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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羅艾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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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cecreamlyb
我感覺不合適,最起碼在心裡是不舒服,第一感覺是我難道很窮活的很low嗎?為什麼要接受你的東西。同事之間畢竟是同事,有些時候點滴細節還是要注意一點,送同事儘量送一些不能算是精美也要拿出手的小東西,哪怕自己做的餅乾。我也有買來不穿或者不用的東西,衣服如果沒有拆吊牌我會送給來往比較親密的親戚和朋友,讓她們親自來試試合適就帶走,穿過的絕對不送,當然你有閨蜜不嫌棄的除外。化妝品什麼的,通常一旦發現不合適我會及早送人,絕不會等到快到保質期,口紅一般不送放閒魚註明。然後食品類特別別人贈送的如果家裡感覺吃不完,第一時間新鮮的時候給父母和親密的親戚還有朋友送去,至於自己遺忘的快過期的食品有時候放辦公室裡當午餐或者下午茶,發現消耗的快點自己吃掉,要不就壓根等到過期扔掉。
記得曾經有一次老公家一親戚不穿的鞋要我轉送我外甥女,我笑著拿了過來,轉頭拍照扔垃圾桶了,然後發給我姐和外甥女看了看呵呵一笑知道這事就好了,下次省的見面問起來尷尬,因為親戚不知道我外甥女雖然小但是姐姐給她買的鞋其實並不便宜,有些比大人還貴,而且我姐姐還有潔癖。所以同事之間更不適合送這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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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胖橘貓
衣服、口紅送人沒問題。
快過期的食品和過期的化妝品,送人就有點不好了,別人做他用的例外。
衣服:現在人的衣服也穿不爛,就是款式可能不喜歡了。但衣服本身也挺好的,放在二手交易平臺或者送給有需要的人,都是不錯的。
之前很多同事之間,很多小孩子的東西都是互相贈送。有一個同事剛懷孕,另一個和她要好的同事就問她要不要孩子的衣服、玩具、嬰兒車之類的。反正都是同事,也不會給什麼壞東西。一個免得花錢買,另一個清理了舊物,沒什麼不好。
口紅:口紅也差不多,囤口紅的人,很少把一隻口紅用完。我朋友就是,用了幾次,就看上了新的色號。其他朋友喜歡了就可以拿走,免得花錢買了。
快過期的食品和化妝品:因為臨期,所以要注意一下。有些食品,雖然是臨期,還沒過期,因為儲存不當,也不能吃了。所以臨期的食品,最好是先看看食品質量。
至於化妝品,有些過期了還能用,比如面霜過期了,可以擦手擦腳,這沒啥。卸妝這些過期的話,最好不要用在臉上,可以用來擦鏡子或者手機螢幕。
所以總結下來:1、自己要清理掉的東西,可能別人用的上呢,轉讓給用得上的人,這也是一種環保行為。
現在二手交易平臺,像閒魚、轉轉什麼的都很多人在上面交易,就是把自己斷舍離的物件,放在上面,看看能不能找到新主人,這挺好的。
2、你同事不會傻到什麼都不問,一股腦把這些東西塞給別人吧?一般情況下,肯定要問問別人是不是需要,得到別人同意了,再送。
既然雙方都樂意,這沒什麼不合適的。除非是你同事強買強送。但也沒有人那麼傻呼呼,不要也接受吧?
