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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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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色的多瑙河10
2015年九月份,我的一個朋友說其女兒考北京某藝校,差三萬元說好三個月無條件歸還,沒有一分錢利息,誰知到期後一拖再拖至今未還。到現在打電話也不接了,資訊也不回了。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為何要騙我?我想起了老爸當年說的話:借錢歡喜還錢難。,你們以後要為人做事,不要輕易從人借錢,也不要輕易將錢借給人。
其將錢借給了小人幾乎就等於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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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2754901601
不能把錢往出借,好多人都是借錢時高興,還錢時就難了,讓他還錢就是仇人了,現在不誠信老賴的人太多了、躲起來玩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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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緣生緣滅
肯借錢給你的人並不是自己多有錢,而是信任你,把你當朋友,當你有困難時積極的幫助你。對此,仔應該常懷盛恩之心,有了錢及時還上,人說有錢錢交代,無錢話交代,不要在別人需要用錢時找仔還了,你還把別人當仇人似的,要知道,你這樣做,傷了他人心,日後相見,你再有困難時還能指望他人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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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陶鼎興
我借錢從來不字借條,信得過借給他,信不過不要借,字了也沒有用他不還你有不可以打他,更不可能打死他,借錢本來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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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吾知暢談
其實這種問題已經上升到一種社會問題,現在很多人普遍出現“信任”危機;記得《圓桌派》這檔節目中,馬未都談論一個問題,關於當今社會公約多與私約的現象。在古代,個人的信譽應該是比較高的,人與人之間溝通,很多都應該進行口頭約定,也就是所說的私約,如果一個人不遵守諾言,就會遭受整個社會所唾棄,信譽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所以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經常以私約進行履行。但是當今社會,私約已經無法限制一個人的行為,也導致很多人在一些承諾方面,無法以私約進行,必須要求對方已公約履行諾言和責任;比如簽訂合同、簽訂收據等等,並且,現在很多人對待公約的態度也已經到了藐視的程度,也讓一些被欠款的人走投無路,最後對簿公堂。
所以,現在很多人基本都是“談錢色變”,不敢輕易借錢出去;而有些人借錢的時候是“真的”需要錢,但是還錢的時候也是“真的”不還,或者搪塞、編謊、躲避等方法拒絕還錢。好像借到手的錢已經算做為自己的一項收入。
春節期間,馮鞏賈旭明等表演的一個反映老賴的節目,其中馮鞏說的一句話“沒錢也很爽”,因為朋友再找你借錢是真的沒有,真的借不了了,這樣也避免出現“金錢友誼”的尷尬出現,繼續活在自己內心編織的友誼中。
但是,近幾年,國家有關部門針對失信人員還是有強有力的手段進行懲處這些老賴們的,通報、拘留、強制執行、查封資產、限制乘坐飛機、高鐵、高消費等等,也代表國家再懲罰這些個老賴們。
再者,我們要對有一些“朋友”有一個更清晰的認識,不能對方說什麼就信什麼,有自己的判斷能力,朋友需要錢解決問題,我們可以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去幫助,但是還是需要保留證據,並不是我們心眼多,只是當下社會情況必須讓我們這樣做,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最後:救急不救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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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澳門阿郎
感同身受
誰身邊還沒有幾個這樣的親人和朋友呢
提錢就傷感情
提感情就傷錢
誰也別想
獨善其身
不想見死不救
不可見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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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判斷人品,人品好的就可以考慮借給他,人品不好就不要借了。提示:如果不是太瞭解,難以判斷人品,就一定不要借(資金安全才是硬道理)。關於人品,要高標準,嚴要求,不可有絲毫懈怠。第二部,人品好也要辦理文字手續,註明借款人,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幣種,債權人,借款金額,最遲還款日期,逾期的罰則。有以上兩點,害怕借款人不按時還款嗎?首先第一部,就淘汰了大部分借款人。即便看走眼了,有嚴絲合縫的借款合同,害怕他不還款。為了確保借款人不拖泥帶水,可以把利率定高些,比如20%。如果按時還款,你留他5%的利率就可以了,畢竟都不是外人。真要鬧翻了臉,經官動府,有這個高利率,你的訴訟成本也得到了報償。說明:20%的利率不算高利貸。依據上述思路,根本不存在借款反倒成為仇人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