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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鉤的鉤沉
明代的兵制,叫做“軍戶制”,所謂的衛所制,是軍戶制下的衛所制。軍戶制來自元朝,朱元璋繼承之:朝廷將全華人口分為民戶、軍戶、鹽戶等職業戶,軍戶列入軍籍,世世代代供丁參軍。士兵都來自軍戶。每一家軍戶的男丁,都要分好正丁、次丁、餘丁、繼丁等名次,正丁必須到政府指定的衛所(通常很遙遠)服兵役,如果死亡,則由次丁、餘丁、繼丁依次遞補。軍餉則由軍戶屯種自給,不取於賦稅。朱元璋曾因此而自誇:“吾養兵百萬,不費民間一粒。”其實,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朱元璋養兵的經濟成本只是被嫁接到軍戶身上去了。晚明時,軍戶制趨於瓦解,被募兵制所取代。
清代的兵制,主要由八旗兵制與綠營兵制組成。八旗兵制是一種混合了北方部族全民皆兵傳統與軍戶制的兵制。跟明朝軍戶一樣,八旗兵也是世代相承的,兵丁在十六歲以上八旗男性子弟中挑選,“餘丁”和不滿十六歲的“幼丁”,則挑補為“養育兵”,相當於預備兵。綠營兵的體制則仿自明代的軍戶制,混合了軍戶制與募兵制的特點:兵源來自兵戶,父兄在伍,子弟為餘丁,守兵出缺,以餘丁拔補,餘丁不足乃募於民。至於晚清出現的湘軍、新軍,則是以募兵制為基礎。
大家可能都可以談談軍事,但作為軍事愛好者的你,懂得軍制麼?如果不懂,那就和我這個偽軍迷一起學習一下吧!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將以兩部分分別介紹明清時期的兵制,該文僅作拋磚引玉,想要深入瞭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閱相關資料,明朝資料推薦《明代省鎮營兵制研究》。
明代兵制明代兵制經歷了兩個時期,分別是衛所制和省鎮營制。明朝前期以衛所製為主體,到了中期省鎮營兵制逐漸成為明朝的主要兵制,不過不管在哪個時期兩種兵制都同時存在,只不過是以誰為主的區別。兩種兵制相互補充,互相支撐,共同構成了大明朝的防衛力量。
衛所制
衛所制由朱元璋設立,在這種兵制下,皇帝一人掌管軍事大權,在全國要地設立衛所,兵丁世代接替。衛和所是兩個不同的軍事單位,衛下屬一定數量的千戶所和百戶所。衛則由都指揮使司負責管轄,而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又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劃片管轄。
五軍都督府雖然名義上為最高軍事機關,但他只負責掌管衛所軍籍,至於征討、鎮戍、訓練等則由兵部負責。遇到戰時,調軍和任命領兵官等均由皇帝決斷,兵部只負責傳達上意。戰爭結束後,官軍各回衛所。這種兵制完全將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能夠保證皇帝對軍隊的絕對控制。
省鎮營兵制
省鎮營兵制度是一種士兵以營為核心編制的軍事體制。這種制最初主要存在於明代九邊、東南沿海和西南少數民族等地區,但是隨著明朝戰事需要逐漸形成了一種軍事制度,甚至在中後期成為明朝主要的軍事制度。
在省鎮營兵制成為主要兵制以後,衛所並沒有消失,而是承擔了向省鎮營兵提供部分將源、兵源、餉源和軍器的職責。明代省鎮營兵制,起源於洪武末期,到了景泰時期已經明確了營伍編制,並已分營常操。從正德到萬曆年間,營兵有了很大的發展,已經出現了正兵營、奇兵營、遊兵營、援兵營等體系。明朝中後期北方所設營的建置可分為營、司、隊、伍之制,或稱為營、部、司、隊、伍之制。
清代兵制清代的兵制我們可能比較熟悉,它大體可分為旗兵與漢兵兩大類。旗兵是清朝入關前最原始的軍事力量,漢兵則可分為綠營、鄉勇和新軍。
旗兵分為滿八旗,蒙八旗和漢八旗,因為大家都比較熟悉我就不再過多介紹。綠營兵是清軍為了彌補八旗兵力不足而設立的,它是由明代舊軍改編而成,這漢人軍隊的制度參照了明代的軍制,為清朝統一全國立下了汗馬功勞。
鄉勇和新軍建立於清朝後期,鄉勇由曾國藩創建於鎮壓太平天國之時,其中最著名的就有曾國藩創辦的湘勇(也稱湘軍)。這是一種新型軍隊,採取野戰軍體制。在兵役制度方面由募兵制取代了八旗、綠營的世襲徵兵制。
新軍創辦於洋務運動時期,這個大家更熟悉了,我就不過多進行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