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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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墨水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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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龔奕陵1
這個問題有點搞笑。我認為燈泡、水咀等這都是低值易耗品,誰用壞誰負責,空調、抽油機、熱水器、電冰箱這些大件如果不是租戶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壞,應由房東負責。下水堵塞也是租戶使用過程中造成,應由租戶負責,這樣各負其責,分清責任,有利和諧相處,所以在籤合同時都要明確這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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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漂啊甘vlog
如果你是男的燈泡價格在20以內自己可以安裝就沒必要麻煩房東.畢竟價格不貴自己能動手安裝,如果你是女生不懂換的話,最好是聯絡房東,因為你不懂換的時候可能會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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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偉Anna
價格便宜的租客承擔、價格貴的房東承擔!看情況!我家房子租給2個男生、有一點小問題他就打電話給我、叫我去修、我修肯定我出錢!有次地個管道du塞、打電話給我、我告訴他們、我是女人、這些活幹不了、你們以後別找我、有事找管理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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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東明升
我租的房子燈泡開關這種小東西是我自己買,其他的空調油煙機什麼大件壞了我肯定不修理的,我的建議你小件東西就不要計較了
給你講講我一個朋友的處理方式,他租了一個房子有7,8年,剛搬進去的時候,每月房租3000,房子有一些小毛小病的地方,第一個月他自己大概花了5,600元都處理掉了,也沒有找房東另外算錢,其實,房子有啥情況,房東自己心裡都有數的,一年到期,房東過來續簽合同,看到房子的狀態,房租沒變,接下來第二年,第三年,基本上沒年處理房子的小問題也就是幾百元,周圍的房租已經漲到5000了,可是這個朋友房租也就是象徵性的漲到了3500,算這筆賬,一年處理小問題,最多5,600,房租漲一百,一年下來就是1200,這筆帳,大家應該都能算的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