周稱侯﹑甸﹑男﹑採﹑衛為五服。
二、古代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五個階級所穿的五等服裝樣式。
三、古代根據與逝者的親疏關係為差等的五種喪服。
四、謂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以及自身五代。
既然問題問的是古代“九族五服”中的“五服”有哪幾層意思?那麼答案就是上述的三和四。
五服制度和本宗九族五服制度是漢字文化圈的傳統喪服制度。是指導居喪期間的服飾、飲食和起居制度。
在父系社會中,通常以父系血緣為基礎、以宗法制度為重。上自高祖、下至玄孫,通稱為“本宗九族”。
在“本宗九族”所屬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和旁系親屬)都稱之為“有服親屬”,又稱為“內親”。內親在逝者的喪事期間要為逝者服喪,根據關係親疏來定喪服,關係越親近的人穿的喪服越重、關係疏遠的人穿的喪服越輕。而母系血緣的服制只有一世,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兄弟和姨表兄弟,這些都稱之為“外親”。
“披麻戴孝”——喪服等級、五服四制在古代中國,喪服分為五種等級: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用不同粗細、不同質量的粗麻布製成,稱之為“五服”。“五服”經過上千年的演變演化出了多達23種服制,可以分別運用在138種不同的人際情況,規矩可謂是極其繁瑣。
儒家十三經之一的《儀禮》所記載的各種服制被後代奉為最具權威性的穿搭準則,歷朝歷代都遵其行事,但是也會有所變通。而實際上,五等喪服因為太過於繁瑣,後來延續的傳統均在細節和理解方面與前代有所不同,特別是在民間,因為不是所有的百姓都能有財力按照其標準執行,也可穿著簡易的“喪服”、“孝服”(男子頭戴孝巾,身穿孝衣、麻繩和麻鞋;女子頭戴孝巾或孝髻,身穿孝衫、孝裙、麻繩和麻鞋)。
四制是指:正服、義服、加服和降服,“五服”與“四制”兩者相輔相成,合稱“五服四制”。
本身於情份之內,為死者成服曰“正服”,例如:子為父母服斬衰、孫為祖父母服齊衰期年,皆屬情分內之事;再者,伏於義理之內,為死者成服曰“義服”,例如:義子為義父母服斬衰,屬於義理內之事。
因為特殊緣故,加重一等服曰“加服”,例如:長孫本為祖父母服齊衰,但承重孫加重其服,服斬衰;反之,減輕一等服曰“降服”,例如:出嫁女兒為本生父母成服、出嗣子女為本生父母成服,均減輕其服。
喪服制度的特點《禮經》中所記載的喪服制度,和宗法制度有著不可分隔的關係,在當時雖然不見得會全部按照制度實行,後代在延續的過程中也有所變化,但是裡面突顯等級的特點被歷朝歷代傳承下來。
重男輕女
喪服制度中可以明顯的看出重男輕女的情況,例如:妻子在丈夫逝世後,需要為丈夫服喪三年,而妻子逝世後,丈夫只用為妻子服喪只有期年。【“期”(jī)是指一週年的意思】
明朝以前的朝代,如果自己的父親過世,兒子需要為父親服斬衰服長達三年;如果父親健在、母親過世,子女只用為母親服齊衰期年;如果父親在母親之前逝世、母親過世後,子女只用為母服齊衰三年,而不是服最重的斬衰。
嫡庶之分
喪服制度中也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別非常非常嚴格,例如:庶子必須為嫡母服喪三年,但是嫡子卻不用為庶母服喪(明代以後,庶子為生母也服喪三年,嫡子為庶母服喪期年)。
內外親疏(親不過五服)
喪服制度中明顯地表現出血緣親疏的等級,習慣上以五服之內為親、五服之外為疏。
《爾雅·釋親》:“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昆弟,族昆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注》:“同姓之親無服屬。”這也就是說,同族兄弟之子相互間已經沒有服屬關係,有的僅僅是同姓關係。這也就是俗語所說的“親不過五服”。
而且歷朝歷代的律法也有所謂的“準五服以制罪”,將喪服制度引入民事法典,用來判斷五服九族之內親屬的相互侵犯行為,也確定繼承和贍養的利益。總得來說,以卑犯尊者刑責加重,愈親近者愈重;以尊犯卑者刑責減輕,愈親近者愈輕;親屬相姦者刑責加重,愈親近者愈重;親屬相盜者刑責減輕,愈親近者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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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嫊1
《血緣關係或親緣關係》
