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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以前有個同事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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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晚小米

    七年之癢到了嗎?

    1.當初是如何結婚的

    沒有人把你們倆五花大綁,拿把刀架著脖子去結婚的吧!

    若是未婚先孕的話,也不一定要去結婚啊,犧牲彼此的幸福,不值得。

    要是兩人相親認識,更不敢急妥妥的完成人生大事,首先了解對方這個人,然後再跟對方交往相處的模式怎麼樣,對方給你的感覺是很不舒服的,那麼你大可以終止這段關係。

    如果說是父母逼迫你去結婚的話,我們都是成年人了,有自己去做決定的能力,別人再怎麼著只是建議,怎麼樣行動是你自己的事,自己做怎麼樣的決定,結果怎麼樣,都是你自己的責任。

    2.七年才知道自己的婚姻不幸福

    雖然說感情也有平淡的一天,但是你們當初相識的時候,我相信你們彼此是有好感的,要不然誰會願意跟一個心裡都抗拒的人在一起呢?而且一直攜手過了七年,現在彼此的感情平淡了,生活也沒有一點激情,感情也不再新鮮,都已經是老夫老妻了,如果想玩一點新鮮的感情,大可以換個方式去生活,增進與老婆之間的感情,而不是去覬覦別家的姑娘。

    或者你也可以選擇離婚,但是你難保七年之後,你不會遇上今天的這種平淡的生活。如果說7年之後感情又迴歸平淡了,是不是又想找別的姑娘呢?

  • 2 # 情感雨露

    現在對你來說,家庭的穩定勝過一切,難道說不喜歡了就要離婚,放著老婆孩子在家裡,心裡還想著老婆的前同事,好的生活不去把他過好,非要鬧的雞飛狗跳。

    一、對孩子負起責任

    一兒一女兩個孩子,現在正是建立三觀最重要的時候,也就是說,孩子以後很多的性格,為人處事都是從父母那裡學到的,你整天說不喜歡老婆,導致家庭不和諧,對孩子的成長會造成影響。之前的一個領居,男的出軌後,孩子就不用心上學,整天和社會上的人在一起,所以說你要承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因為當你老了需要有人照顧的時候,就能體會到,有兒女照顧是多麼的重要。

    二、重新構建和諧夫妻關係

    都結婚七年了,又不是剛談戀愛,有什麼是不能拿出來說的,有時候一些感受和想法,你不說出來,對方又怎麼能知道呢,她當初和你在一起,就是覺得日子有奔頭,還給你生了孩子,就因為這,就值得你去珍惜一輩子,所以放棄現在的想法,多說一些甜言蜜語哄老婆開心,多給她一些驚喜,這樣對她好,作為你的老婆,她能不喜歡你嗎?

    三、努力賺錢養家

    最後小結:作為男人努力賺錢養家,讓家人過上好日子才是王道,不要想那些不利於家庭和諧的事,經營好自己的家庭。

  • 3 # 美好的記錄之旅

    你們互不喜歡應該也不是互相討厭吧,不然也不會生兩個孩子了吧。其實我覺得你們應該好好的生活下去,喜歡的人能過一輩子嗎?不喜歡的人也不見得過的不好。

    既然倆個人能平安無事的度過七年,說明你們是合適對方的。其實遇到對的人比遇到喜歡的人和遇到愛的人更好。喜歡和愛都有保質期的,過了保質期就會變質。唯有合適才能長久,不捨得丟棄。

    你們的兒子女兒肯定很可愛吧,看到他們有沒有覺得人生也沒有遺憾了。很多人想要一兒一女,求不到,你們兩個互不喜歡的人卻把家裡湊成一個大大的“好”字,其實我覺得你們應該珍惜眼前人,好好把日子過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你忍心把一個好好的家拆散了嗎?

    喜歡不喜歡又怎麼了,如果太愛對方了反而容忍不了對方的缺點,會經常吵吵鬧鬧的,傷對方的心,反而過不下去。你們這樣剛剛好,有點距離感,又能產生和諧的美,多好啊。日子過久了,再喜歡也會慢慢變淡了,會慢慢的就變成了親情,變成了責任。一個家靠喜歡是撐不下去的。一個家撐下去靠的是責任,擔當。所以請你珍惜你們的家,好好照顧為了不喜歡的你,還要給你生兒育女的她,好好照顧上天賜給你的一雙好兒女。

