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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物業公司並不反對,但是一個物業很差,業主提出很多問題根本不解決。一昧的只知道收錢。因為現在物業法也有一條業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物業費。這就成了這群蛀蟲的聖旨一般不作為。難道對於這種只會拖問題不解決問題的物業,業主只有被強迫繳納費用而現狀得不到改善麼?是否有途徑可以威懾物業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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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情書寫給狗妹

    收費高服務差,是個十足十的吸血鬼團伙!存在就是對業主利益的損害,確實需要取消,交由保潔公司、保安公司負責相關事務更好

  • 2 # 且行且珍惜116722226

    什麼也不管,綠地變菜地、小區大門誰便進入(兩個大爺在門衛、只管睡覺、聊天)消防通道停車、亂砍樹木(影響停車了)、道路坑坑窪窪、路燈暗,我只能交衛生費(清運垃圾的大爺幹活認真)。

  • 3 # 使用者59325836719

    先查查務業的收入都去哪了,小區都有網路廣告費出租費都去哪了搞明白了在說話不要把錯都對準業主,業主是受害者。

  • 4 # 草芥63755359

    物業費又漲價啦!誰來評定收費標準?啥子物業公司?有能力疏通關係的個人帶領七大妗子八大姨圈錢。

    是新的腐敗沃土。

  • 5 # 周躍軍994

    物業應該是社群的一種基本管理責任。:業主買房取得不動產了。應該是私產。再要交物業費不合理。應該叫社群管理費,包垃圾衛生環境房屋維修水電交通人員來往。尤其是出租戶及鋪面經營等的管理及治安等的管理,貧困人員的管理,就像原來的居委會,對居民負責,讓所有居民能感受到黨組織的關懷

  • 6 # 耕耘清風

    不該交!物業應該是政府部門派駐小區用於管理秩序和公共環境衛生的服務組織。然而私人物業公司進駐小區收費不但涉黑涉惡,而且還是地方政府官員滋生腐敗的場所。小區住宅是業主花錢購買用於自身安居和改善生活質量的私有財產。法律明文規定“公民的私有財產受法律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按平方面積收取入住業主的物業管理費,就是侵害公民的權利。入住業主有協助物業維護小區安全和衛生的義務,但入住業主只負責所謂公攤面積部分的衛生保潔費用,而不應該按自購住房面積來交錢。

  • 7 # 繼續效力

    我們小區按照高標標準建設,綠化、保潔、保安、門崗一應具全,按照每平方米0.4元收取物業管理費,還包括小區內所有公用水電費,但也還是有很多業主不交物業費,只能說,現在的中國社會,契約精神分裂,社會誠信很差,一句話:人的素質已經糟透了。

  • 8 # 知情達理的忘情水

    我覺得全體業主不該交物業管理費,每個家庭每個居民都是用了畢生的經歷買下了一套房子,這裡頭就應該包括物業管理費用!

  • 9 # 講者理正義

    物業漸成黑社會,應堅決徹底取締!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如今小區的管理,應以服務為主體!物業行業賺錢黑,極不合理不適宜!應聘對口專業人,環衛園林水電齊!街道社群直主管,居民義務監督起!

  • 10 # 堵慧媫

    我有二點疑問,希望在這方面比較專業的人士靠譜解答一下:①一個小區的房產如果僅售出70%,剩下30%(包括未出售的商用辦公層、隔層和車庫、倉庫、店面等),這些產權仍在房開商手中,十多年過去了。是房開商也應當向物業公司交物業費還是不用交?如依據法規“講法”是應該交的,(因未交房房開商即是業主,即然是業主就不能例外)。②大多小區(現新建除外)因停車庫原配套設計缺陷,嚴重停車位不足,物業把小區空地、道路用來做為收費停車位,包括其他公共收入全歸已有是否合理、是否重複收費?因物業費包括居住與公攤已交了,物業管理停車收費屬於經營性質,停車的地按說應向業主交租賃費才對,怎麼業主即交“地稅”又要讓物業無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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