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是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議論文有三要素,即論點、論據和論證。論點的基本要求是:觀點正確,認真概括,有實際意義,恰當地綜合運用各種表達方式;論據基本要求是:真實可靠,充分典型;論證的基本要求是:推理必須符合邏輯。
寫議論文要考慮論點,考慮用什麼作論據來證明它,怎樣來論證,然後得出結論。它可以是先提出一個總論點,然後分別進行論述,分析各個分論點,最後得出結論;也可以先引述一個故事,一段對話,或描寫一個場面,再一層一層地從事實分析出道理,歸納引申出一個新的結論。這種寫法叫總分式,是中學生經常採用的一種作文方式。也可以在文章開頭先提出一個人們關心的疑問,然後一一作答,逐層深入,這是答難式的寫法。還要以是作者有意把兩個不同事物以對立的方式提出來加以比較、對照,然後得出結論,這是對比式寫法。
議論文又叫說理文,它是一種剖析事物、論述事理、發表意見、提出主張的文體。作者透過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以確定其觀點正確或錯誤,樹立或否定某種主張。議論文應該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
議論文三要素
詳細說明議論文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論點:是作者對所論述問題的見解和主張,是議論文的靈魂。
1.議論文一般只有一箇中心論點,有的議論文還圍繞中心論點提出幾個分論點,分論點是用來補充或證明中心論點的,只要研究這些論點的關係,就可以分出主從。
2.如何找中心論點。論點應該是明確的判斷,是作者看法的完整陳述,在形式上應該是完整的句子。位置可分:文章標題、文章開頭、文章結尾、文章中間,有的則需要讀者概括。
論據:
1.:事實在議論文中論據作用十分明顯,分析事實,看出道理,檢驗它與文章點在邏輯上是否一致。
2.:作為論據的道理總是讀者比較熟悉的,或者是為社會普遍承認的,它們是對大量事實抽象,概括的結果。
論證: 議論文中的論點和論據是透過論證組織起來的。論證是運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是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關係紐帶。論點是解決“需要證明什麼,”論據是解決“用什麼來證明”,論證是解決“怎樣證明”。
論證方法有以下幾種:
1.:列舉確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證明論點;
2.:用經典著作中的精闢見解,古今中外名人的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作對比,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此外,在駁論中,往往還採用“以爾之矛,攻爾之盾”的批駁方法和“歸謬法”。在多數議論文中往往是綜合運用的。
二、議論文結構
1.基本結構是提出問題(引論)分析問題(本論)解決問題(結論)。
2.可分兩大類
a.縱式:逐層深入的論述結構
例1.“層層深入”式,先提出論點後,先從消極方面論證,然後進一步從積極方面論述.
例2.“起錄轉合”式:開頭破題,引出論述問題;接著承接開頭,闡述所論述的問題;“轉”是雙各個角度證明論點;最後歸結,就是“合”。
b.橫式:並列展開的論述結構
例如:
有“總論——分論——總論”式,先提出論點,而後從幾個方面闡述,最後總結歸納;
有“總論——分論”式,先提出論點,然後從幾個方面論證。
有“分論——總論”式,對所要論述的總是分幾個方面剖析,然後綜合歸納出結論。
總之,分析議論文的結構,先要弄明白中段落層次間的內在聯絡,還要注意文章中起著承上啟下作用的過渡段,過渡句以及過渡詞語。
議論文是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議論文有三要素,即論點、論據和論證。論點的基本要求是:觀點正確,認真概括,有實際意義,恰當地綜合運用各種表達方式;論據基本要求是:真實可靠,充分典型;論證的基本要求是:推理必須符合邏輯。
寫議論文要考慮論點,考慮用什麼作論據來證明它,怎樣來論證,然後得出結論。它可以是先提出一個總論點,然後分別進行論述,分析各個分論點,最後得出結論;也可以先引述一個故事,一段對話,或描寫一個場面,再一層一層地從事實分析出道理,歸納引申出一個新的結論。這種寫法叫總分式,是中學生經常採用的一種作文方式。也可以在文章開頭先提出一個人們關心的疑問,然後一一作答,逐層深入,這是答難式的寫法。還要以是作者有意把兩個不同事物以對立的方式提出來加以比較、對照,然後得出結論,這是對比式寫法。
議論文又叫說理文,它是一種剖析事物、論述事理、發表意見、提出主張的文體。作者透過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以確定其觀點正確或錯誤,樹立或否定某種主張。議論文應該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
議論文三要素
詳細說明議論文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論點:是作者對所論述問題的見解和主張,是議論文的靈魂。
1.議論文一般只有一箇中心論點,有的議論文還圍繞中心論點提出幾個分論點,分論點是用來補充或證明中心論點的,只要研究這些論點的關係,就可以分出主從。
2.如何找中心論點。論點應該是明確的判斷,是作者看法的完整陳述,在形式上應該是完整的句子。位置可分:文章標題、文章開頭、文章結尾、文章中間,有的則需要讀者概括。
論據:
1.:事實在議論文中論據作用十分明顯,分析事實,看出道理,檢驗它與文章點在邏輯上是否一致。
2.:作為論據的道理總是讀者比較熟悉的,或者是為社會普遍承認的,它們是對大量事實抽象,概括的結果。
論證: 議論文中的論點和論據是透過論證組織起來的。論證是運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是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關係紐帶。論點是解決“需要證明什麼,”論據是解決“用什麼來證明”,論證是解決“怎樣證明”。
論證方法有以下幾種:
1.:列舉確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證明論點;
2.:用經典著作中的精闢見解,古今中外名人的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作對比,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此外,在駁論中,往往還採用“以爾之矛,攻爾之盾”的批駁方法和“歸謬法”。在多數議論文中往往是綜合運用的。
二、議論文結構
1.基本結構是提出問題(引論)分析問題(本論)解決問題(結論)。
2.可分兩大類
a.縱式:逐層深入的論述結構
例1.“層層深入”式,先提出論點後,先從消極方面論證,然後進一步從積極方面論述.
例2.“起錄轉合”式:開頭破題,引出論述問題;接著承接開頭,闡述所論述的問題;“轉”是雙各個角度證明論點;最後歸結,就是“合”。
b.橫式:並列展開的論述結構
例如:
有“總論——分論——總論”式,先提出論點,而後從幾個方面闡述,最後總結歸納;
有“總論——分論”式,先提出論點,然後從幾個方面論證。
有“分論——總論”式,對所要論述的總是分幾個方面剖析,然後綜合歸納出結論。
總之,分析議論文的結構,先要弄明白中段落層次間的內在聯絡,還要注意文章中起著承上啟下作用的過渡段,過渡句以及過渡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