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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063253886702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路遊戲CS後,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咖裡鑽。苦於家裡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麼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揹著書包直奔網咖,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咖,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週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裡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少年法庭判處緩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殘疾的母親病重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年僅15歲的兒子小剛品學兼優,還是班幹部。家裡的困難小剛都看在眼裡,他非常清楚錢對於母親及整個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間,街坊一在工讀學校就讀的孩子找到小剛,對他說有辦法能弄到錢,並向小剛保證,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發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憧憬著“要是能弄到好多錢,就可以給我媽媽動手術了”。兩人一合計,目標鎖定在了小剛一個家裡很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於是兩人藉口找明明玩,由小剛敲開了明明的家門。兩個半大孩子進去後,在明明父母在場的情況下,鄰家孩子掏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大聲宣佈:“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將其制服,傻在當場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又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   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   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   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幾次接受審訊都坦然承認是他乾的,為了說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著警察找到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四   麗麗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貧困,父母平時忙著掙錢養家,根本沒空管教女兒。在家裡被忽視,麗麗就到外面尋找補償,16歲的阿祥成了麗麗尋找溫暖的港灣。阿祥的家境和麗麗差不多,他因為成績不好輟學後就在學校周邊糾集了一幫小青年,成立了一個“龍騰幫”,阿祥自封“老大”,“龍騰幫”的經費來源主要靠搶在校學生的錢。   威風八面的阿祥贏得了麗麗的好感,正在讀初二的麗麗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們仿照電影裡的情節,稱麗麗為“壓寨夫人”。   麗麗這個“壓寨夫人”並非浪得虛名,她心甘情願地幫阿祥經營起了“龍騰幫”。為了擴大勢力,還在學校讀書的麗麗經常遊說同學加入“龍騰幫”。一般的學生都不願意交這筆保護費。見軟的不行,麗麗就夥同阿祥等人來硬的——他們在學校外面堵著,對不交保護費的同學拳腳相加,直到他們乖乖交上保護費。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麗麗經常很晚才回家,有時甚至夜不歸宿,可是她的父母卻置若罔聞。直到阿祥因為夥同他人犯搶劫罪被越秀區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麗麗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時,麗麗的父母才如夢初醒。   因為麗麗事發時還不到受刑事處分的年齡,而且犯罪情節顯著輕微,法院沒有追究麗麗的刑事責任,經過批評教育後,麗麗重新回學校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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