3、快過期的食品,怕變質,還是看過再送人。過期的化妝品,看情況使用,最好不要用在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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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力哥
我覺得不合適。這種事情除非是你說這些我不想要了,旁邊的人說幹嘛不要要不給我吧,然後你才能給別人,這絕對不能用“送”這個字。只有收破爛沒有送破爛的道理。你覺得我的東西挺貴挺好是很貴的,只是我自己不喜歡了,所以送人,拜託那是因為你要清理家裡,清理衣櫃,所以見到不好的東西就往外扔而已,都準備扔垃圾箱了還能說送麼,不合適吧。
很多人覺得,我東西挺好我不想要但是我捨不得扔,那就算送給別人。送東西給人人家是要承你人情的,到時候可能要還禮給你的,你沒準還能說一嘴,那個口紅我送的,你好意思說那口紅我用了幾天不好看我送人了?這叫送人麼。
這個絕對不是什麼個人尊嚴的的問題,你扔破爛還希望別人覺得感恩戴德,這個不太好吧,比如:有人過年去見頂頭上司,送禮送自己用了幾天的口紅,用了幾天毛巾,快過期的食品。你還打算在這個單位混?為啥送禮時候都要各種禮品袋,各種包裝袋,沒準還弄個發票放在裡面方便人家退換,就是這是送給你的。
我見過一個河南人,小公司老闆,他從家裡冰箱拿了放了兩年的雞翅拿到公司說是給大家改善生活,第二天就過期所以頭一天公司就燒了雞翅。這種食物放了兩年就算在保質期前一天,肉質也是有些腐壞的。他經常幹這事,有一次他拿了兩箱剛買了幾天的牛奶來給員工表示獎勵,員工不收啊,怎麼都不收,後來給他看日期講說是好的,他才勉強收下啊。
如果經常送人不要的衣服、口紅、食品、化妝品。你覺得自己勤儉節約沒有浪費錢而且覺得資源最大化,但是保證你對同事幹過一次,別人背後談起你的時候一定冷哼一聲,到時候得罪人為何得罪都不知道。等人好心告訴你你不要再這樣干時候,你還會委屈我對他們那麼好,他們為何這樣看我。
所以,有這些過期不用的衣服口紅之類的或者放捐贈箱,或者上網賣二手,不要再幹這種得罪人還自己覺得委屈的低情商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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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艾慢生活
這個問題應該區分對待吧。
首先我們得考量同事之間的關係。如果說平時兩人的關係特別好,兩個人互相不會特別建議對方用過或使用過,那麼我覺得可以贈送。這主要是看收方人的一個態度和收方人和給予人的一個關係。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說同事之間的關係,挺一般的,我們冒昧的去把自己穿過的衣服呀,或者是說快過期的東西給對方的話,可能會造成對方的一些反感,可能同事會認為你不需要的東西給我,這樣會更破壞同事之間的關係,所以說在給予人東西的時候一定要區分對待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像我們女生平時有些衣服穿久了可能就不喜歡了,我想這是女生的通病吧,哈哈!其實有些衣服是比較乾淨的,也是沒有穿過幾次的,這時候我們如果說在徵求對方的意見之後,如果說對方表示接受,那麼我們可以把衣服送給他,這樣何樂而不為呢,贈人玫瑰,手留餘香嘛。
再說一下這個使用過的口紅,我個人的話是其實覺得,也是分情況和分給予的人吧,像我之前有一支口紅,因為買了之後顏色不是特別適合自己,所以說只用過啊幾次,我有一個不錯的同事,我們是一起上班的,然後我問他我說你需要口紅嗎?她說可以呀,我說我用過你別介意,他說我不介意呀,然後我就把這個口紅給她了,他塗上之後顏色還是比較適合她的,她也挺高興的,然後她還說給他省了錢,哈哈。然後像這種情況,嗯其實也是比較合適的。
再有一個過期快過期的化妝品,我個人認為,還是不要送人了,因為都快過期了嗎?如果說送給別人,別人有時候會介意或者是說如果說別人用了之後對別人的面板造成了傷害,這也是不好的。
最後提到這個快過期的零食,其實如果說沒有到期,然後也不會說影響我們的健康,嗯,其實有時候也是分人吧,可能有的人會接受,嗯,有的人會不接受吧,嗯,這主要是看給予方的一個關係。
當然如果有些人會比較在意,或反感這些事情的話,那我肯定是不會送的。
其實合適不合適主要是看給予人和接收人的一個關係。以上僅是我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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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86邂逅
用過的口紅和過期的食品送人就不太好了 一些不要的衣服 如果質量不錯沒壞的話送給一些有需要的人還可以吧 這得看人需不需要 當然送給你肯定是會嫌棄的了 送給一些生活不算寬裕的人 他們還是挺願意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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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目321
