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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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歲月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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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恩無限
謝謝師友邀請!!在下認為,應"調到"10歲"比較好!或不應限制年齡治罪!應按其犯罪性質,並心智,身高等綜合情況予以治罪!總之,未成年人犯罪必須懲治,不能再"一放了之"。個人觀點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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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佃璽民俗藝術博物館
還是多給年輕人一些機會,讓他們有改正的前提條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小孩是未來的希望,只要做了不太過分的事,社會應該給他們一些改過自新機會。人實際就是在不斷的錯誤中成長。小孩子更應該多給機會,讓他們試錯,讓他們有許多鍛鍊的可能,並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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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狐步探長
我認為刑事定性不應分年齡,但是,追究刑事責任下調至12歲有利於遏制未成年人的犯罪傾向。
至少目前為止,案例中有過刑事犯罪主體已經達到了12歲的孩子情形,所以我認為可以的。不過量刑不能跟成年人一樣吧……應該研究出,既有效並針對幼齡成長時期的特點,儘量全面考慮各種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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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華和你說
當然可行,一方面讓孩子早一點知道違法犯罪的事千萬幹不的從小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向好的方向發展同時也讓家長對孩子履行該盡的教育法規,從小指導自己的孩孑走入正常的軌道別偏離了做人的道德與法律常識,其實新時代的孩子12歲就很懂事很聰明瞭,一旦這些兒童將聰明的頭腦用在不爺正業上也會很容易誤入岐途所以一些人大代表經過再三考慮將犯罪刑責調至最小年齡12歲是有道理的,所以在生活中無論年齡大小都要本分做事禮貌待人誠實守信,遵章守紀,共同創造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
個人觀點認為:這是一個較為複雜的問題。一:這裡首先要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是與家庭教育(父母)(其中還有部分爺爺奶奶及外公外婆的世界觀)(甚至某些品行不規的直接責任老師)有直接關聯特別是1至14歲的孩子,為此在定罪時要充分把上述人員納入其中共同共同定罪才能從根本上進行予防未成年人犯罪,對監護人不能只有經濟處罰要與刑事罪同等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