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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瓊玉23

    反對!愛情是神聖的!愛情不是試驗田!一試,便玷汙了它的純潔,貶低了愛的意義,放逐了洞房花燭的期許!愛,是要彼此尊重、珍惜和信賴!如果這三樣都沒有,還稱其為愛嗎?愛,不是件衣服,說試就試!愛,從古至今,都是莊重而神聖的人生大事!愛,是鏡子,你怎樣做,它就回你以什麼!婚禮,是愛的宣誓和見證!在那種情形下,愛會得到昇華,雙方會更珍重婚姻、更懂婚姻的內涵!所以,試婚,是對愛的褻瀆!對婚姻的兒戲!對愛人的不尊重!堅決反對!

  • 2 # 少莊主

    部分女性或其朋友是不同意的,擔心吃虧等問題。

    作為男性來說,肯定是同意的。但是這種同意裡又有些許糾結,一方面來說,同意試婚;另一方面,大多數男性都有處女情結,又不希望自己另一半發生試婚的情況!

    在物慾橫流的今天,試婚(也可以叫婚前試愛)情況屢見不鮮。但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和諧的處理試後的各種問題!

  • 3 # 曦媽高大胖

    贊成。同居應該是感情到了那個程度順其自然的就住在了一起,而不是兩個沒感情的人因為扯了結婚證而在同一屋簷下。提前同居就是提前進入婚姻生活進行磨合,近距離的接觸,更能從方方面面考察對方是否是自己心儀的人生伴侶。最重要的是,能看出SEX是否和諧。我一個朋友結婚不到兩年就離婚了,後來追問下才知道,對方性無能。如果婚前有試婚,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了。

  • 4 # 愉快滴自由

    我和前夫哥是同居三年結的婚,後面不是覺得合適才結的婚,而是因為同居懷孕了結的婚。個人覺得女孩子結婚找物件還是要多方面瞭解這個人以及這個人的家庭朋友,同居對結婚真的沒有什麼助益,主要還是看人和生活的環境,門當戶對最幸福。同居並不是結婚,所以沒有兩個家庭的碰撞,所以根本檢驗不出婚姻的幸福指數,身心獨立,經濟獨立,好好愛自己,才是女生的生活之道,畢竟意外和懷孕,傷的都是女性。所以同居需謹慎,擇偶對標準。

  • 5 # 舒克的煩惱

    我是支援婚前試婚的,我認為這種方式能預先判斷出兩個人是否適合在一起長相廝守。

    現代人從戀愛到結婚,恰恰沒有一段共同生活的體驗,而共同生活的體驗最能讓彼此感知是否適合長相廝守:兩個人的衛生習慣、飲食習慣、家庭分工、彼此的性格包容度、對家庭的向心力、不良嗜好等等等等,透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其實很容易能判斷出來,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經歷,其實談不上對伴侶有全方位的瞭解,直接從戀愛走向婚姻時,很容易在婚姻內引爆這些潛在的問題,造成巨大的殺傷力。

    有不少人反對試婚,不外乎基於兩個方面:

    第一:華人的傳統道德觀作祟,認為婚前住一起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時代發展到今天,無需對這種觀念做反駁,事實是:現在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的現象已經普遍得大家都習以為常了;

    第二:試婚不成功,女孩子容易被人嫌棄。這種觀念的背後其實仍然把女孩子的性初夜與女性的所謂貞操劃等號,是一種道德封建無知的陳詞濫調,男女基於共同的意願生活在一起,這本身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兩個人對共同生活在一起肯定都會各自有所承擔,試婚成功,兩個人自然在一起,不成功,選擇分手。雖然情感上各自可能會受傷,但這並非試婚這種方式本身帶來的,而是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的情感切割,僅此而已。

    我支援試婚,但目前試婚存在不少問題,在此,需要對有這個時髦想法的男女,做一些忠告:

    1.試婚生活不是個人生活糜爛的藉口,試婚一定是男女雙方具備一定戀愛的情感基礎,各自表現出共同組建家庭的願望和目標;

