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7358069570

    一、關於“許婚”。

    串對子:是苗族青年男女雙方戀愛談婚的一種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過“花山節”,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對歌,跳舞,找到物件的叫做串“對子”,花山節的最後一天,串好的“對子”私自定下終身,各自回家告訴自己的父母。

    提親:小夥子將自己找好的物件的事說給父母后,由男方請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後前往女方家提親。

    定婚:媒人提著相應物品做見面禮去女方家,與女方父母就雙方結婚事宜達成一致後,確定結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結婚:婚期確定後,女方自己準備嫁妝等待出嫁。

    二、關於“拉婚”。

    “拉婚”又叫“搶婚”,“拖姑娘”或“搶妹子”,這種強拉硬要的婚俗,與現代文明的社會不相適應,逐漸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頭路腦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無論姑娘是否願意,小夥子可以把姑娘搶回自己的家中,請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親,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從被搶之日就是小夥子的媳婦了。

    三、關於“認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兒子的父親或母親在鄰居家生孩子時跑到人家門外,若鄰居家是“生姑娘”就大聲說“”我家兒子認著啦!”從此這兩個孩子就等於算認了婚約,小姑娘在孃家長到三歲,就被男方接到自家養起來,與男孩一起長大,直到十八歲,雙方結婚,辦喜酒,送“禮銀”認親。

    四、關於“說婚”。

    納雍縣境內的苗族婚俗,“說婚”較為普遍,“說婚”比其“拉婚”、“認婚”較為繁鎖複雜,包括提親、訂準、給婚、結婚四個過程。

    提親:苗族青年經“花山”、“趕街”、開會、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動相互認識,進而相戀,一旦戀愛成熟變稟吸父母,由男家請媒人陪小夥子的叔叔攜酒往女家說親。如女有有意,當即飲酒表示“可”,並約來媒人共同商討禮銀、婚期、嫁妝等,禮銀包括身價銀、奶水錢、屎尿布、酒、肉等。

    訂準:如果女方家願意與男方結親,按說親時商討的日期,就會由男方家出酒送豬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請客吃飯,完成吃“訂準”,也就是訂婚。

    給婚:男方家如果要討媳婦,媒人必須提前兩個月到女方家去商訂,女方家要辦酒席來決定給婚的日子。

    迎親:由男家擇定吉日,於兩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準備。迎親日,小夥子的叔叔用雀籠挑著兩隻雞,帶上禮銀,率領新郎,陪郎及一對家庭美滿的夫妻,兩個挑晌午的小夥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親。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過堂後,新郎的叔叔將禮銀交給新娘的叔叔轉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將帶來的雞一隻交女家,一隻帶回,認為是新娘有魂連同新娘一同帶往男家轉姓傳代去了。這時女家送親九人伴隨親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兩家等距離)晌午後再走。到了男家,攔門設席三張,各置豬肝、豬內,豆腐、香菸各一盤。迎送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據一席,進餐後入室,列坐中堂,煙茶接待。待拜過堂後,迎送諸人一新人圍坐舉行隆重的交接儀式,交接儀式由雙方“長老”以對歌形式唱交接調錶達兩空的心願。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給男家了。晚間,室內點燃篝火,親友及迎親諸人圍坐火邊談家常基對歌或獨唱,盡情戲娛。唯迎親送親之人不得擅自離開,必須相伴至天明,待過早餐方將送親失送走。

    回門:苗族;回門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務辦紅糖一合。炒麵一升,白酒二斤帶領新人到女家回門。在女家住上幾天。女家攜帶女兒用的圍腰,女婿的鞋、帽隨親家到男家認門。經男家殺雞款待之後從此來往不絕。

    苗族的拜堂禮是由新郎、陪郎舉行,新娘不參加。規矩是長輩居中正坐,同輩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長幼一一跪拜敬酒,禮畢入席就餐。

    苗族寡婦可以再嫁,但隨嫁子女如要改隨父姓,必須經前夫同族許可,並給雞一隻拿去做改姓儀式後方得改姓。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看待離燈自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