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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覽眾河小

    《水滸傳》裡潘金蓮的原罪是什麼呢,實際上是一個很多人都存在的問題,那就是出身。

    潘金蓮這個女人,是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但是跟一般使女不同,潘金蓮已經二十多歲了,這事其實還挺蹊蹺的。看書中描寫,說潘金蓮二十多歲,然後那個大戶痴纏她,她告訴了主母。然後大戶記恨她,於是倒貼錢把她嫁給了縣裡最醜的武大郎。

    這其實有違常理,如果說潘金蓮是從小在大戶人家長大的,那麼按照古代的傳統,十五六歲已經長大成人了,大戶如果想染指她,早就染指了,又怎麼會等到她二十多歲呢。從這可以看出來,潘金蓮估計也是被賣到大戶這邊的,至於為什麼會被賣,看看她的性情就能猜個大概。

    怎麼說呢,作者對潘金蓮可以說用了最惡毒的語言來介紹,“為頭的愛偷漢子”,也就是潘金蓮天生就喜歡勾引男人。潘金蓮十分嫌棄武大郎,但是她卻願意跟風流子弟勾勾搭搭,再加上她已經二十多歲了,肯定不是一個黃花大閨女。潘金蓮是個使女,很有可能從小就被賣來賣去的,後來逐漸長大,就開始跟些俊俏後生勾勾搭搭,正因為她不守本分,才會被賣到清河縣大戶家裡。

    看得出來,潘金蓮雖然是個使女,卻絲毫不貪財,她若貪財,直接從了大戶,就可以穿金戴銀,吃香喝辣,可是她誓死不從,足見她對金錢沒什麼概念,有個溫飽足矣。雖然對物質方面不講究,潘金蓮對男女之事卻十分看重,所以她對武大郎是打心底的厭惡。當她第一眼看到武松的時候,看她的反應明顯是心動了,雖然這是慾望驅使,但也是她真心所想,“不想這段姻緣卻在這裡”,第一眼看到武松,潘金蓮就把武松當作自己終身的緣分了。

    無奈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武松非但沒有接受她的引誘,反而痛斥她一番。潘金蓮也算是自小在男人堆裡打滾過來的,豈能因為一個男人忠貞不渝,既然武松靠不住,她就開始尋覓其他獵物,最終遇到了西門慶,也成就了她生命最後的一段緣分。

    為什麼說潘金蓮的原罪就是出身呢,看看潘金蓮的經歷,從小就被賣作使女,沒有人教導,逐漸喜歡跟浪蕩子廝混,最終走上了不歸路。倘若她出身一個好人家,從小爹親孃愛,然後再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如意郎君,或許她就不會這般不堪了。畢竟古代不是現代,古代好人家的閨女,一般來說只要找到如意郎君基本上都不會有別的想法的。因為她們沒有機會去體驗,根本就不知道放蕩的滋味,自然也不會犯這方面的錯誤。

    哪怕是像潘金蓮這樣被作者形容愛偷漢子的女人,如果不是從小經歷多了,估計也不會養成這樣放蕩的性格。不過做使女的,特別是大戶人家的使女,看看《紅樓夢》就知道了,裡面有多少勾當,如果自身性子再比較放蕩一些,很容易就沉淪了。潘金蓮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想到的只是自己的快活,什麼是非倫常她根本不在乎。

    潘金蓮是個悲劇人物,她的悲劇有自身的原因,但更多是那個時代和出身帶給她的。說白了,在水滸的世界裡,女人都是苦命人。

  • 2 # 休閒兔雜談

    潘金蓮是什麼樣的女人

    潘金蓮早年在一個大戶人家做使女,因為貌美,大戶屢次糾纏,潘金蓮執意不從,那大戶懷恨在心便把她嫁給了醜陋的武大郎。由這一段故事可以看出,潘金蓮個性裡有剛烈的成份,她不是那種任人宰割、軟弱可欺的女子,她有她的個性。但她個人的力量對抗不過社會,可能是和大戶簽有賣身契,所以人家想把她給誰就給誰了。她剛烈的個性也為她日後殺夫埋下了伏筆,畢竟殺人這種事也不是誰都能幹得了的。女人要能殺人,性格里就得有些剛硬的東西。

