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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漫影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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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P匠
更多的因素是潛意識的文化限制吧。攝影的起點本身是有一定的門檻的,藝術同樣也有門檻,相似的圈文化必定有一個無形的圍牆,沒進去的積極渴望,進去的大都有一種既得利益優越感或者叫既得優勢優越感,大都有一定的文化自信,氛圍優越感。如果人人都能拿起手機拍照又能稱之為藝術家、攝影師,必定會讓社會對攝影師或者藝術家這個概念造成摧毀性的打擊。所有的既有秩序必然轟然倒塌。你願意讓別人對你辛辛苦苦建造的院落如同公共廁所一般隨意進出踩踏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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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大安
手機攝影雖然畫素已經挺高了,但就像臺式電腦再快,快的過銀河那個龐然大物嗎,數字的再牛,也不是連續的,好的數字單反什麼的也是無效接近連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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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帶上單反去旅行
攝影是一門具有一定技術基礎的藝術行為。攝影技術發展至今已有170多年的歷史了,而手機的拍照功能大約只有十幾年。就目前來看,手機攝影無論從畫素、色彩、對焦速度和準確性等方面還都無法與專業級的單反相機相比。因此,暫時還無法進入許多大型專業級的藝術攝影領域。
手機攝影的意義在於,功能一體化、操作智慧化、輕巧便攜等,加之手機攝像頭背照式感光器件或者新型的堆疊式的感光器件的使用,清晰度有很大提高,手機已經成為廣大使用者用來記錄日常生活的工具,而手機攝影也成為了構築視覺化社會的重要元素。換句話說,手機攝影主要是人們的日常表達,重在表達與社交分享。這與傳統藝術攝影的視覺規律、目的性和目標人群是不一樣的。
但是在將來,這種局面也許會有轉變。手機攝影作為一個新鮮攝影類別,隨著其技術發展的日臻完善,隨著日常生活的審美化趨向,藝術與非藝術的界限被抹平,審美、文藝活動與日常生活之間的界限逐漸消解。手機攝影的創作更多是攝影者自身對內心生活的影像化呈現,更多的作品是指向人物內心世界。也許手機攝影真的會將其自身所擁有的特質將融入藝術創作中,成為未來影像藝術創作的重要工具。
回覆列表
許華飛:什麼是藝術?按照“生活既藝術”的觀點,什麼都可以是藝術,那手機攝影當然也是藝術。
按照一般大眾對藝術的理解,藝術要達到一定的高度。
現在手機攝影遇到的被輕視的問題,和一百七十年前攝影遇到的狀況非常接近。攝影術產生的時候,“攝影是不是藝術”這個話題也被爭論了幾十年。兩次被輕視的原因很接近,是技術上被工具大大簡化了,攝影有了相機這個工具,技術比繪畫簡化了很多;手機這個工具比相機好用,所以手機攝影又比此前的攝影技術簡化了很多。 “藝術”本身應該是思想和技術的結合體,但在很多人的概念裡,“藝術”就是“技術”,“技藝精湛”,“技”還是寫在“藝”前面的。
現在這個觀念在西方正在慢慢消除,我們還很堅持。 有個傳說,王獻之寫字寫不過他爸爸王羲之,他爸告訴他,只要你把院子裡十八口大缸裡面的水全部染黑,你的字就會練好了。他爸讓他幹什麼?就是練技術,肌肉記憶,和庫裡練三分球是一樣的。這個故事未必是真的,但是能一代代傳下來,就說明了華人的傳統藝術觀念,就是技術至上。你讓他看達芬奇就是藝術,杜尚就不是,那個小便池又不是杜尚自己做的。現在很多老百姓還堅信當代藝術是騙局,或者是美華人的陰謀。
在技術至上的氣氛裡,所有技術的簡化會讓人覺得“投機取巧”,是“技術不好”。攝影依賴於器材,個人在技術上的發揮空間比繪畫小,所以一直有觀點說畫面好是“機器的功勞”,做攝影的人“不是真本事”。手機攝影更簡單,就更“不是真本事”、這就是很多人對手機攝影評價不高的原因之一。
漫影:我認為,與其說手機攝影成為了大眾文化潮流,不如說影像成為了大眾文化潮流中一個有力符號會更為貼切。攝影只不過是人們在追求更好的影像,更美的畫面,而“順帶”用上的一個工具或技巧而已。至於影像是從相機上獲得的,還是從手機上獲得的,對大眾來說並無區別。
當然,目前大眾獲得影像的最簡便工具就是手機。但手機本身的智慧化特性,也決定了其獲取影像時所必然繼承的智慧化基因。這種智慧化,實際上是不強調裝置的科技含量和使用者的攝影技術水平,而是強調其獲取更好影像時的簡單、快捷和方便。 換而言之,從大眾的角度來說,影像具備藝術性,手機攝影是一種很好的表達和展現自我的手段,至於它是否能進入“藝術殿堂”,大眾本身並不在意。
從智慧裝置研發和功能設計的角度來看,其所具備的拍照功能是為了讓使用者更簡單、方便、快捷地獲得影像,進而充分發揮其智慧特性的一個功能而已,其社交屬性和應用功能性,遠大於其拍照的目的性。
事實上,真正在意“手機攝影”能否被藝術殿堂所接受的,並非大眾,也並非其研發根本。反而是創造“手機攝影”一詞的受益者,這其中有智慧手機的製造廠商、經銷商,他們需要營銷點來達成利益最大化。也有相關培訓的從業者,他們的動機同樣也是追求利潤。當然,我不否認有醉心“手機攝影”的藝術追求者存在,但也只是純粹地相信有這樣的人存在而已。在現實環境中,既看不到有代表性的成就者,也看不到有這樣純粹追求的從業者、愛好者。
從“藝術”的角度來說,我認為這還與手機攝影和攝影之間的本質區分無法說清有關。攝影在藝術層面上的評價,一直以來都是以影像的內容為重,作品的價值從來不會因為是用什麼工具和方式來完成而有很大區別。但手機攝影一直以來強調的是“手機”,強調的是工具,而不是影像內容本身。這本身就是在設立一個單獨的評價標準和方式,並且又因為它與攝影之間打斷骨頭連著筋的關係,而不得不與使用其他攝影工具獲得的作品一同比較。
於是就形成了一種很尷尬的局面:一個本質和表現上並無區分,卻非要用兩種不同的標準和方式去解讀、評價。這種為了區分而區分,為了不同而不同,從邏輯和情感上都很難讓人心悅誠服。
從手機攝影的本質來說,它還是攝影,因為各種非藝術層面、非精神層面的需要而被人刻意地從攝影這個範疇中抽離,卻又不能擺脫其本質只是獲取影像的裝置的簡單不同而已。這種說不清,道不明,中間還夾雜了來自各種利益影響的事情,本身就很難讓人真正地服氣。我想,手機攝影的刻意性造成了其無法釋義,自然也就成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