  • 4 # 彼岸鯨

    結婚七年,一兒一女,夫妻相互不喜歡,很難想象你們竟然可以在一起生活七年這麼久,和不喜歡的人可以朝夕相處、同床共枕,只能道聲佩服。同時我也有隱隱的心痛,這個時代都是自由戀愛,婚姻自由選擇,想必你倆當初選擇彼此作為自己一生相伴得另一半時,心裡也是渴望和甜蜜的吧,但為什麼曾經海誓山盟要白頭到老的兩個人,七年的時光竟可以發展到彼此憎目?我見過很多的夫妻,由於婚後的生活柴米油鹽繁瑣不堪,會出現彼此厭倦無感的情況,肌膚貼在一起也好似左手摸右手,毫無激情可言。可是,厭倦無感也不等同於不喜歡,不喜歡是否定一個人或者反感一個人,曾經相愛的兩個人,為何會出現討厭對方的情況呢?

    我猜測你和你太太的婚戀過程可能有幾種情況,一,閃婚。閃婚是對婚姻不太負責任的形式之一,你不知道對方是否適合和你過日子,價值觀是否一致,對方也在短時間內無法判斷這一切,只憑彼此的一時興起的結婚衝動 ,便狂奔結婚這種看似願意奉獻一生的形式而去了,婚後才發現對方身上的缺點和截然不同的價值觀是婚姻生活中不可容忍的,可惜孩子已出生,只有把容忍埋積累成憤懣,進而發展成嫌棄,討厭。兩個起初把婚姻當兒戲的人,同樣會在婚姻中把對方當作兒戲,只可惜遊戲可以隨時結束,但婚姻隨時結束的代價太高,所以,會把這種發現真相的痛苦遷怒到對方身上:當初怎麼會看上了你?如果不是你,我又怎能束縛於此,不得天日。

    二,你們兩人可能有一方精神出軌,或者雙雙出軌,才會導致彼此不喜歡。愛情沒了還有親情和感情,可是發展成“不喜歡”,說明大概率是喜歡上了別人。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美好的感覺都是外面那個人給到的,相比之下,家裡的那個人怎麼看都是一身缺點,不但不可愛,看上去還很沒品。所謂喜新會厭舊,就是這個道理。

    三,相互有做過傷害對方的事情,不一定是情感上背叛,也可能是處理家庭關係不得當。要知道,猜忌、自私、刻薄、惡語相向、傷害對方家人等等行為,是會傷到感情的,婚姻裡,感情同樣很脆弱,經不得折騰和消磨,別去還無底線地挑戰對方的底線,也不要過度地消費對方對你的愛,愛是會變成恨的。

    四,夫妻生活不和諧。我這裡所指的不太正常的那種,比如無性婚姻、少性婚姻、冷暴力等等。有些夫妻吃不到一起,有些夫妻睡不到一起,這些最基本的需求如果都不能達成一致的話,非常影響夫妻關係,因此離婚的也不少。既然你和太太彼此不喜歡,想必也不太願意觸碰對方,夫你們的妻生活可想而知,無疑雪上加霜。

    不知道你們是以上哪種情況,但從你的問題表述來看,你已經有過想分開的念頭,既然如此,你們不妨坐下來好好談談,看彼此是否都有離婚的意願,如果是以上分析的原因中佔了三種以上,你們分開也許是對對方最好的解脫。這個時代,生活壓力大,婚姻的質量直接影響人的幸福感,包括孩子的幸福感。不是任何婚姻都值得被祝福,人總有選錯的時候,有些劣質婚姻給社會和家庭,乃至輿論帶來太多的負能量,並不能起到社會安定的作用。如果兩人真的都彼此討厭,無法容忍往後的日子,那就協議離婚吧。但是要處理好孩子的問題,畢竟孩子是離婚中唯一的受害者,要加倍彌補,給他們更多的關愛,做好善後工作。

  • 5 # 星星知我心214

    我覺得還是離婚好!你們結婚七年有一兒一女了,可互相不喜歡,還沒有離婚你都惦記你老婆以前的同事了,這樣看來你們的婚姻肯定不開心,免得讓孩子生活在你們製造出來不開心的氣氛裡,傷害孩子心靈,還是離婚為妙!我有以下觀點:

    第一:你們結婚七年,有兒有女,可你們夫妻之間你不喜歡我,我又不喜歡你的,這樣的婚姻生活得很累,就算是為了孩子綁在一起也不幸福!

    何況你還有二心,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還沒離婚呢,就惦記著你老婆的前同事!你對婚姻這麼不忠誠,為了你老婆好,還是早點離開她好!

    第二:對婚姻不忠誠的男人,看來對家庭的責任感也不強!要不也不會說出婚姻裡的忌諱,就是出軌!不管是身體的出軌還是精神的出軌,都已經為這婚姻披上不忠的帽子了!

