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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皮貓頭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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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往事如風吹
僅憑你提出的問題,資訊量是比較少的。比如家暴到什麼程度,什麼原因引起等等,又比如雙方的職業,收入,財產等等。
一旦真正離婚,走上法律程式以後,這些因素都是必須要考慮進去的。
我只能說,你是一位偉大的母親,在大女兒有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還想著把女兒從家暴男身邊帶走,重新來過,照顧女兒,讓他們再找一個好的成長環境,這樣有責任、善良的母親,真是太少。
有這麼個好妻子,家暴男還不懂得珍惜,離開也罷,讓他自生自滅好了。但話說回來,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偌非心理上有問題,還是有什麼難言之隱,還是天生性格使然,又或是生活壓力大。
這些,你不妨設法去改變一下家暴男,畢竟,原生家庭對子女的成長,是最好的。
寫到這裡,我想起我們村有一個女的,30多歲嫁到我們村的一個品德不太好的男人,這個男人平時愛賭博,還會小偷小摸。這個女的呢,好像曾經還嫁過人,也有過孩子,但沒帶來,是一個人偷偷跑過來嫁的。
3年過後,這女的有倆個孩子,一男一女,孩子還不錯,長得白白胖胖的。這女的平時有點好吃懶做,也不怎麼下地幹活,就整天帶倆個孩子在村裡轉悠,東家長西家短的擺龍門陣。
有了孩子後,她男的也是時常的就打這女的,特別是賭輸了回來,或是回來看到沒有做飯的時候。
這女的一氣之下,出走了1個月,又回來,後來又帶著小的那孩子去,過了2個月,又回來,這男的也習慣了,不再管她,總以為她會回來,最後一次,這女的一人出走,就再也沒回來了。
如今3年過去了,也不見這女的蹤影,孩子都8、9歲了,看著挺可憐,但慢慢地也習慣了,問起他們的母親,孩子總是默不作聲,問他們去那兒了,也不知道,問還要回來不,還是不知道。
那個大點的男孩呢,因為缺少管教,像他父親一樣,幹起了偷雞摸狗的事來,有時偷人家的一隻雞,有時又拔人家一把蒜,學習成績也不好,穿著打扮像個流浪兒,村裡人是又恨又可憐他。
而這個家暴男呢,自從老婆走後,越發更加的自由,不歸家,孩子就放在家裡,讓老弱病殘的父母帶著,一個人單身在外面鬼混。
這社會,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可憐了那不懂事的孩子,將來的成長道路,也是非常堪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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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鼎格
女方想離婚並想帶走兩個女兒,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離婚,勢必要經過法院判決,能否爭取到兩個女兒的撫養權,我認為取決於一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自己的的經濟能力,經濟方面能夠保證在未來的生活中,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撫養兩個女兒。
同時還得拿出證據證明男子經常家暴,並有虐待孩子的行為,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無法提供給一個孩子的基本生活條件。
法院判決都是根據證據說話的,女方要想離婚後獲得兩個女兒的撫養權,就要圍繞以上兩個方面蒐集證據,法院會本著實事求是,兼顧法理和人情,把兩個女兒判給女方撫養,同時讓男方出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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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路上989
最好不要離婚,敞開心扉談談吧,不為別的只為了兩個女兒,告訴你丈夫,這個世界上除了你們一家四口人最親密,沒有人會超越你們一家的親情,讓他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勇敢面對未來吧,相信我,人心齊泰山移,不要悲觀失望,一定會出現奇蹟的,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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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上海有一位父親臨終遺言:把40萬遺產贈與照顧他三個月的保姆!而親生女兒什麼都沒有得到!事情是這樣的:早年父母離異、獨生女判給了男方,男方一直未再續絃,女兒並沒有與父親一起生活(沒有報道詳情),據父親講,自己病後也多次聯絡過女兒、希望其能照顧自己,但事實是一位保姆照顧了他直至去世!有感而發:莫輕易離婚,女兒長期跟鰥夫一起生活一定很難,假如女兒未婚親自動手照顧獨身重病父親會有諸多不便……而父親最後的決定,證明女兒與其相處有多難、多麼不易……讓我們用最大的善意愛護每一位受傷害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