    另一方面潘金蓮美麗、妖嬈、性感,書中說的明白,都不用我多說了。看看作者對她的描繪:眉似初春柳葉,常含著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著風情月意。纖腰嫋娜,拘束的燕懶鶯慵;檀口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所以,說她清純有點牽強,她是個風情萬種的女人。風情萬種也沒什麼不好,在現代社會可能還更受歡迎。

    外在妖嬈美麗的女人不一定就淫蕩,潘金蓮當初能拒絕那個大戶,說明她並不是個隨隨便便的人。她只所以勾引武松,勾引西門慶,是因為她嫁的男人實在太差。如果她能嫁一個品貌相當的男子,或許她也可以安心做一個賢良女子,在家相夫教子。醜陋愚拙的武大郎無論是從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不能給她平衡,她長期心理失衡,便迫不及待的想要從其他男人身上得到補償。這個女人不但美麗妖嬈還熱烈如火,她絲毫也不掩飾自己的情感,也只有武松能抵抗住她,一般的男人都難以抵禦她強大的攻勢。

    這個女人讓人又愛又恨,男人們垂涎欲滴地罵她淫婦,女人們妒火中燒的罵她淫婦。或許每個人對她的評判都不一樣。

    潘金蓮的原罪是什麼呢

    《水滸傳》裡潘金蓮的原罪是什麼呢?實際上是一個很多人都存在的問題,那就是出身。

    為什麼說潘金蓮的原罪就是出身呢,看看潘金蓮的經歷,從小就被賣作使女,沒有人教導,逐漸喜歡跟浪蕩子廝混,最終走上了不歸路。倘若她出身一個好人家,從小爹親孃愛,然後再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如意郎君,或許她就不會這般不堪了。畢竟古代不是現代,古代好人家的閨女,一般來說只要找到如意郎君基本上都不會有別的想法的。因為她們沒有機會去體驗,根本就不知道放蕩的滋味,自然也不會犯這方面的錯誤。

    哪怕是像潘金蓮這樣被作者形容愛偷漢子的女人,如果不是從小經歷多了,估計也不會養成這樣放蕩的性格。不過做使女的,特別是大戶人家的使女,看看《紅樓夢》就知道了,裡面有多少勾當,如果自身性子再比較放蕩一些,很容易就沉淪了。潘金蓮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想到的只是自己的快活,什麼是非倫常她根本不在乎。

    潘金蓮是個悲劇人物,她的悲劇有自身的原因,但更多是那個時代和出身帶給她的。說白了,在水滸的世界裡,女人都是苦命人。

  • 3 # 鳳飛梧桐

    水滸傳中有很多可悲可嘆的苦命女子被人們所熟知,潘金蓮是裡面揹負罵名的蕩婦。眾所周知,潘金蓮是個禍水,勾引小叔子武松不成,又爬出了武家的牆,同西門慶一起將自己那個矮窮挫的老公滅了口。

    本來她是計劃著可以和西門大官人一起過著逍遙富貴的日子的,可又被那個英雄武松給滅了口。這是水滸傳裡的故事。可事實又是怎樣的呢?潘金蓮真的是一個貪圖金錢慾望的浪蕩女子嗎?