我覺得沒問題呀 又不是強迫別人非得要 給你 你不願意 可以不接受 然後給別人呀 我有好多買衣服化妝品啥的贈品包括小樣和買的一些飾品耳釘項鍊什麼的 我試過覺得不太喜歡的 這些 我都送給我同事了 讓她們挑 我覺得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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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雲197393684
現在的衣服即使穿過了也還是很新的 如果有人不介意的話 可以送人 我孩子小時候的衣服幾乎都是給了朋友家的孩子穿 她很高興說省錢不用買了 至於用過了的口紅化妝品甚至過期的食品送人的話 就沒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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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娉婷家瑞姐
我們家也有一個這樣的親戚,是婆婆家,經常拿一些孩子或大人穿舊了的衣服或用過的東西回來給我們,舊的不能再舊,都能進博物館的那種,每次還都是那種施捨的口氣拿過來,好像我們一家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真的很搞笑。我婆婆也好說話,每次都拿回來扔掉,她說直接拒絕人家不好,真的很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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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溫暖讚美你
衣服可以送,其他你說的哪幾種不可以送,因為化妝品類過期失效使用,會對人造成危害,比喻過敏。[大笑][大笑][大笑]
回覆列表
自己不要的用過的或快過期的東西,送給別人,這樣的做法很不應該。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說的是: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這是中國的儒家的一句老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是:倘若自己所討厭、不要的、不喜歡的事物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應該堅持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現實中許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信條,一切以個人利益為中心,只顧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
仔細分析這種人的心態,也許存在這幾種想法:
1、 我不要的給你,說明我們階層不一樣。我在上你在下,你只配用我不要的東西。就連我不要的這些,也許對你而言都是值得珍惜的,都是你平時不敢想的大牌,你接受了就承認了這種關係,以後再我身邊就是打雜的人。
2、 我不要的給你,也可以乘機挫挫人。要了,說明是愛慕虛榮的人,人家用過的也要;不要也可以假借產品介紹挫挫人。這種東西你識貨嗎,平時用過嗎,感覺是怎樣的?
3、 我不要的給你,你是我的垃圾桶。我不要東西可以給,我不好情緒也可以給你。你就是我的垃圾桶,收集我不要的東西和情緒,不需要尊重你,也不需要站在你的立場考慮。我想起來就扔一塊給你,我一不高興了有情緒了,就找你發洩。
如果是有以上的這些想法,產生出的關係,是不平等、不健康的,當然也沒有友情可言,是不值得珍惜的。
送人玫瑰,手留餘香。
那是不是就一定沒有人會 “送人玫瑰,手留餘香”了呢?肯定不是的,那有什麼區別?“送人玫瑰,手留餘香”的套路應該是這樣的:
1、 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否很親近,如果是很親近的關係,平時不分你我,我用過你的杯子,你喝過我的奶茶、咖啡,向這樣親密的閨蜜關係,相互用用已經使用過的東西是很正常的,對我已經沒有價值東西而你卻是適用的,剛好發揮它的價值,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2、 贈與你的態度,應該是平等的探問式的,這東西你是否有用,是否願意用;
3、 贈與你的東西,是你喜歡的平時一直用的。不應該是贈送快過期的產品,喜歡與否在第一時間就知道了,如果是錯買、他人錯送,轉贈出來的不應該是快過期的。
所以,我認為自己不要的、用過的或快過期的的東西送給別人的做法是不合適。如果雙方是很好朋友,平時的東西都是相互滲透的,可以問問對方是否有用,是否願意接受。切不可在不詢問對方的意見的時候,就強行贈送給對方,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禮貌的也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本來嗎,贈送的東西就應該是千挑萬選的,站在對方的角度選對方喜歡和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