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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眼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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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シShadowゾ
答:尊重患者意願。如果TA很痛苦不想再飽受折磨,可以選擇放棄治療,成全是對TA最好的幫助。如果TA還想多看一眼世界,那就繼續治療,生老病死萬物躲不過的規律,我們能做的只是延長這個規律的時間。
其實,我最不想去的就是醫院和火葬場,每當聽到哀嚎跟哭泣,心裡莫名的酸楚,有那麼一刻覺得人間值得,二十幾年來,我現在終於想通了,生老病死的存在,不是讓我們留在過去而是更好的面對未來,帶著他們的希望堅強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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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靈駕飛鷹
首先應明確幾點:1.尊重法律。2.尊重醫德。3.尊重患者及家人。
目前,我們國家還沒出臺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醫生救死扶傷,以最大努力挽救患者。親人的期待。
如果國家出臺相應法律依據。醫生綜合病情,宣佈患者無治療意義。在本人、家人同意下,放棄治療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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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ngel灬小小
好死不如賴活著!!!
根據病人的年齡和家庭情況去判斷,一般病人都不想連累家人,所以得直系親屬做決定。
個人認為,必須盡力救治,免得後悔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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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敏小護lm
我們在面對瀕臨死亡的人時,如果是作為醫務人員來說,只能盡最大的努力去挽救,因為我們沒有權利去決定任何一個人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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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真的不笑君
每一條鮮活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首先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我們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想法,每個人都想活著,可上天總是不公平,願每個人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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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泰山靈芝哥
這是一個很沉重的話題!對生命的敬畏!生命是可貴的!對一個瀕臨死亡的人來說!求生慾望是很大的!作為一個親人應該做相應的治療!
現在醫學非常發達!但還是有很多很難克服的醫學課題!對於一個瀕臨死亡的人!我認為應該進行保守治療!讓患者在有生之年確保不受很大的罪為原則!透過中醫康復或者止疼針劑進行治療!減緩病人的疼痛!
不管是生的偉大或者平凡!都應得到最基本的尊重!讓身患重病的患者,在治療中體面的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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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建忠982
世間生死自然本,輪迴流轉四季分,人與自然一樣景,春生夏長秋收冬,大道人人即平等,生死離別即緣份,隨順自然解自心,無需執相受苦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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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精神的猴子
作為醫生,沒有選擇的權力,只會給家屬和病人提供建議,但是醫生主觀上一定是不會放棄治療的,因為這是一種態度和責任,也許有人會覺得矯情,但是請你相信在你住進醫院時,最不想你死的其實就是醫生!
作為家屬和病人,首先明確瀕臨死亡是無藥可救了嗎?如果是,個人認為最好先聽聽醫生的說法,醫生輕易不會給你直接的建議,但他們會根據病人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做出合理的分析,在生與死麵前,他們經歷的是最多的。最後,你可以選擇了,沒有對錯,只求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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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劉華放大夫
這是個沉重的話題。在這裡,需要分清情況,看看病人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的瀕臨死亡,如果是外傷,比如顱腦外傷、刀刺傷等,造成了失血性休克等未及生命,只要條件具足,是一定要全力救治的,我想這個時候,家屬和醫生都不會放棄病人。
但如果是癌症晚期的病人,每一分一秒都在忍受著非人的疼痛,只能靠止痛藥和安眠藥來換取片刻的寧靜,這時,病人的內心是生不如死的,但自私的人往往都是希望自己的家屬能夠繼續活下去,也就是說,家屬需要有一個“父親”或“母親”等等,他們從情感上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親人,但並沒有感受到病人所承受的痛苦。而此時醫院給予的治療,大多也僅是止痛、改善生活質量,而病人的生命行將結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放棄治療,即不予止痛,那麼病人忍著劇痛,是非常痛苦的,也不會“安祥地離去”。
因此,是否盡力治療,還是放棄治療,首先要分清瀕臨死亡的具體原因,要尊重病人的意願,其次是家屬的意願。當然,在這個選擇的過程中,是不能夠觸碰法律邊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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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們面對瀕臨死亡的人, 我們應該盡最大的,人力和時間去挽救, 如果真到了無力迴天的時候,我們應該遵守,病者的要求,妥善安置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