無論是悟空問答中:古代的“九族五服”中的五服有哪幾層意思,俗稱“親不過五服”你是如何理解的?;還是前幾天悟空問答中:姑家舅家和姨家(更嚴謹地說,應該是“姑家和舅家姨家”),是一輩親,二輩表,三輩四輩就拉倒”。都涉及到家族血親關係問題,血親既是有血統關係的親屬。以上問題如何理解?有否道理?要看出發點的角度是什麼。如果單憑親屬間的感情而論,親情的疏忽或彼此間的芥蒂,可能等不到“五服”,三、四輩從情感上就“拉倒”了。但是,從血緣上是無法“拉倒”的。眾所周知,血緣關係是人類通過婚姻生育而形成的,隨著家族繁衍,遺傳基因一代代傳遞,一代代遞減,形成家族不斷向縱深延續的“祖宗十八代”宗親關係的網路,和橫向擴充套件的“七大姑八大姨”中表親關係的一片片網路。家族血緣的網路縱橫關聯、綿延不斷、次序井然,形成社會的基本組織-家庭。在家庭中,父母和子女是直系血緣親屬關係,除直系親屬外,還有以血緣關係遠近,分為層次不同的,家族的旁系血親關係(親叔伯和堂叔伯);以及非本家族的(婚後)姑(姑表親)或姨舅(姨表親),統稱旁系血親的中表親。所以“三輩四輩就拉倒”從血緣上論,是沒有道理的,這就是老祖母的口頭禪:“老表親,輩輩親,打斷骨頭連著筋。”因為他(她)們分別延續著父系或母系的遺傳密碼(基因),這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生物學物種規律。
在縱橫交錯、深邃繁雜的親戚關係的交往中,難道就只能如此沒完沒了啦?不是的,老祖宗規定了以“五服”來裁決。咱們普通老百姓所指的“五服”,既是從祖父母到孫輩五代人。“五服”在漢族民間有不成文的規定:五代之內不得通婚(至今民間依舊堅守著“骨血不能倒流”的老例兒,保證了華夏民族人種的優良);以及,五代之外沒有孝服(免除婚喪嫁娶之禮),這成了當年漢族家喻戶曉、舉足輕重的風俗。當然,隨著獨生子女的出現,使得親戚關係縮減、零落,但僅存的血親關係更顯得珍重。
提到姑、姨、舅,使我聯想到漢語的稱謂。稱謂是人們在親屬、職業等相互關係中,所處的地位而得的名稱。古老的華夏文明對各代親屬,以父系、母系親屬(姑表姨表)不同血緣關係的有無、遠近親疏、長幼尊卑均有明確的稱謂。漢語的稱謂,形成紛繁各異、等級森嚴、親疏有別,伴血緣而生,超然於英法各國,是世界文明的一枝獨秀。正如漢語中,家族同輩男性有叔父、伯父、堂叔伯、舅父、姑父、姨夫、表叔、表舅等不同稱謂,女性有姑母、堂姑母、姨母、嬸母、伯母、舅母、表姑、表姨、表嬸等不同稱謂,從稱謂上親屬的血緣、親疏遠近一目瞭然。而在英語(或法語)中,僅僅是以兩個簡單的單詞(uncle/aunt),籠統地替代、包攬了以上兩組各不相同的稱謂,看不出父系親屬或母系親屬的血親歸屬、看不出有無血緣關係或婚親、看不出親疏遠近......。顯然,古老漢語稱謂的邏輯思維,不愧為華胄文明的一支奇葩,我們應該努力傳承並呵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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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哥於一
一哥“俗人讀史記”之——
且聽俗人說“五服”
關於“五服”大致有四種解釋,一說是國家按離國都的遠近進行治理;二說是天子到士的五個社會階層及其服飾規定;三說是上下五代及其服式規定;四是上下五代喪服的規定。
就國家治理層面的“服”是禹為國家治理設計的理想模式,五百里為一服,以國都為核心向周邊輻射,分為“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翟荒服”(《史記-周本紀》)。對於這五個層面,規定了不同的貢品,比如甸服中最近的要供應天子整稞莊稼,再遠點的是禾穗,其後是粗糧、細糧;在禮儀管理上也分遠近親疏,近的要日祭、遠的要年祭,再遠的只要承認天子的統治就可以了;對於不同服的懲罰也不同,同等錯誤,有的要進學習班、有的要發兵懲罰一下子的。
就貴族階層管理的層面,周王朝的等級從天子至諸侯至卿至大夫至士,人文上是五個級別,士以下為庶民,天子以下嫡長子以外為諸侯;諸侯嫡長子以外為卿;卿之嫡長子以外為大夫;大夫嫡長子以外為士;士之嫡長子以外為庶民。五服的等級規定之後,服裝的質的、樣式是要規定一下的,一是顏色,“青、赤、黃、白、黑”是正色,從秦之尚黑看,周應該是尚白的,至於平民的褐衣、棕衣也就平常的很了。二是上衣下裳,中間要束寬頻子的,下綴的叫“蔽膝”,最多不能超過四寸噢。三是衣裳區別更大,天子及諸侯貴族有祭服、朝服、禮服、軍服、喪服或許有家居服,服裝上的紋飾也有區別講究吧。四是男女有別,男有冕服(祭典裝)、弁服(典禮裝)、玄端(朝會裝)、深衣(家居裝),女有鞠衣(祭祀裝)、展衣(會客裝)、祿衣(家居裝)、純衣(嫁衣)。五是帽子當然更有講究,有鵲尾冠,尚冠,長冠,筒冠,冕,弁等。