    你精神出軌第一次,難免有一就有二,加上你們夫妻互相不喜歡,難免兩看相厭,你老婆必定忍受不了你!以後的生活肯定會雞飛狗跳的,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還是離婚各自生活好!

    第三:夫妻感情不和,肯定會兩看相厭,爭吵打鬧,矛盾肯定不斷,這樣下去肯定家無寧日,氣氛緊張!那這樣的家庭哪有溫馨可言?孩子夾在中間受苦的是他們,永遠生活在父母兩看相厭的環境中,對孩子的心靈傷害很大!這樣的話,倒不如夫妻分開更好!對孩子來說說不定還是一個好的方面!

    第四:萬一你們真離婚了,孩子的問題你們夫妻之間要處理好,就算離婚了,對孩子的愛和教育也不可減少,好好引導孩子!讓他們理解父母分開對他們的愛一定不會減少!呵護孩子幼小的心靈!

    做父母的,婚姻生活互不喜歡,對孩子來說就是一種傷害!會讓他們認為他們的出生不是愛的結晶,怕會產生自厭的心理!這就是離婚的家庭為什麼更要關愛孩子了!這點你們夫妻都要做到!

    感悟: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結婚了就要好好珍惜!可惜的是,你們夫妻之間感情沒有,互不喜歡,孩子擠在你們之間也會不開心!既然如此,那就分開吧!各自新生!各自安好!

  • 6 # 隙一情感

    有點納悶,既然互相不喜歡,為啥還會育有一兒一女呢?既然互相不喜歡,為啥還會在一起生活了七年?

    我覺得不是互不喜歡,只是七年之癢了吧?既然選擇生活在一起,而且還有兒有女,這不是很美滿的生活嗎?況且我覺得你們倆在一起挺般配的。你想,彼此都不喜歡對方,都能在一起生活七年,還有一對兒女,如果要是喜歡,那得是多好?

    婚姻,本就是兩個人互相遷就和包容的過日子,哪怕是小吵小鬧,也是多彩生活的一部分。

    但有一點很危險,你說你看著你老婆曾經的同事挺不錯?首先你有這想法就很不負責;其次你看那個人不錯,為啥當初追你老婆呢?那你這人品我就不多評價了;最後,即使當初你娶的是你老婆的同事,你認為你的生活就不會這樣了嗎?也許你又會說:你看著你現在的老婆很不錯了。

    人總是把攥在手心的幸福不當回事,總看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事咱不要做,也不能做,這是原則問題,也是一個人的道德問題。

    生活哪有那麼順心順意,你妻子不喜歡你,你也不喜歡你妻子,為啥不想想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反而想著怎麼結束和想找其他人?

    最後用一句馬伊琍的話結束吧: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 7 # 麻衣聖鬥士

    結婚7年,你說你不愛你的妻子,你的妻子也不愛你。但是7年之間你們卻有兩個孩子。

    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你,是否應該感謝你和你的妻子,為人類的繁衍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嗎?

    很難想象兩個互不喜歡的人在同一個屋簷下7年共處同床異夢。

    更可笑的是你居然覺得你妻子的同事很不錯。

    結婚在一起7年,正是所謂的7年之癢的時候,其實我覺得你和你的妻子之間不可能沒有感情,只是到了7年之後,兩個人或許被平淡的生活改變成了兩個熟悉的陌生人,這時候你或許心裡頭覺得和妻子之間已經沒有了往日的激情,覺得沒有了新鮮感。所以你才會把目光投向了你妻子身邊的同事。

    恕我直言所有已婚的男人如果想紅杏出牆的話,首先要表現出來自己生活的不幸福,婚姻的不幸福,說白了就是說裝可憐博同情。

    所以我勸你還是把你的目光收回來,不要盯著你妻子身邊的同事看了,還是好好看看那個和你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的7年,為你生兒育女的妻子吧。

  • 8 # 孟婆名三七

    觀點

    我個人認為,如果兩人都不存在感情了,分開也是一個正常的選擇,家庭子女不應該成為感情的羈絆,也不代表你組建新的家庭就會放棄子女的扶養,更不代表你人品有問題,不要心懷愧疚,別被他人的道德標準所束縛,人生屬於自己,別活在世俗的眼光。

    1.如果一段婚姻沒有感情,甚至親情都沒有,這隻會造成夫妻雙方一生的痛苦,相比於分離給孩子的傷害,簡直有過之而無不及

    2.男女平等,沒有誰是弱者,憑什麼男人出軌就是錯,女人心猿意馬就是情有可原

    3.婚姻家庭與孩子,不應該成為道德羈絆

    4.人生很短,不違法犯罪的情況下,活成自己最喜歡的樣子,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向