    風花雪月,飲食男女永遠是最吸引人的話題,何況這故事的主角本就是個嬌媚婀娜的女人。可鮮少有人知道潘金蓮其實是個美麗靈秀的使女,她有著所有少女該有的可愛,好奇和活潑。

    如果說她真有什麼罪過的話,那就是她的美貌了,就像傳說中那樣膚若凝脂,面若桃李,是媚態天成。

    但是,故事情節的一貫套路就是,這時有個猥瑣又噁心的摧花者出現了,就是張大戶家的員外。

    一個日夜面對著黃臉婆的老男人看到那荷露般的少女時,心變得悸動起來。張員外先是巧言相誘後又實權相逼,鼓動著潘金蓮同他顛鸞倒鳳一番。可是,潘金蓮拒絕了,一個青春少女的夢裡,應該是有個英雄來接她的。

    可是,現實是,只有她一個人,而且她也太過年輕,反抗激烈,便直接告到了張員外妻子那裡,讓張員外無所遁形,也讓事情無法挽回。只看潘金蓮這番作為,不就是一個烈女子的英勇之為嗎?

    如果潘金蓮是一個風流女子,又怎會拒絕張員外呢?作為一個風流女人,她應該是半推半從了張員外,撒嬌當小妾,然後就是詐逼大房,最後成為作威作福的富太太。更有甚者,她還可以謀殺張員外獨霸家產,畢竟張員外沒有一個能打殺猛虎的弟弟。

    可是,她沒有。她選擇了善良和貞潔,可結果同樣是讓人嘆惋。他被張員外嫁給了矮小難看的武大郎。如果她不是一個美人,或許還可以和武大郎一起生活,可是,她那麼美麗,卻有人生生將她這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便為後面的悲劇埋下了禍端。

    所以武松的到來打破了潘金蓮壓抑住的衝動,她不能再忍了。憑什麼自己美麗大方又貞潔,還是落到這種下場。潘金蓮開始怨這世道不公了,她不甘心,更無法接受自己的美麗招來的禍根。

    潘金蓮的人生到達了一個黑暗的頂峰,她開始憎恨了。當一個人開始憎惡的時候,她的人生就開始灰暗了。永遠不要低估一個女人因愛生恨的能力,很多人都認為潘金蓮是愛武松的,甚至有人還認為武松也是愛潘金蓮的,但因為錯過,結果是悲催的。

  • 4 # 邏輯文史游

    潘金蓮的原罪,是她單純的認為西門慶真的會愛她一輩子…

    從潘金蓮的人物塑造來看,施公將各種細節都考慮進去了。首先潘金蓮剛出場是也頗有貞潔烈女的韻味,為了不屈服於大戶的糾纏,她果斷告發大少奶奶,當然等待她的結局不僅僅是被趕出府門,還被嫁給了“武巨俠”。武大也是老實人,想必夫妻倆一開始的生活也是蠻和諧的,有什麼配合不好的還可以解釋。但武大明顯就是侏儒症患者,生理功能也極大概率會出現故障,潘金蓮正處於如那啥似那啥的年齡,自己底子有不錯,自然對武大不滿意。

    所以潘金蓮會和鎮上的浮浪子弟勾搭,起因就是夫妻生活並不和諧。

    潘金蓮可不知道武大還有個弟弟,這可是一個精壯的直男。所以她看見武松難免會覺得老天對他不平衡,在封建社會下,潘金蓮會出現兄弟二人都應該對自己好的錯覺。

    王婆道:“你們卻要長做夫妻,短做夫妻?”西門慶道:“乾孃,你且說如何是長做夫妻,短做夫妻?”王婆道:“若是短做夫妻,你們只就今日便分散。等武大將息好了起來,與他陪了話,武二歸來,都沒言語。待他再差使出去,卻再來相約。這是短做夫妻。你們若要長做夫妻,每日同一處,不擔驚受怕,我卻有一條妙計,只是難教你。”西門慶道:“乾孃周全了我們則個,只要長做夫妻。”王婆道: “這條計,用著件東西,別人家裡都沒,天生天化,大官人家裡卻有。”西門慶道: “便是要我的眼睛,也剜來與你。卻是甚麼東西?”

