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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3個千金的寶媽

    這個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即使離婚了還是可以看孩子的,孩子也可以看父母的,一般為保護孩子的利益為重,保護孩子的身體心靈,

  • 2 # 秋雨SNK

    夫妻離婚。最無辜的就是孩子了,關於有沒有必要看小孩,這個是有法律規定的,夫妻離婚,不管監護權再哪一方,同樣有共同撫養的義務和責任!一直撫養到孩子18歲!同樣,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同樣有探視權!根據提問可能孩子判給男方,關於孩子有沒有必要再和母親接觸這個真是一言難盡,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孩子很小的時候離婚,男方也結了婚,而女方也迅速嫁人結婚生子,從對孩子有利的情況下來看,我覺得要少接觸,或者不接觸,因為孩子小,還不懂事,後媽可以好好照顧培養感情,最大化的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如果經常接觸,等孩子懂事了,就會有好多問題,好多疑問,可能會對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傷愛!(個人觀點,沒有不讓見孩子的意思)!

    第二個因素,就是孩子已經懂事了,如果不讓見媽媽,他會想媽媽的,必須得經常見面,就算離婚了,也有探視權,當父親的沒有權利去幹涉,如果不讓見,可以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孩子已經懂事,一定雙方一定要有耐心,給孩子疏導心理。否則真的會給孩子留下婚姻陰影!這樣就不好了!

    婚姻不易,結婚,離婚,真是的會付出太多代價,希望每個家庭都能恩愛下去!

  • 3 # 筆硯文書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兩個人應該商量一下如何把傷害降到最低。硬生生的讓孩子缺失母愛或者父愛,就是增加傷害

  • 4 # 隨心講故事

    你如此問,給人一種你們不是和平離婚的感覺。你們夫妻的感情強加給孩子的痛,常人是無法體會的。如果孩子已經成人,那還好一點,如果未成年,還在上學,甚至更小,帶給他的心裡陰影很難消除。

    如果為了孩好,無論他現在多大,徵求他的意見,當然,如果孩子還處於襁褓之中另當別論。他想多個母親接觸,不管你們之前有多僵,坐下來商量一下探望的時間。比如每個星期有一天時間與母親相處。

  • 5 # 鐵樹開花花開半夏

    離婚是大人的事情,孩子是無辜的,不能讓孩子承受家庭的破裂後又失去親情呀!!雖然父母離婚了,但是父愛和母愛不能缺失了。

  • 6 # 柳泛煙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很大,這個毋庸置疑!父母所做的就是儘可能的把這種傷害降到最低!那麼我們首先需要考慮的就是孩子和對方接觸的利弊問題。

    據我所知一個單親家庭裡的孩子心理上或多或少都有一點問題,就是不健全。

    一個從小沒有媽媽,和離異家庭的孩子,本人都有接觸過。雖然都是單親家庭,但不管是性格還是秉性,都有天然之別。

    從小沒有母親的孩子,對自己的處境家庭,沒有太多概念,而離異家庭的孩子性格上言談上,明顯帶有大人婚姻不幸的後遺症,而且揹負一輩子,每時每刻都是一種折磨,這種情緒就像一顆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爆炸,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從表面上來看,讓對方隨時接觸互動是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的,大人的想法暫時也是好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事情就無法操作,剛開始每週見一次,但因為自己有了新的家庭,又有了生育,精力有限。那麼就會從原來的一週見一次變成一月見一次,電話也會從一天一次變成幾天,又或者會因為雙方家庭的其它成員的種種原因造成第二次第三次傷害,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婚姻不幸單親家庭這樣的詞彙本身就是一種負面的、消極的、不健康的,頻繁接觸只能是一次又一次的加深這種負面消極,就好像一次又一次揭開好了的傷疤。

    既然離異這樣的因都種下了。再來說什麼為孩子好,不想傷害孩子之類的話是不是有點兒貓哭耗子假慈悲的味道了。

    綜上所述:如果真為孩子好,個人覺得還是不要接觸的好,或者等孩子成年以後看他自己決策了。

  • 7 # 與梅同清0505

    父母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媽媽永遠是孩子的媽媽,離婚了,任何人都沒權利剝奪媽媽孩子接觸見面的機會,父母雙方都要儘量給孩子更多的愛,自私自利的想法只會給孩子成長帶來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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