    分析

    婚姻抉擇:

    幸運的婚姻由愛情變為親情,不幸的婚姻由陌生人變成朝夕相處的陌生人,我從你的提問中明顯感知到,你與妻子並沒有婚前感情基礎,反而更像是因為年齡到了,雙方都感覺要結婚了,從而匆匆領證,這種婚姻,能走到最後的又有幾對。

    這段感情裡,你們最不負責任的地方,莫過於沒有思慮清楚就生下兒女,現在你們的情況,以後的生活壓力會更大,兩人難免出現口角,這對孩子的成長有不可逆的傷害,與其這樣,不如分開,再說了,誰說離婚以後就不能給予子女父愛母愛以及陪伴呢?

    我不知道從何時起,凡是涉及分手或者離婚,絕大部分人都覺得是男人的錯,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情感更是兩個人的事,這世界上無數被女人傷害的男人,同時也會有無數被男人傷害的女人,這種男強女弱的思想不知道束縛多少人,難道這就是真正的男女平等麼?

    婚姻與孩子:

    我個人覺得,孩子應該愛情的結晶,婚姻的產物,同時也是獨立的個體,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只要有孩子就不能離婚,更沒有道德準則指出有孩子再離婚就是傷天害理。

    凡事都有兩面性,這種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孩子難道就沒有壞處嘛?

    孩子真不應該成為婚姻以及情感的羈絆,他們具有自己存在的意義。

    人生:

    人生苦短,36500天,有限的時間裡活成別人喜歡的樣子,這不是一種可悲麼?

    我相信,人到暮年,迷離之際,心中更多的是稀罕。

    不違法犯罪傷天害理的情況下,儘量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向,給自己一個不悔的人生。

    我認為沒有感情的婚姻應該懂的放手,兩個人有子女的情況下,還出現互相不喜歡的情況,我想女方的想法與你差不多,估計也有喜歡的人,可能還會後悔與你結婚,如果說你沒有責任心,那我也不見得女方能有責任心。

  • 9 # 魚白看世界

    結婚七年才發現自己和妻子彼此不相愛。那麼你們是為什麼而結的婚呢?難道結婚不是應該以感情為基礎的嗎?

    現在你們已經七年時間過去了,已經有了兩個孩子,這個時候才來問彼此不喜歡該怎麼辦?是不是有點太遲了呢?

    不過也沒有關係,這個時候發現夫妻之間存在問題,可能會勝過於十年後甚至20年之後才發現這個問題。

    如果你們真的已經不再相愛了,那麼就和平的分開吧,這樣對夫妻兩人也好,對孩子也好,不要因為顧慮孩子是否會擔心父母的離婚,而選擇強行湊合在一起,你們不開心孩子也會不開心,所以和平分手會是最好的決策。

    但是呢在分手前也給你們提幾點建議:

    第一,夫妻雙方冷靜協商,明確自己對對方的心意,如果真的沒有愛情了,連親情也沒有,不願意再在一起生活,那麼就選擇分手吧。

    第二點,和孩子好好溝通,儘量把父母離婚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第三點,不論孩子選擇跟夫妻哪一方一起生活,離婚不離愛。夫妻兩人依然要時刻保持對孩子的關愛,儘量多抽時間陪伴孩子,不要在孩子的成長中缺失。

    最後,希望你們能和平分手,依然能給孩子最好的父愛和母愛。

  • 10 # 我是臭臭呀

    不喜歡沒關係啊,只是沒有愛情了,並不影響搭夥過日子,愛情沒了,可以轉變成親情。

    孩子都倆了,如果不是真的無法相處,離婚不建議,對孩子傷害太大了。

    而且也沒有離婚的意義,離婚後還不是要再婚,也不見得比現在好,都已經一起生活了七年了,沒有愛情也有感情。

    你試著把媳婦當妹妹,當朋友相處,轉變一下觀念,沒那麼多事。

    至於你感覺妻子前同事不錯,這是因為你比較的兩個人不是對等的。

    一個擁有的,一個未曾擁有,肯定覺得神祕而遙不可及的妻子前同事有吸引力。

    這種想法在婚姻生活中算是正常的,男女都會有。

    想想可以,但是不要說出來,不要付出身體的行動。

    感覺和妻子無法交流感情,找個人傾訴一下就行了,這樣是有利於婚姻生活的。

    但是,千萬不要越雷池,一步錯,步步錯。

    你一不小心犯的錯,傷害的可是好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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