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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就是從去世那年算起,因為老人是死者,死者為大。基本含義:守孝時間儒家的實際守孝時間為27個月,因為母親用母乳哺育孩子要27個月。孝子守孝在古代,當父母仙逝以後,子女有守孝的傳統。古代中原文化認為,父母死後,子女要迅速通知有關親屬和鄉里鄰居。唐宋以後,流行以放鞭炮的方法向鄉鄰報喪致哀。奔喪,古代漢族認為,接到父母喪訊後,兒女應首先以哭來回報使者,然後詳問父母死因,問畢又哭,哭畢即應上路奔喪。奔喪路上,應該吃素。早上見星而行,晚上見星始止,不避晝夜。臨到家鄉時,應"望鄉而哭",若是奔國君喪,則"望都而哭"。因病殘、臨產、坐月子等原因不能奔喪的子女,則應寄物以吊。追悼儀式 入葬死者之前舉行。古代漢族的追悼儀式,多由族長、巫師、道士等主持,一般都要介紹死者一生的功績,希望死者靈魂能保佑子孫後代發達興旺。二次撿骨葬 中國南方、東北和沿海地區古今都很流行的一種葬俗,大致有三類:先土葬後撿骨;火葬後再撿骨;同葬後再撿骨。崖葬 包括懸棺葬、崖墓、崖洞(穴)葬等,涉及到漢族和南方許多民族。如懸棺葬的主要特徵是葬在崖上,利用天然洞、絕壁上的天然平臺;或在崖上開鑿橫龕直洞;或在峭壁上鑿孔釘樁以放置棺木。火葬 中國最古老並對現今社會影響最大的喪葬習俗之一。居喪守孝 古代漢族在埋葬死亡親屬後,還有居喪守孝之俗。居喪期間,不能唱歌跳舞,不能娶妻納妾,不行房事;上層貴族出入不能走正門,上下不能走中階;孝子應在父母墓旁搭棚而居。在棚內要求做到"言而不語"、"對而不答"、"不與人座";前三日不飲食,前七天內只能吃粥,七天後才能吃蔬菜水果,過"二七"14天后才能吃肉。一般認為,居喪三年之內都不宜飲酒。三年期滿,要舉行一次隆重祭祀,然後方能起靈除孝。掃墓 有的也稱"掛青"、"上墳"、"掛紙"。實際上是古代祭祀制度的遺存。漢族、仫佬族、侗族、瑤族等都流行在每年的清明上墳祭祖。現在漢族還普遍保留著此俗。掃墓時,較富有的人家,往往抬著一席豐盛的酒菜到墓地,恭敬地陳列在祖墓前,一面焚化紙錠,一面叩頭行禮,然後或在墓地吃掉酒菜,或抬回家再吃;稍次的人家,則只端一兩碗酒菜到墓地,也焚化紙錠;再次的人家,則只焚化紙錠,或掘幾杯泥土,捧堆在墳頂上,再隨便折幾支嫩綠新枝,插在墳上。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所謂聖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那是不對的,監察御史馬上提出彈劾,可以處分到永不錄用的程度,是很嚴重的。不過有一點例外,以武將來說,他正在前方作戰,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請假還鄉,皇帝可以下詔書,著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這才可以不還鄉。在戲劇裡可以看到,有的戲裡武將穿半邊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陣,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國家非要這個人不可;有些是他還鄉守孝以後,喪服未滿,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名為“起復”。而起復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退休以後再起用,一種是還鄉守制的人起用。古代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譬如說喪其中是不準結婚的,年輕皇帝登位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以前,喪事沒有釋出,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喪,否則就違犯禮制。這種古禮連皇帝都要遵守,這是中國文化的精神。概括:禮之所以能實行,是因為禮本於人心,本於仁。禮之所以有變動,是因為仁有了變動,在宰我那裡,仁禮依然是相互呼應的,故無偽。因此,一年之喪亦為禮。守孝三年,要守靈堂,不貼對聯,不去給別人拜年.不放鞭炮,燒一期時燒金山銀山,三期金斗銀鬥,五期女兒買的五朵花,七期燒船和靠岸樹. 百天提前燒紙,頭年晚幾個燒.簡單的說,守孝就是為父母哭喪。尊親死後,服滿以前,居住在家,斷絕娛樂和交際,以示哀思,稱“守孝”。所以一般是看具體情況定的,一年也行。心到了,誠意到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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