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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煩下雨天1

    廢話,當然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你試一試幾十個人圍住自己,有刀(菜刀),有槍(紅纓槍),還有錘子,你敢還手嗎?

  • 2 # 唐先明75443043

    憑什麼要“打不還手丶罵不還口”?

    依我之見:“打不還手丶罵不還口”一一那要看是誰打丶誰罵丶為什麼要打要罵;如果是針對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你依法必須“該出手時就出手”,憑什麼要不還手?

    一,俗話說“打是心疼丶罵是愛”,如果是不懂事的自己本身做錯了事,負責任的父母就必須對自己的“熊孩子”該口頭教育甚至語言嚴厲一些的責罵,不懂事的“熊孩子”就應該捱罵,而不能還口,因為父母的責罵是對熊孩子極端錯誤的呵斥,讓其明白是非界限丶社會規則,以及法律底線,以及教育兒女如何做一名遵紀守法丶遵守社會公德丶孝敬長輩的法律賦予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法律義務之行為。請問一一父母這種愛自己孩子的“罵”,憑什麼要還口?

    同上理“打是親丶罵是愛”,父母面對自己的“熊孩子”在家庭丶在學校丶在社會的一些嚴重違反公德,甚至涉嫌違法,諸如擾亂課堂秧序丶聚眾打群架丶毆打老師同學丶小偷小摸丶對女同學耍流氓……己經一步步走向危害社會的邊緣了。請問一一負責任的父母難道不應該對於不孝的“熊孩子”,施以必要的家規,在把握好不傷筋動骨的尺度下,該“黃荊條打屁股”就必須打屁股,難道這熊孩子不該捱打嗎?難道父母為教育自己的兒女而打了孩子,孩子還敢還手嗎?

    答案:對父母愛自己孩子的適度“打罵”,作兒女的必須聽父母的責罵,作兒女的要長記心,父母打疼了屁股的違法缺德的“壞事”今後不能再去做。難道今天作父母的不打你,今後你長大了讓社會上的人去教你如何做人並打你?

    二,如果你是在學校認真讀書丶自覺遵守校規班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好學生,對於校園中的“熊孩子”主動攻擊你,嚴重侵犯你的身體健康,甚至危及你的生命安全,此時,你對於對方的“打”,不能不還手,你應該勇敢地丶果斷地反擊,甚至致對方熊孩子“傷亡均可”。為什麼?因為《未成年保護法》賦予了你自保的權利,因為《刑法》二十條所規定的“正當防衛權”,以及“無限防衛權”鼓勵守法的公民們(當然也包括未成年)勇敢的拿起正當防止的法律武器,該反擊,立即反擊。此時,憑什麼要”打不還手”?

    三,至於“罵不還口”,在學校丶在社會,我們提倡語言美,對於極個別素質低的人,我們可以對他們視而不見丶充耳不聞,對於過份者,也可以用隱誨的藝術語嘲諷對方,可不能用下流語言與對方同流合汙而汙染環境呀!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 3 # 雙魚遊墨62832882769

    有人可能做到:

    一,身殘而沒有反抗能力。

    二,女人在野外遇到兇悍兇手情況下。

    三,喪失敵抗能力的老人,

    四,長期捱打捱罵受欺負習慣的人。

    五,精神病人和傻人。

    六,失去記憶人。

    七,盲啞聾人。

    八,服刑之人。

    九,偷摸犯罪而無理由之人。

    十,子女被扣壓人質的人。

    十一,孕婦。

    十二,十分愛老婆的人。

    十三,孝子,孝女。

  • 4 # 6011311786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指解放軍執行任務時,必須遵守的紀律,是特定的情況應該注意的紀律,,噹一聲令下,就要執行命令。

  • 5 # 趙大哥使用者5813035669

    趙大哥認為世界上只有兩種人,可以“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第一種人、生養我們的父母。

    第二種人、不懂事的孩子。

    除此之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 6 # 梁工948

    罵不還口,或許還行。

    打不還手,那不可能(除非是我的父母和老婆)。

    即使明知打不過,也會盡全力死拼到底~對,我就一愣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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