    請注意,王婆的立意點直接奔著撮合二人去的,所以就問二人是想暫時苟且還是恩愛永遠。這還沒等潘金蓮說話,西門慶搶先一步,以霸道Quattroporte的口吻斬釘截鐵的說道我們就是要一輩子在一起。

    藉著西門慶更誇張,王婆說想要成全你倆得給我準備一件東西,這東西就在大官人家。西門慶回答的不是諸如“要什麼東西”之類的話,而是說“就算要我的眼睛也行”…

    我的天,我都把持不住了你覺得潘金蓮能?西門慶此話一出潘金蓮自然對他們是言聽計從。這裡需要扯點別的,就是邏輯文史姨一直覺得新水滸電視劇拍的很爛,但是在杜淳和甘婷婷演繹毒殺武大之前的準備段落時,這段編排還是很有意思的。在王婆提出要毒殺武大時,杜淳用堅毅的眼神讓甘婷婷自己做選擇題,請看截圖~

    潘金蓮和甘婷婷的心境差不多,所以她會選擇毒殺武大,與西門慶逍遙快活。

    自古殺人償命,潘金蓮本質上只是需要找一個滿族生理需求的正常男人,但她誤以為西門慶對她是真愛,才會一步錯,步步皆錯。愛情,是異姓吸引力中產生靈魂合拍,兩體同心合一付,即同心同得,同日出,同日落,同床同眠,同一夢。顯然,潘金蓮不懂愛情,也不懂男人。

  • 5 # 文化人阿刀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假設,假設潘金蓮活在現在,會是什麼情況?

    身材好,相貌佳的潘金蓮,因為某種特殊原因,嫁給了一個攤煎餅的侏儒。侏儒不僅個子矮,還又黑又醜。也就是說,一個正經的女神,和一個奇醜無比的侏儒在一起,這就是現實版的美女與野獸。不,應該是美女與牲口。

    就算潘金蓮不說啥,鄰里之間的閒言閒語也足夠把兩人的婚姻拆了,因為太不般配。從二人結婚多年卻無兒無女可以推測,要麼二人感情破裂早已分居,要麼武大郎沒有生育能力。由於武大郎本身是個侏儒,可以推測,應該是武大郎本身不具備生育能力。這兩人要是不離婚,連個養老的人都沒有,多尷尬?

    所以,如果在現在,潘金蓮早就和武大郎離婚了。但是在古代,只有丈夫一紙休書休掉妻子,妻子是沒有辦法離婚的,況且武大郎文盲一個,而且娶潘金蓮佔了天大的便宜,你就是打死他,他也不可能和潘金蓮離婚。所以,潘金蓮如果想追求自己的幸福,除了偷情,別無辦法。

    也就是說,如果在現代,潘金蓮離個婚,什麼事都解決了。但是,正因為生活在古代,所以潘金蓮不得不偷情以追求自己的幸福,留下千古罵名。

    因此,潘金蓮的原罪,是萬惡的封建社會!

  • 6 # 使用者李森

    如果潘金蓮不殺武大郎,會犯什麼罪呢?我認為判定潘金蓮的原罪應該是人的慾望。從法律層面講的原罪,會引起後續犯罪的前罪即為原罪,潘金蓮的原罪是通姦罪。

    潘金蓮嫁給武大郎儘管不般配,屬畸形婚姻,在當時這個婚姻是不違法的,潘金蓮是合法婚姻的有夫之婦。

    潘金蓮在西門慶的引誘之下,與有婦之夫的西門慶發生了不正當關係,己經觸犯了宋朝的法律,構成犯罪。

    古代把男女通姦視為犯罪,對罪犯的處罰都非常嚴歷,唯有唐宋兩朝顯得比較寬鬆。宋朝對通姦犯罪的犯人判罰可視犯罪情節,可判罰徒刑一至三年,或仗十五。也就說最輕的只打十五板子就沒事了。

    潘金蓮與西門慶共犯的原罪是通姦罪,當時這樣的判罰程度,既使武大郎把他們告上公堂,憑西門慶的勢力,也奈何不了他們。所以西門慶才敢於勾引良家婦女而有恃無恐。

    潘金蓮可以無視法律,但是最怕的是武松。

    武大郎對潘金蓮說過:

