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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兵甲魚

    親說這種話有幾種可能,1.你是在沒有女朋友的前提下去看一下前任,而女方也沒有找,那這個時候見面的話,而女方也同意得的話,說明你倆還有複合的可能,但說心裡話你們倆如果複合了,分的機率也會很高,2.你有女朋友了而對方沒有,那你這樣去的話你覺得你在作這個決定的時候還想不想跟你的現任在一起了?如果想就不見如果不想請隨意3.你倆都找到了另一半,而且都同意見面了那麼很顯然你倆想搞事情,沒錯就是想搞事情,就跟那個叫什麼搞什麼鞋是一個樣子滴親這就是我滴答案,不喜別罵哈

  • 2 # 漁樵晚歌

    要不要見分手一年的愛人,按照你所說,有十年感情,只是誤會分手,說明你們有感情基礎。現在你做夢都想她,既然這樣了,你對她的愛還在,也許是你誤會她,所以你內疚,你悔恨,你想挽回,但又沒有勇氣,也許是你怕拒絕,怕傷自尊,覺得沒臉面對她。愛面子是虛榮的表現,俗話說,死要面子活受罪,既然做夢都想,幹嘛這麼糾結呢,拿出你當初誤會她的勇氣,以真誠的悔過心,跟她承認錯誤,敢作敢當才是男子漢大丈夫,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才體現你的誠意。愛拚才會贏,努力爭取吧。如果女方要是還愛你,她會原諒你的。如果她已經不愛你了,那你就放下吧,也沒啥遺憾的,畢竟努力爭取了。

    如果她不愛你了,並且已經又成了家,那你就放下吧別在打擾她,你要儘快從現在的狀態走出來,開始自己新的生活。不要在打擾人家,放過她,同時也放過你。最後送你句話。緣聚時,努力把握珍惜,緣散時,祝福對方,放下你就解脫。

  • 3 # 隻眼看世界

    要不要去見分手已經一年的愛人?就我個人觀點來說,不要去。

    1.你們兩個既然已經分手,說明你們彼此之間已經存在問題,雖然你說是誤會,但是有句話說得好,好聚好散。你們分手了,各自安好,給彼此留下一些美好的回憶,讓它們存在記憶裡,這樣更好。

    2.俗話說,好了傷疤忘了疼。你們分手肯定彼此之間都受了一定的傷害,你們分手後,各自癒合。如果你在去見他,難免會想起過去的往事,這樣情況下,只有徒增悲傷。

    總而言之,不去見分手後的愛人,對自己對她都好。因為你們錯過了就錯過了。

  • 4 # 自化化人

    首先已經分手了,並且過去了一年,所以說不管是見還是不見,都帶著一種平淡的心去,也許是工作,也許是其他的公事,見又何妨,不見又何妨。

  • 5 # 善為易者

    你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感覺,當你失去了一個東西時,你會覺得它彌足珍貴。而一旦擁有了,卻又變得毫不在意。

    所以,人生最大的不幸,就是生在福中卻不知福。

    愛了十幾年的人能會因為小小的誤會而分手嗎?可見你的想法是多少的單純。

    愛了十幾年了的人,不要說談婚論嫁,至少孩子都應該有了。既然你用了分手這兩個字,說明她還沒有嫁給你,應該處於女朋友的狀態。

    正常情況下,相愛的人之間肯定有誤會,我也會視情況勸說你們見面,甚至和好。但你這種情況,我認為,既然十幾年的感情仍然抵不過一個誤會,對方也能離你而去,你還是少去找她為好。

    因為你不能給她所想要的。

    如果現在還能夢到她,那很可能只是一種習慣罷了,與那種白頭偕老的距離還差的太遠了。

    如果你還尚有一份情意,那就放手,讓她幸福,對你自己也是一種解脫。

    “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對你來說已經是一種不可能了。

    有的事錯了,就再也回不來了。

  • 6 # 順緣順意

    當初的十幾年都沒有餘地不必在見,回來都已變質了,萬一在見時多了一個人的間介場面是好難下臺的,不要打擾不如做一個有自尊的人吧……

  • 7 # 玲玲的天空yl

    我覺得已經分手了,就沒必要再見了。

    首先,那已經是過去式了,現在肯定也都各自有了新的生活,既然已經是過去了,又何必再打亂彼此的生活呢!

    然後我覺得,分手了,我們能做的就是祝福對方!相遇就是緣分!就算曾經是情侶,現在分手了,我們畢竟曾經相愛過!都應該互相祝福對方,而不是再打亂彼此的生活,你們還能回的去嗎?答案是不能。

    所以我覺得,分手一年後的愛人,沒必要再見面了!

  • 8 # 農村菜藍子

    先不談要不要見,你們在一起十幾年了,應該愛情已經昇華到親情了,既然因為一個誤會生日分手了,那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誤會了。這裡面應該包含了很多因素在裡面

    在一起十幾年後分手我身邊也有發生過,大家都會覺得很可惜。但只有當事人知道。

    首先,在一起十幾年沒有結婚,可能女方在等待一個答案或者期望,但是這麼多年你一直沒有實現,她沒有安全感或者不敢把自己的終身大事託付給你。

    其次可能你工作或者事業的原因,你的工作或者事業還不穩定,她看不到希望,所以一直再給你機會,一直在等待。

    還有你對她可能已經沒有當初那種愛,有一種破罐子破摔的感覺,覺得她是你的,已經跑不了了。你沒有在意在乎她,沒有珍惜她,所以她應該已經心灰意冷了,只是在給自己找一個機會。

    去年你們誤會生氣了,這就是導火索。不要單純的以為是誤會造成分手的,那是你的原因造成她選擇離開你的。

    如果你真的還愛她,不是現在的糾結,也先不去打擾他,而且你應該改變,變得比之前優秀,勤奮,努力,有基礎了,再去重新追求。如果她心裡還有你,還對你有希望,那你再去追求,如果你沒有改變,就不要去追求,不要耽誤人家的幸福,這樣才是愛她應該做的事情。

  • 9 # 好好對對子

    為什麼要見?有什麼可見?以什麼身份見?

    如果你們是舊情復燃,別人也不好說什麼?

    但是如果你們都已經在生活中向前邁了一步,相見又有什麼意義?或者說你們可有為自己的另一半著想過?

    感情上的事情最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最好純潔一些,世界上只有兩種事物容不得沙子,一是眼睛,二是感情。

    眼睛混濁,看不清事物;感情混濁,看不清自己。

    再重複一遍,如果你們單身,沒有人會說三道四,但是。。。。。。

    還有一種情況,一方是單身,另一個已有家室。那麼這種情況更不應該見面了。

    尤其是當單身的人以感情的藉口要求見面時,那更要小心了。明知對方有家庭還要見面,那說明他內心深處根本沒有絲毫感情。他沒有考慮過因此會給另一方帶來的麻煩,是假愛,是壞心腸。

    分手讓你們心痛,曖昧會讓更多的人心痛。

    請再三考慮考慮吧。

  • 10 # 四季星座

    首先,我不知道這個誤會是什麼,是否給對方帶來了嚴重的傷害,我個人覺得既然相愛了十幾年,最後竟然是因為誤會分開,在感情上,你們雙方都不屬於成熟的那種,那麼既然是這樣,那麼這次的見面的不管去不去,都應該建立在對方不排斥你,你也不會給對方帶來傷害的前提下去進行。而不是單方面只考慮到自己的感受。緣深緣淺,緣去緣散,很多事情順其自然比推拉更讓人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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