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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雷雪雯雹霧零霞露霸

    社群具有政府職能,不是一級法人主體,很多職能無法施展。面對矛盾糾紛沒有具體責任人去承擔處理,走行政法律等程式反而更弱勢。而物業公司是獨立法人單位,靠服務賺取利潤,有動力有責任處理矛盾。隨社會不斷髮展政府減政放權,很多社群職能應交還社會,政府做該做的抓好規則和標準就夠了!

  • 2 # 深山老林384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絕對的,在目前物業公司管理中出現問題的前提下,有必要對各種管理模式進行探索,社群管理僅僅是其中一種,只有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才能找到符合客觀實際的一種或者多種物業管理辦法。

  • 3 # 南城老叔

    取消物業小區自治完全成可;政府部門介入一個街道辦;一個居委會什麼事情全辦了;何必讓物業這條永遠喂不飽的狼多些一舉;中國社會沒有物業會更好;…………

  • 4 # 社會共同體

    小區並非一定要用物業企業去管理的,但目前還未找到一種更適合中國小區的管理模式。不過,可以嘗試去探索多種管理元素!

    而小區自管不失為一種理想的管理模式,但目前還在摸索中,個別小區已嘗試,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此模式還不夠成熟,也決少政府相關政策的扶持,暫無法在全國小區鋪開推廣,況且每個小區的實際情況都不一樣,難以複製成功的管理模式。

    因此,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是無法在全國推廣實施的。況且中國很大部分的小區連業委也沒有成立,這就根本無法去談什麼自治和自管。

    很多人建議把小區交給社群管理,這看似也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恐怕這只是一廂情願!不太可能,也不太現實!

    社群願不願接手嗎?能不能接手?能不能管好?物業費能省下多少?業主們滿不滿意?出了問題到哪裡投訴?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問題。若現在妄下結論,似乎為時過早,還有待去實踐論證,要真正試過才知道實在效果如何。

    而物業企業服務行業的存在,肯定有它的實際需求和意義,只是目前國家對物業管理這塊還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現在的物業企業服務,確實存在著諸多問題,物業公司和業主矛盾重重,業主滿意度低,不盡人意。

    儘管如此,筆者認為國家是不會取消物業企業服務行業的,而小區是居民的私有財產,社群是不會,也不能接手幫我們管理小區的。

    任何新生事物的發展都需要一個過程,或長或短。現在的物業管理欠規範,已引發了社會矛盾,成為了社會不穩定的極大因素之一。

    相信國家在必要時肯定會重權出擊,對物業企業服務行業進行嚴厲的治理,並會制定相應的政策及措施去規範物業企業服務行業,只是還需要時日,希望這一天能早日到來吧!

  • 5 # 山水*閒人

    沒有物業公司的小區,想著和有物業公司管理水平一樣,告訴你:根本就不可能!物業公司的管理工作具有相當的專業技能,不是誰想管就能管的。比如:電梯、水泵的執行維護、比如給排水雨水的清掏和疏通維護、比如消防系統,暖通系統,強弱電系統,每年的房屋安全普查!那是需要資質的!還有,一個躉售和一個零售,價格必是不一樣的。物業公司也會把價格壓低,涉保質保量,一個外行人怎麼保質保量保低價?

  • 6 # 儘量別衝動

    無論選擇誰來管理,對園區的整體管理和為業戶服務的職能不會改變,需要指出的是,管理與服務的好與壞不僅需要規範的管理企業及時有效地做好基礎工作,認真負責地為業戶解決實際問題,更需要職能部門和廣大業戶對他們日常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經常互動,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多提合理化建議及意見,同時也要理解和支援他們的工作,使之小區的管理與服務走向一個良性、健康的發展軌道。

  • 7 # 清香木6650826

    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社群能很好的對小區進行有效的管理,而且業主的牴觸情緒也小,一些事務也可由社群主導對外發包,合同一年一簽,幹不好就換人。我個人覺得相當的可行,也可以緩解小區日益嚴重的對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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