    ,“你只要不再與西門慶來往,和我好好過日子,這事我就不告訴武松,跟沒發生一樣。”

    遺憾的是潘金蓮還是失去了理智,採取了殺人滅口的非法手段,殺害了武大郎。既使武松不殺潘金蓮,以潘金蓮所犯的通姦罪,謀殺親夫罪按律審判,也必死無疑。

  • 7 # 落葉滿山

    若說潘金蓮的原罪,我覺得有兩點,一個是女人,一個是美。

    女人

    《水滸傳》中,對女人的態度都是敵視的,作為一個“好漢”的標準也是不近女色。

    比如說宋江:

    “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

    縱觀全書,宋江在槍棒上都沒有建樹,所以這裡說宋江是好漢的原因,只有“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了。

    再看盧俊義:

    “平昔只顧打熬氣力,不親女色”

    再看戴宗向羅真人說起李逵時,就說李逵“並無淫慾邪心”。

    似乎這梁山好漢都是以不近女色為榮。

    所以,在《水滸傳》中,身為一個女人,就是原罪。

    《水滸傳》中,其實美也是一種過錯。

    比如林沖娘子因為美,被高衙內看上,最後把林沖逼上了梁山。

    再比如程太守之女,因為美,被董平看上,最後全家被殺。

    我就不明白了,同樣是搶女人,高衙內和董平又有什麼區別?難道就因為董平殺了被搶女人的全家?就是好漢了?

    陳太守無非就佔了一個迂腐,但是至少程太守把東平府治理的還可以,要不也不會引來宋江的攻打。

    宋江攻打東平府的原因就是因為東平府有錢,若是貪官,東平府能那麼富有?

    所以,在《水滸傳》中,似乎美也是一種原罪。

    而潘金蓮是兩者兼具,既是女人,又是美人。

    這就是潘金蓮的原罪了。

    所以,她最初在當使女的時候,才會被那個大戶看上。

    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孃家姓潘,小名喚做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陪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

    試想,如果她不被那個大戶嫁給武大郎,也不至於出現以後的事。

    而且,潘金蓮在嫁給武大郎之後,還是起過和他一起過日子的打算。如果不出現武松這個親兄弟和武大郎做對比,想必潘金蓮不會那樣放任下去。

  • 8 # 7445079911642鄭越元

    烏家妹友一次次相邀,我也得說兩句……

    《水滸傳》內面的潘金蓮何罪之有乎?

    當年宋代屬封建制,身為婢女潘金蓮正處妙齡而生來天姿國色,她的主強蠻地玷汙了她的胴體,導致她只落得個身敗名裂……

    幸運(三寸釘)的武大郎憑藉幾個血汗錢很順利地娶了過來,成為“癩蛤蟆吃上天鵝肉”之典範美談……

    這便是歷史上典型的“紅顏薄命”之說!鬼谷子有云:薄命紅顏,暗色桃源;風塵淪陷,苦不堪言!

    美女遇俊男,才子逢佳人,哪有不動心賣情之理,人之常情!

    故而,潘氏金蓮本性何罪之有?常言道:好肉怕三刀,美女怕三刁!她命中註定要遇上那個刁鑽古怪的王乾孃,利用其美色作誘餌來套住採花色狼西門慶來斂取錢財。

    當時,潘金蓮豈知王婆之伎倆,然她與強悍的西門大官人一番“雲雨之歡”後,那個“旱田逢甘霖”之滋潤,以致她從未有過的渴望而一發不可收拾,將錯就錯再也找不回原來純性良善之模樣……

    別說水性楊花,與生俱來且淫蕩的潘金蓮,就是拿如今社會上的任何正經美女,若遇上潘氏那般光景,依我看你們也好不到哪兒去。

    書中武松殺嫂同室操戈,為的是冤死哥哥!“萬惡淫為首”,在古代是人們最為忌諱的東西!那麼,武松還是正義之舉,他的沒錯也在情理之中。然而,潘金蓮之原罪理所當然地也就定額於“淫”字上面!

