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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皂白分明 魯莽耿直 ——讀水滸傳七十三回《黑旋風喬捉鬼 梁山泊雙獻頭》 狄太公與劉太公同為受苦之人,“天下父母心”是相同的,然而狄太公的女兒私通姦夫王小二,劉太公的女兒被強人王江擄去,在李逵看來,兩女有本質區別。狄太公女兒在李逵話下是“打脊老牛,女兒偷了漢子,兀自要留她!”是“骯髒婆娘,要你何用。”因而縱是狄太公心有不捨,還是被李逵剁做十來段。姦夫淫婦,有悖天倫,還裝神弄鬼,傷及家人,在李逵看來當是十惡不赦。這是李逵對邪惡之人的赤膽之心。劉太公一家敬佩梁山好漢,王江、董海二人,依附草木,假名託姓,自稱宋江,劉太公聽得說是替天行道,便叫十八歲的女兒出來把酒,結果王江、董海二人將劉太公女兒擄去,每夜輪一個奸宿,最終被李逵大斧結束性命。王江、董海二人強搶民女,冒充他人名姓,且差點兒輸了李逵的腦袋,因而李逵心焦面熱,一心要捉住冒充者,找到後滿腔憤怒化作那一斧,“只一斧,劈胸膛砍倒,便把兩顆頭都割下來,栓做一處。”對於劉太公的女兒,李逵確確實實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一片赤膽忠誠;對王江、董海等惡人,並同他們的幫兇幾個伴當,“一斧一個都殺了”。然後,與燕青收拾黃白之資,救出民女,放火燒了道觀。 因宋江前些日子,正月十五鬧元宵去會李師師,在時間上具備了作案條件,劉太公夫婦連夜的啼哭,聲淚俱下控訴“宋江”,故李逵一口認定是宋江所為。因而,李逵徑直回到梁山泊,直奔忠義堂,砍倒杏黃旗,扯碎了“替天行道”四個字。又當眾痛罵宋江:“殺了閻婆惜,便是小樣,去東京養李師師,便是大樣。”又對柴進道:“若到那裡對翻了之時,不怕你柴大官人,是米大官人,也吃我幾斧。”李逵疾惡如仇,即便市自己兄弟,只要口是心非,只要是做了對不起民眾的事,就要吃他李逵一斧頭。當然,宋江自然不會去擄劉太公的女兒,至多去京城風流風流,去瀟灑瀟灑。砍倒杏黃旗,扯碎“替天行道”,當面遭李逵辱罵,宋江是不會太放在心上的,只能算做李逵犯下的錯誤。 李逵畢竟是李逵,小肚雞腸,優柔寡斷便不是李逵。魯莽耿直之間透出的是李逵的英雄本色。 ******************************************************************* 魯達的性格特點(1)愛憎分明,見義勇為,扶危濟困,嫉惡如仇。魯達這一性格是貫穿始終的。從他對待金家父女和鄭屠的不同態度就可以充分看出。當他傾聽了金家父女對鄭屠的血淚控訴後,就非常同情關心他們,主動贈送銀兩,親自保護他們逃離虎口。而對鄭屠則怒不可遏,當即就要去打死他。由於史進、李忠的竭力勸阻才暫時按下心頭怒火。金家父女逃離虎口後,魯達來到鄭屠肉鋪,以買肉為名,當眾戲弄鄭屠,殺他的威風,激他與自己鬥打。在“拳打”時,對鄭屠採取“應口”要打,“討饒”也要打的不調和態度,三拳便將他打死,為民除了害。魯達與金家父女素不相識,與鄭屠也無個人恩怨,他的作為充分表現了他愛憎分明的立場,見義勇為的高貴品質和對受壓迫者扶危濟困,對壓迫者嫉惡如仇的性格特點。(2)慷慨大方,重義疏財。瞭解了金家父女的不幸遭遇後,雖然自己與他們非親非故,卻馬上主動提出要給金老盤纏讓他們回東京。當李忠不爽利地只摸出二兩銀子時,魯達便認為李忠不仗義,將那二兩銀子丟還他。(3)率直粗礦,勇而有謀,膽大心細。為了防止店小二去追趕,一向暴躁的魯達,竟在店門口“坐了兩個時辰”,“約摸金公去得遠了,方才起身。” 懲治鄭屠,也不是一到就動手,而是採取先激後打的策略,造成口角鬥毆的架勢,讓鄭屠手持剔骨尖刀先動手,將他引到街上,當眾質問鄭屠,讓大家瞭解“拳打鄭屠”是正義的行動,魯達本意是痛打懲治鄭屠,不料失手打死,面對意外,他隨機應變,遇險不驚,從容不退卻。他假意道:“這廝詐死,灑家和你慢慢理會。”“一頭罵,一頭大踏步走了。”魯達這些行為,充分體現了他勇而有謀,膽大心細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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