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價值人生價值是人生觀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範疇,價值“具體”在人生觀領域中表現。在一定意義上,人生的價值是人生的意義,評估人生“價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義如何,理解人生意義大小。 1人生價值在社會關係中確定 人生總是社會的人生,人生受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制約。人生的價值和意義,不是由個人評估,而是由社會關係衡量的。個人主觀上,也許能夠按人生意願去演化自己的人生歷程,但客觀上,個人的這些人生意願多大程度能夠遂願,不是個人一廂情願,受社會關係諸多因素制約。 2人生價值的價值量大小,由人生價值目標的境界及實現程度來決定。 是否與社會總理想目標相一致,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了多大貢獻決定了社會成員個體的人生價值,價值量的大小,社會成員個人人生價值與社會佔主導地位的價值目標格格不入。如果態度上對實現社會總價值目標採取消極不合作或背道而馳。勢必造成: 自己的人生價值被主流社會評價為低價值,無價值、甚至負價值, 自己的人生理想,要麼喪失實現條件,要麼備嘗人生的艱辛和苦難,經過艱苦卓越的奮鬥之後才能實現。 3人生價值的確定及價值量的增減,也是個人人生拼搏的結果。 社會關係和社會總價值目標對社會成員個體人生價值的制約,不應理解為個人人生的“宿命”。人生價值觀上的宿命論是神秘的力量主宰與唯物史觀不可同日而語。唯物史觀強調社會關係對人生價值制約,強調人生的受動性,十分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在人生價值的創造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沒有人的積極拼搏,進取有為精神,就不能獲得有價值和有意義的人生。 人生價值包含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一個人要從社會中得到滿足,才能獲得自我生存的有利基礎。 人生價值取向: 選擇,從最一般的定義看,適者取之,不適者舍之。 人生價值的選擇標準: 1個人的標準。 2社會的標準。 要麼以個人座標去衡量人生,要麼是以社會座標衡量。 1個人的標準。個人價值是真、善、美的標準,在人生領域,以個人價值為中心,去衡量一切事物是非、善惡、美醜。本質是個人主義。 2社會的標準。以社會價值為中心,社會價值是真、善、美的標準,去衡量一切事物是非、善惡、美醜。本質是集體主義。 人生價值的標準 1.人生價值評價的根本尺度,是看一個人的人生活動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否透過實踐促進了歷史的進步。 2.人生價值評價的基本尺度,是勞動以及透過勞動對社會和他人做出的貢獻,這是社會評價一個人的人生價值的普遍標準。 人是社會的人,總是生存和活動於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當中,並受到一定社會關係的制約。在實際生活當中,人們會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透過一定的方式實現自己的人生目的,以獨特的思想和行為賦予生活實踐以個性特徵。不過,任何個體的人生意義只能建立在一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條件基礎之上,並在社會中得以實現。離開一定的社會基礎,個人就不能作為人而存在,當然也無法創造人生價值。人的社會性決定了人生的社會價值是人生價值的最基本內容。一個人的生活具有什麼樣的價值,從根本上說是由社會所規定的,而社會對於一個人的價值評判,也主要是以他對社會所做的貢獻為標準。個體對社會和他人的生存和發展貢獻越大,其人生的社會價值也就越大,反之,人生的社會價值就越小。如果個體的人生活動對社會和他人的生存和發展不僅沒有貢獻,反而起到某種反作用,那麼,這種人生的社會價值就表現為負價值。 人生價值的評價 要比較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社會成員人生價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學的標準外,還需要掌握恰當的評價方法,做到以下四個堅持: ①堅持能力有大小與貢獻須盡力相統一。 ②堅持物質貢獻與精神貢獻相統一。 ③堅持完善自身與貢獻社會相統一。 ④堅持動機和效果相統一。
人生價值人生價值是人生觀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範疇,價值“具體”在人生觀領域中表現。在一定意義上,人生的價值是人生的意義,評估人生“價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義如何,理解人生意義大小。 1人生價值在社會關係中確定 人生總是社會的人生,人生受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制約。人生的價值和意義,不是由個人評估,而是由社會關係衡量的。個人主觀上,也許能夠按人生意願去演化自己的人生歷程,但客觀上,個人的這些人生意願多大程度能夠遂願,不是個人一廂情願,受社會關係諸多因素制約。 2人生價值的價值量大小,由人生價值目標的境界及實現程度來決定。 是否與社會總理想目標相一致,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了多大貢獻決定了社會成員個體的人生價值,價值量的大小,社會成員個人人生價值與社會佔主導地位的價值目標格格不入。如果態度上對實現社會總價值目標採取消極不合作或背道而馳。勢必造成: 自己的人生價值被主流社會評價為低價值,無價值、甚至負價值, 自己的人生理想,要麼喪失實現條件,要麼備嘗人生的艱辛和苦難,經過艱苦卓越的奮鬥之後才能實現。 3人生價值的確定及價值量的增減,也是個人人生拼搏的結果。 社會關係和社會總價值目標對社會成員個體人生價值的制約,不應理解為個人人生的“宿命”。人生價值觀上的宿命論是神秘的力量主宰與唯物史觀不可同日而語。唯物史觀強調社會關係對人生價值制約,強調人生的受動性,十分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在人生價值的創造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沒有人的積極拼搏,進取有為精神,就不能獲得有價值和有意義的人生。 人生價值包含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一個人要從社會中得到滿足,才能獲得自我生存的有利基礎。 人生價值取向: 選擇,從最一般的定義看,適者取之,不適者舍之。 人生價值的選擇標準: 1個人的標準。 2社會的標準。 要麼以個人座標去衡量人生,要麼是以社會座標衡量。 1個人的標準。個人價值是真、善、美的標準,在人生領域,以個人價值為中心,去衡量一切事物是非、善惡、美醜。本質是個人主義。 2社會的標準。以社會價值為中心,社會價值是真、善、美的標準,去衡量一切事物是非、善惡、美醜。本質是集體主義。 人生價值的標準 1.人生價值評價的根本尺度,是看一個人的人生活動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否透過實踐促進了歷史的進步。 2.人生價值評價的基本尺度,是勞動以及透過勞動對社會和他人做出的貢獻,這是社會評價一個人的人生價值的普遍標準。 人是社會的人,總是生存和活動於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當中,並受到一定社會關係的制約。在實際生活當中,人們會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透過一定的方式實現自己的人生目的,以獨特的思想和行為賦予生活實踐以個性特徵。不過,任何個體的人生意義只能建立在一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條件基礎之上,並在社會中得以實現。離開一定的社會基礎,個人就不能作為人而存在,當然也無法創造人生價值。人的社會性決定了人生的社會價值是人生價值的最基本內容。一個人的生活具有什麼樣的價值,從根本上說是由社會所規定的,而社會對於一個人的價值評判,也主要是以他對社會所做的貢獻為標準。個體對社會和他人的生存和發展貢獻越大,其人生的社會價值也就越大,反之,人生的社會價值就越小。如果個體的人生活動對社會和他人的生存和發展不僅沒有貢獻,反而起到某種反作用,那麼,這種人生的社會價值就表現為負價值。 人生價值的評價 要比較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社會成員人生價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學的標準外,還需要掌握恰當的評價方法,做到以下四個堅持: ①堅持能力有大小與貢獻須盡力相統一。 ②堅持物質貢獻與精神貢獻相統一。 ③堅持完善自身與貢獻社會相統一。 ④堅持動機和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