    現代許多人都為潘金蓮叫屈,導致中國歷史上的情與法令人費解。就拿當今之法,潘金蓮也難逃刑案罪責,因為她乃當事人,從前至後都是參與謀殺親夫之事實,這便是潘金蓮之原罪!

    看觀友友們,你們也順便判斷一下,潘金蓮到底有何之罪乎?

  • 9 # 初曉兒

    小說《水滸傳》裡,潘金蓮的原罪是“淫”,而並非毒死武大郎。

    一,淫,是潘金蓮的原罪。

    美麗風流的潘金蓮,歷來被人們視為淫婦的化身,“淫”,就是潘金蓮的原罪。

    清河縣大戶人家的使女潘金蓮,不屈服大戶的淫威,把大戶的無理要求告訴了主母,被那大戶設計了個圈套,倒貼給“三寸丁谷樹皮”武大郎為妻。

    清清白白的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之後,驟然變成了“為頭的愛偷漢子”的婆娘,不時被清河縣的潑皮無賴、奸詐子弟糾纏騷擾,肯定是那大戶背後操縱的結果。

    假如潘金蓮天生就是個淫婦的話,她儘可以從了大戶再做打算。

    而不屈從自己的潘金蓮成了人所盡知的“淫婦”,對於那個大戶來說,正中下懷,正是達成了他倒貼嫁妝把潘金蓮嫁給“三寸丁谷樹皮”,藉以打擊報復潘金蓮的目的。

    有人要問,那個大戶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做這麼一件損人不利已的事?

    須知,大戶的做法是殺人不見血的招數,他憑這一招神不知鬼不覺地判了潘金蓮的死刑!

    在那個時代,“淫”,就是原罪!請看下面幾個《水滸傳》裡因“淫”致死的女人。

    二,淫,同樣是閻婆惜、賈氏、潘巧雲的原罪。

    宋江殺惜。本來是因為閻婆惜得了宋江招文袋內與晁蓋往來的書信不還,宋江情急之下殺了她。卻硬生生地給閻婆惜安上一個偷漢子的名頭。

    閻婆惜本是鄆城縣歌伎的頭牌,愛慕宋江的大義凜然和穩重成熟,心甘情願做了宋江無名無份的小妾,閻婆惜的母親也對宋江百般趨奉。

    閻婆惜並非宋江強取豪奪而來的,她何故要偷張文遠?張文遠本是宋江的同僚,閻婆惜要偷張文遠,假如一開始就跟了張文遠做妾,不就免除了那許多周折?

    說到底,宋江要殺閻婆惜,閻婆惜必須是個壞人!怎樣的女人最壞?淫蕩的女人!閻婆惜的原罪也是“淫”。

    賈氏,是北京鉅富盧俊義的老婆。盧俊義本是宋江、吳用等人設計賺上梁山泊的。吳用留在盧俊義家牆上的藏頭反詩,好歹是會引出事端的。盧俊義的家人李固覬覦主人的鉅額財產,也並不奇怪。但《水滸傳》也是從賈氏的淫邪入手,賈氏偷了李固,就成了一對姦夫淫婦,盧俊義殺死姦夫淫婦李固和賈氏,就比殺死賣主求榮、謀財害命的李固和賈氏更師出有名了。

    這說明賈氏的原罪,也是“淫”。

    潘巧雲,是兩院押獄兼市曹行刑劊子楊雄的老婆。所謂“病關索大鬧翠屏山”,就是綽號病關索的楊雄在翠屏山上殺了自己的老婆潘巧雲。潘巧雲的罪過就是偷了一個和尚,並無其他過錯。至於說楊雄說潘巧雲壞了他與石秀的兄弟義氣,完全是個藉口。假如翠屏山上潘巧雲抵死不認自己與裴如海的關係,而對楊雄說幾句甜言蜜語的話,說不定楊雄還可能趕走“兄弟”石秀。

    殺了一個偷漢子的潘巧雲,就成就了兩個英雄好漢!

