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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6904535939

    龐統逆襲張飛

    龐統來到荊州,見劉備。劉備看龐統容貌醜陋,心中也不悅,於是問龐統:“足下遠來不易?”龐統 便答道:“聽皇叔招賢納士,特來相投。”劉備說:“荊州稍定,苦無閒職。東北一百三十里,有一縣名耒陽縣,缺一縣令,請你去那兒服任。如以後有空缺,必當重用。”龐統到了耒陽縣,不理正事,終日飲酒為樂。有人報劉備,劉備派張飛、孫乾去巡視。張飛、孫乾到了耒陽縣,軍民出郭相迎,唯獨不見縣令。同僚說:“龐縣令,來已百餘日,每日飲酒,現只在醉鄉,還未起。”張飛大怒,叫龐統出來,只見他衣冠不整,扶醉而出。張飛怒問:“我兄長叫你來做縣令,你怎敢盡廢縣事!”龐統笑說:“量個百里小縣,有甚公事,何難決斷!將軍少坐,待我發落。”隨即升堂,把百餘日所積公務,都取來剖斷。不到半日,將百餘日之事,盡都斷完了,投筆於地對張飛說:“所廢之事何在?”張飛大驚,離席謝曰:“先生大才,小子失敬。我當於兄長處極力舉薦。”孔明向劉備說明龐統的才學,劉備高興地說:“人都說伏龍鳳雛得其一,可安天下,今我二賢才都得,漢室有興矣!”於是劉備拜龐統為副軍師中郎將,與孔明共贊方略,教練軍士。

  • 2 # 耳食記

    羅納德·奧普斯奇案,1994年美國報界評選的十大最離奇新聞之一。

    一人自殺,從十樓跳下,有子彈從九樓射出,射殺了他。

    警方前來調查,發現這天八樓正在施工,安裝了一張安全網。

    這樣,這人若非被子彈射中,他的自殺定會失敗。

    所以開槍的人成了殺人兇手嗎?

    但是依照美國法律,一個人若是實施有計劃的自殺並且最終身亡,即使自殺過程發生變化未能如自殺者所願,那麼依法也應該認定這個人是自殺。

    這樣,按理開槍的人不需要負責。

    但是在警方對開槍的人進行調查時,發現了問題。

    原來,九樓住的是一對老夫婦,這天夫妻二人產生了矛盾,吵鬧不休,丈夫拿出槍恐嚇妻子,扣動了扳機,子彈射出,沒有打中妻子,反而射中了窗外剛剛跳下的自殺者。

    依照法律,一個人如果想殺甲,卻錯殺了乙,那麼仍然應該判這個人對乙犯了殺人罪。這樣,此案應認定為一樁兇殺案。

    但當丈夫被指控殺人罪行時,反轉又來了。

    這對夫婦都叫冤說他們本來都以為這槍裡是沒有子彈的,而且二人都承認,丈夫用沒有子彈的槍恐嚇妻子,這是他們夫妻之間很多年的習慣。

    真是可怕的習慣。

    這樣,丈夫就沒有殺害妻子的意圖,這件案子就只能按誤殺處理。

    但子彈是怎麼回事呢?

    警方接著調查,找到了一名證人,這名證人證明往槍裡裝子彈的正是這對夫妻的兒子。

    原來,這對夫妻的兒子曾向他母親要錢而不得,懷恨在心,於是在槍中裝了子彈,希望藉由父親之手殺了她,然後繼承家裡的遺產。

    這樣這樁兇殺案的兇手就不應該是那個丈夫,而是這個兒子了,是他殺了那個自殺者。

    這時,反轉又來了。警方進一步調查,大吃一驚,發現那個兒子就是自殺者。

    原來,這對夫婦的兒子因為他的詭計一直沒有得逞,生活無望,在這一天決定跳樓自殺,然而卻在九樓被自己裝進去的子彈打死了。

    所以,這是一個“我殺我自己”的故事。

    這個案子其實是個虛構的故事,是在1987年由時任美國法醫學會會長的唐·哈普·米爾斯編造的一個段子,因為太過有趣,得到廣泛傳播,成了一個都市奇談,真假難辨,最後還在1994年被美國報界評選為了當年十大最離奇新聞之一。

  • 3 # 雷歡同學

    小明和小剛準備去打工,但是沒有打工經驗,於是向同村的張大爺請教!!

    小剛;“張大爺,我們想去打工,你能傳授點打工經驗嗎”。

    張大爺;《可以啊,聽著啊:我年輕的時候曾在B市做過幾年鴨子,說實話,那活真不是人乾的,又熬夜又傷身,遇到變態的客人,還往我身上倒啤酒、倒水~~~~~

    講我做的啤酒鴨不好吃、味道不好,,,,,》

    刷到的小夥伴給個關注,跪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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