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臟協會(AHA)公佈了2015版心肺復甦指南,以下為該指南的10大更新要點:
1、首次規定按壓深度的上限:在胸外按壓時,按壓深度至少5釐米,但應避免超過6釐米。
舊指南僅僅規定了按壓深度不低於5釐米。新指南認為,按壓深度不應超過6釐米,超過此深度可能會出現併發症,但指南也指出,大多數胸外按壓不是過深,而是過淺。
對於兒童(包括嬰兒[小於一歲]至青春期開始的兒童),按壓深度胸部前後徑的三分之一,大約相當於嬰兒4釐米,兒童5釐米。對於青少年即應採用成人的按壓深度,即5~6釐米。
2、按壓頻率規定為100~120次/分。
原指南僅僅規定了每分鐘按壓頻率不少於100次/分,但一項大樣本的註冊研究發現,如果按壓頻率(超過140次/分)過快,按壓幅度則不足。
指南也指出,在心肺復甦過程中,施救者應該以適當的速率(100至120次/分)和深度進行有效按壓,同時儘可能減少胸部按壓中斷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新指南規定,胸部按壓在整個心肺復甦中的目標比例為至少60%。
指南把心肺復甦與駕車行駛進行了比較。在駕車行駛時,一天行駛的里程數不僅受行駛速度影響,還受中途停頓的次數和時間影響。以60英里/小時的速度不中斷行駛,則實際行駛距離為一小時60英里。以60英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但中途停頓10分鐘,則實際行駛距離為―小時的英里。停頓越頻繁,停頓時間越長,則實際行駛里程越少。
3、為保證每次按壓後使胸廓充分回彈,施救者在按壓間隙,雙手應離開患者胸壁。
原指南僅建議,每次按壓後,施救者應讓胸廓完全回彈,以使心臟在下次按壓前完全充盈。如果在兩次按壓之間,施救者依靠在患者胸壁上,會妨礙患者的胸壁會彈。
4、無論是否因心臟病所導致的心臟驟停,醫護人員都應提供胸外按壓和通氣。
舊版指南僅指出,急救人員和院內專業救援人員都可為心驟停患者實施胸外按壓和人工呼吸。
5、關於先除顫,還是先胸外按壓的問題,新指南建議,當可以立即取得體外自動除顫器(AED)時,應儘快使用除顫器。當不能立即取得AED時,應立即開始心肺復甦,並同時讓人獲取AED,視情況儘快嘗試進行除顫。
6、當患者的心律不適合電除顫時,應儘早給予腎上腺素。
有研究發現,針對不適合電除顫的心律時,及早給予腎上腺素可以增加存活出院率和神經功能完好存活率。
7、新指南建議,所有疑似心源性心臟驟停患者,無論是ST段抬高的院外心臟驟停患者,還是疑似心源性心臟驟停而沒有心電圖ST段抬高的患者,也無論其是否昏迷,都應實施急診冠狀動脈血管造影。
8、患者若在急診科出現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而醫院不能進行冠脈介入治療(PCI),應立即轉移到PCI中心,而不應在最初的醫院先立即接受溶栓治療。
如果SEMEI患者不能及時轉診至能夠進行PCI的醫院,可以將先接受溶栓治療,在溶栓治療後最初的3到6小時內,最多24小時內,對所有患者儘早轉診,進行常規血管造影,不建議只在患者因缺血需要血管造影時,才轉診。
9、所有在心臟驟停後恢復自主迴圈的昏迷,即對語言指令缺乏有意義的反應的成年患者,都應採用目標溫度管理(TTM),選定在32到36度之間,並至少維持24小時。
10、一旦發現患者沒有反應,醫護人員必須立即呼救同時檢查呼吸和脈搏,然後再啟動應急反應系統或請求支援。
舊指南還要求醫務人員在檢視患者呼吸是否消失,或呼吸是否正常。此條建議變更的用意是儘量減少延遲,鼓勵快速有效、同步的檢查和反應,而非緩慢、拘泥、按部就班的做法。