    潘巧雲的原罪明顯是“淫”。

    三,小說《水滸傳》裡,萬惡淫為首。女人殺人害命並不是罪過。

    萬惡淫為首的“淫”,本義是過份,但我這裡說的是淫邪。

    在《水滸傳》,沾上了“淫”字,就是首罪,就形同十惡不赦了。

    但殺人害命,倒不足為奇了,好像也並無罪過。舉一個例子:

    十字坡的孫二孃,以殺人害命為業,以賣人肉饅頭為生計。

    孫二孃麻翻了多少人,做了饅頭餡,做了菜餚,數不勝數。歌謠說“大樹十字坡,客人從此過,肥的做饅頭,瘦的去填河。”

    孫二孃麻翻了武松和兩個公人後,指著兩個公人對燒湯的二漢說:“這兩個瘦的做水牛肉賣。” 再指著武松說:“這個肥的做黃牛肉賣。”

    僥倖沒死的武松曾看到孫二孃的人肉饅頭作坊裡“懸掛了五七條人腿”。孫二孃殺人與殺豬宰羊毫無區別。

    孫二孃賣人肉饅頭,是不分好人歹人的。她的男人菜園子張青說,有三等人不可壞了他。一是雲遊僧道。因為他們是出家之人;二是行院妓女。因為怕行院妓女在戲臺上說唱,貶損自己;三是犯罪流配的人。因為其中有許多好漢。可見,孫二孃賣人肉饅頭殺人害命,與除惡揚善無關。“驚天動地的好漢”魯達就差點死在她的手裡。

    但小說《水滸傳》裡,對孫二孃的考語卻是“母夜叉孫二孃,甚是好義氣。”

    說書人的評價是“孫二孃敢愛敢恨,風騷大膽,堪稱野蠻女友的典範,屬於女英雄一列。”

    謀財害命的惡婆娘孫二孃是沒有罪過的,也不是壞女人。而是巾幗英雄。因為她不“淫”!

    所以,小說《水滸傳》裡,潘金蓮可以說是死於出軌,死於淫。淫,是潘金蓮的原罪。而毒死武大郎卻並非大罪。只不過對於武松來說,死的是扶養他長大的親哥哥,他要報仇雪恨,那是另外一回事。

    假如潘金蓮沒有毒死武大郎,她也是必死無疑的。至於被誰弄死,怎麼個死法,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需要說明的是,小說《水滸傳》以淫為原罪,是有其社會歷史背景為依據的,北宋理學家程頤強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北宋儒家集大成者朱熹,“存天理滅人慾”是其主要理學觀點。朱熹要滅的“人慾”中,“淫慾”首當其衝。“淫”之一罪,罪莫大焉!怪不得施耐庵。

  • 10 # 飲泉蔭柏

    藩金蓮的原罪是個窮。

    她原是人家丫頭,被主家看中不從,惡毒的主子報復把她給了有名的三寸丁武大郎。一個貌美如花的女人被迫嫁給一個相貌身材都醜於常人的武大,內心該是多麼絕望?藩金蓮本來就是個心性稍高並不輕浮的女子,從她拒絕原有財有勢的主家就能看出。

    如果她生於大戶人家,那一定是位美麗的小姐,會嫁給相貌相當的有錢人家的公子,有個安詳幸福的人生。可惜命比低薄的她,不僅貧窮又遇到惡人,在惡勢力的摧殘下,被迫嫁給了一個人不人鬼不鬼的三寸丁。

    她內心深處對自己的遭遇一定是恨的,沒做到心如死水,當遇到一個象西門大官人一樣的追求者,如飛蛾撲火一樣義無反顧是那樣合情合理。別提什麼“淫",那可能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段時光。試問一下,如果你是位美麗女子,你會做到嫁狗隨狗嗎?至於後來的殺武大,也不過是情勢之下一連串不可逆的因果了。

    一聲最為沉重的嘆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個是貌美如花的姑娘,一個是相貌平平的姑娘。你選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