至於五服中以自己為中心,上下左右擴充套件五代的親戚關係、血脈傳承是現代人所認可的,是以男子的血緣來定的,後世又稱“九族”。關於一服是一輩還是五輩是一服,多有爭議,說出五服就是出了五輩的有,出了二十五輩的也有,當然也有人說從爺到孫是一服,迴圈應該是八輩,如同罵人話是“祖宗八輩”,出了八輩,就是“八杆子打不著”的親戚了。也有道理。
五服用在葬禮上在古代是有明確規定的,一般叫“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比如斬衰是臣哭君、平民哭爹、哭娘、哭丈夫的,長孫哭爺的,都是粗麻重孝,不見針線,舉哀三年(實際上是二十五個月),以下漸次稍輕。其實,現在北方地區還有遺留的變通方式,比如兒女穿麻衣白孝,孫子藍衣,重孫子紅衣,再其外已是常衣了,至於外人前來弔唁,也多有搭孝於肩、於臂的,或許也是一種遺存形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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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帝國的臉譜
我們有時候對概念有些模糊或混淆,其實,簡單來說,五服即九族,九簇即五服。也就是說,從親屬關係方面來說,五服是在九族的範圍之內的,一個人往上五代、往下五代、往左五代、往右五代,就是五服,所謂“親不過五服”,就是這些親屬關係,因為自己居中,上下左右五服關係的人,就是九層,也即九族。這樣去理解“九族”和“五服”,就要簡單多了。
那麼,古人為什麼要弄個五服來磨人呢?這與古人的喪葬習慣和喪葬文化有關。在古代,人們死了親人以後,為了表達對親人的哀思,往往要穿一種特製的衣服,叫做喪服,或說孝服。然而,最早之所以穿喪服,卻並不是這個意思,因為遠古的人們認為人死以後,靈魂還在,死者的靈魂可能禍及生者,會勾了去,特別是那些有過錯的子孫,死人會用靈魂給他們以懲罰。
所以,為了逃脫這種懲罰或災禍,人死了以後,死者的親屬或採取出處躲藏的辦法,或穿一種特製的衣服,讓死者的靈魂認不出來,來逃脫這種可能的災禍或懲罰。實際上,這個喪服就是一個生者讓死者靈魂認不出來的護身服,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特製服裝,就成了喪服、孝服。
據史料記載,西周的時候,就有了喪服,文獻中稱為“素服”。到了春秋時代,親人去世,親屬穿喪服漸漸成為了一種喪禮制度。然而,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子弒父、弟弒兄這種有違道德的現象層出不窮,表現在禮儀上,還有對喪葬制度的破壞。於是,儒生以天下為己任,去修復喪禮制度,這種修復,實際上既有修復,更有完善,所以在他們的努力下,制定出了一套十分完整的五等喪服制度。
所謂五等喪服制度,實際上就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按照血緣的遠近,劃分出五個不同的居喪服孝的等給,即:五世九族。如何計算呢?那就是從本人開始,向上四世,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向下四世,則是子、孫、曾孫、玄孫;橫向往左四層,則是姊妹、從姊妹、再從姊妹(同一曾祖)、族姊妹(同一高祖);橫向往右四層,則是兄弟、從兄弟、再從兄弟(同一曾祖)、族兄弟(同一高祖),這就是五等喪服禮儀制度。
五等喪報制度,即是依據上下左右這種縱橫血緣遠近關係而確定的。這種制度,把上下左右所有屬於這個範圍之內的親屬,全部納入了這個嚴密的關係網,目的有二:一是維護宗族關係,抱團成利益關係;二是以禮儀規範每個人的道德行為,使其在這張關係網中發揮自己的道德作用。
正因為這兩個目的的共同性和延續性,便使這種五等喪服制度受到家族人員的極大重視,也極力維護,因此兩千多年以來,很多制度因時間的推移而發生了許多變化,甚至消亡,唯有這五服制度保持了完整性和固定性,以至於今天,人們仍把五服當作親屬關係的通常標準,所謂“親不過五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對於親屬關係跨過了五服的,便不要求為死者服喪,名稱上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一般情況下,關係出了五服的男女,才可以通婚,否則即視為近親結婚,容易帶來不可逆轉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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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琵琶嘴
關於五服是啥,我用功不少,在別的問答中,曾做過祥細解說。今又受邀,我僅量精典些做答。