美國心臟協會(AHA)公佈了2015版心肺復甦指南,以下為該指南的10大更新要點:
1、首次規定按壓深度的上限:在胸外按壓時,按壓深度至少5釐米,但應避免超過6釐米。
舊指南僅僅規定了按壓深度不低於5釐米。新指南認為,按壓深度不應超過6釐米,超過此深度可能會出現併發症,但指南也指出,大多數胸外按壓不是過深,而是過淺。
對於兒童(包括嬰兒[小於一歲]至青春期開始的兒童),按壓深度胸部前後徑的三分之一,大約相當於嬰兒4釐米,兒童5釐米。對於青少年即應採用成人的按壓深度,即5~6釐米。
2、按壓頻率規定為100~120次/分。
原指南僅僅規定了每分鐘按壓頻率不少於100次/分,但一項大樣本的註冊研究發現,如果按壓頻率(超過140次/分)過快,按壓幅度則不足。
指南也指出,在心肺復甦過程中,施救者應該以適當的速率(100至120次/分)和深度進行有效按壓,同時儘可能減少胸部按壓中斷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新指南規定,胸部按壓在整個心肺復甦中的目標比例為至少60%。
指南把心肺復甦與駕車行駛進行了比較。在駕車行駛時,一天行駛的里程數不僅受行駛速度影響,還受中途停頓的次數和時間影響。以60英里/小時的速度不中斷行駛,則實際行駛距離為一小時60英里。以60英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但中途停頓10分鐘,則實際行駛距離為―小時的英里。停頓越頻繁,停頓時間越長,則實際行駛里程越少。
3、為保證每次按壓後使胸廓充分回彈,施救者在按壓間隙,雙手應離開患者胸壁。
原指南僅建議,每次按壓後,施救者應讓胸廓完全回彈,以使心臟在下次按壓前完全充盈。如果在兩次按壓之間,施救者依靠在患者胸壁上,會妨礙患者的胸壁會彈。
4、無論是否因心臟病所導致的心臟驟停,醫護人員都應提供胸外按壓和通氣。
舊版指南僅指出,急救人員和院內專業救援人員都可為心驟停患者實施胸外按壓和人工呼吸。
5、關於先除顫,還是先胸外按壓的問題,新指南建議,當可以立即取得體外自動除顫器(AED)時,應儘快使用除顫器。當不能立即取得AED時,應立即開始心肺復甦,並同時讓人獲取AED,視情況儘快嘗試進行除顫。
6、當患者的心律不適合電除顫時,應儘早給予腎上腺素。
有研究發現,針對不適合電除顫的心律時,及早給予腎上腺素可以增加存活出院率和神經功能完好存活率。
7、新指南建議,所有疑似心源性心臟驟停患者,無論是ST段抬高的院外心臟驟停患者,還是疑似心源性心臟驟停而沒有心電圖ST段抬高的患者,也無論其是否昏迷,都應實施急診冠狀動脈血管造影。
8、患者若在急診科出現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而醫院不能進行冠脈介入治療(PCI),應立即轉移到PCI中心,而不應在最初的醫院先立即接受溶栓治療。
如果SEMEI患者不能及時轉診至能夠進行PCI的醫院,可以將先接受溶栓治療,在溶栓治療後最初的3到6小時內,最多24小時內,對所有患者儘早轉診,進行常規血管造影,不建議只在患者因缺血需要血管造影時,才轉診。
9、所有在心臟驟停後恢復自主迴圈的昏迷,即對語言指令缺乏有意義的反應的成年患者,都應採用目標溫度管理(TTM),選定在32到36度之間,並至少維持24小時。
10、一旦發現患者沒有反應,醫護人員必須立即呼救同時檢查呼吸和脈搏,然後再啟動應急反應系統或請求支援。
舊指南還要求醫務人員在檢視患者呼吸是否消失,或呼吸是否正常。此條建議變更的用意是儘量減少延遲,鼓勵快速有效、同步的檢查和反應,而非緩慢、拘泥、按部就班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