一,五服有兩種不同意思的解釋。一是從皇帝到下屬臣子,因其地位高低,官職大小不同而所著服裝而不同,分成五種,謂之五服。
二是在喪葬事中,因人們血緣關糸遠近的不同,對守孝者所穿服裝有著不同的規定。這規定分為五種,這五種衣服,在布料及製做上明顯有別,這就成了五服。這守孝者不但孝服不同,在守孝時值長短等方面,也有不同的講究。
二,親不過五服怎樣理解?意思很直觀明確。就是從血緣關糸上講,五服以內,是最親近的,五服以外,則逐步疏遠了,因而謂之出五服。在農村喪葬事中,五服以內,稱做門中、自家人,族人。五服以外則稱為鄉黨。比如說,喪葬事,五服以內晚輩人務必須掛長孝,而五服之外人,原則上不掛孝,前來為喪葬事幫忙而己。
朋友,你若要了解更細情況,請看資料《中國大錄》《民俗常識》《家譜與年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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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了境如幻自心所見0
禮記.大傳: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也。高祖以降,曾祖、祖父、父親到本族兄弟姐妹,稱“五服”。“五服”之外,親緣關係就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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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藍本動漫
這個問題有點多思考一下:
估計大約是春秋時代,為了分出血緣關係統治『階級』的原理與應用。
至於更加細緻入微的說清楚,恐有遺留下來民意說法『未明顯』的問題。
九族~九州各佔一族,即無論什麼家支,在個人晉升空間裡,不管到了那一個州,都有人會停濟不前的可能。絕大多數人家不夠能力晉升北國王儲了,則會原地踏步地渴望止損後繼『祖業』。
五服~指每人在哪裡(州格)生根發芽或開枝散葉,自己『玄黃帝裔子孫』的骨血,假如在祖輩功名世系罔替之下,不得超出五代人的『服務服從服用』機遇,一旦超過了『五服』的話,就要從頭開始計算個人『權益福利』了。
因此,俗話說得好:『親不過五服。』即一旦親緣關係階級性存在的真實性,時間長了的生疏感和陌生感,即使有什麼祖祖輩輩關聯性的『骨血』,也不再是『一個州格之內的親戚族群』了。
總之,家支族群萬一不夠親的話,什麼矛盾性的問題都會有『阻攔』,窮富不同而實力不濟事態,不利於族群利益共享的意識晉升空間吧?
無論什麼九族五服的形式,一切都是為了階級攀爬『晉升』,達到個人『骨血族群』封建制度化下,每個人渴望王儲諸侯國祚宗族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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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蔘加。血緣關係中五服的計算方法:由於古代一夫一妻,有時有妾,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謂“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賈環。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賈璉,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紅樓夢》中榮國府賈政與寧國府的賈敬;同高祖父的是五服。現代實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親離婚、喪偶後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間的區別通常消失,因此計算起來會令人困惑,錯以為五服就是五代,實際上五服只四代。從祖父開始向上,不再分別妻妾的子女。另外,對於長輩及晚輩的稱呼實際上也是有相應的說法的。由自己開始,上一輩為父親,父之父為祖,祖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由自己往下,為子,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kun)孫,晜孫之子為礽孫,礽孫之子為雲孫,雲孫之子為耳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