    2.試婚生活不等同於婚姻生活。生活在一起時,強調女性做適當的自我保護,至於自我保護的程度,我認為底線應該是健康、無孕;

    3.試婚時間不宜過長。個人認為半年到一年的時間為宜,時間太短,不足以熟悉對方的脾性,而時間太久,又容易因為瑣事紛擾產生審美疲勞,從而失去對婚姻的神聖感和責任感

    4.最後很想強調的一點就是,無論男女,試婚期間不要刻意表現出一方對另一方的體貼與關愛,只要平常心,自然的情感表露就足矣,因為刻意表達出的體貼關愛註定無法持久,且容易讓伴侶誤判,並對你產生分不開的依賴心理,客觀的說,這是有悖試婚的目的的

  • 6 # 瓊玉23

    反對!愛情是神聖的!愛情不是試驗田!一試,便玷汙了它的純潔,貶低了愛的意義,放逐了洞房花燭的期許!愛,是要彼此尊重、珍惜和信賴!如果這三樣都沒有,還稱其為愛嗎?愛,不是件衣服,說試就試!愛,從古至今,都是莊重而神聖的人生大事!愛,是鏡子,你怎樣做,它就回你以什麼!婚禮,是愛的宣誓和見證!在那種情形下,愛會得到昇華,雙方會更珍重婚姻、更懂婚姻的內涵!所以,試婚,是對愛的褻瀆!對婚姻的兒戲!對愛人的不尊重!堅決反對!

  • 7 # 少莊主

    部分女性或其朋友是不同意的,擔心吃虧等問題。

    作為男性來說,肯定是同意的。但是這種同意裡又有些許糾結,一方面來說,同意試婚;另一方面,大多數男性都有處女情結,又不希望自己另一半發生試婚的情況!

    在物慾橫流的今天,試婚(也可以叫婚前試愛)情況屢見不鮮。但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和諧的處理試後的各種問題!

  • 8 # 曦媽高大胖

    贊成。同居應該是感情到了那個程度順其自然的就住在了一起,而不是兩個沒感情的人因為扯了結婚證而在同一屋簷下。提前同居就是提前進入婚姻生活進行磨合,近距離的接觸,更能從方方面面考察對方是否是自己心儀的人生伴侶。最重要的是,能看出SEX是否和諧。我一個朋友結婚不到兩年就離婚了,後來追問下才知道,對方性無能。如果婚前有試婚,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了。

  • 9 # 愉快滴自由

    我和前夫哥是同居三年結的婚,後面不是覺得合適才結的婚,而是因為同居懷孕了結的婚。個人覺得女孩子結婚找物件還是要多方面瞭解這個人以及這個人的家庭朋友,同居對結婚真的沒有什麼助益,主要還是看人和生活的環境,門當戶對最幸福。同居並不是結婚,所以沒有兩個家庭的碰撞,所以根本檢驗不出婚姻的幸福指數,身心獨立,經濟獨立,好好愛自己,才是女生的生活之道,畢竟意外和懷孕,傷的都是女性。所以同居需謹慎,擇偶對標準。

  • 10 # 舒克的煩惱

    我是支援婚前試婚的,我認為這種方式能預先判斷出兩個人是否適合在一起長相廝守。

    現代人從戀愛到結婚,恰恰沒有一段共同生活的體驗,而共同生活的體驗最能讓彼此感知是否適合長相廝守:兩個人的衛生習慣、飲食習慣、家庭分工、彼此的性格包容度、對家庭的向心力、不良嗜好等等等等,透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其實很容易能判斷出來,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經歷,其實談不上對伴侶有全方位的瞭解,直接從戀愛走向婚姻時,很容易在婚姻內引爆這些潛在的問題,造成巨大的殺傷力。

    有不少人反對試婚,不外乎基於兩個方面:

    第一:華人的傳統道德觀作祟,認為婚前住一起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時代發展到今天,無需對這種觀念做反駁,事實是:現在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的現象已經普遍得大家都習以為常了;

    第二:試婚不成功,女孩子容易被人嫌棄。這種觀念的背後其實仍然把女孩子的性初夜與女性的所謂貞操劃等號,是一種道德封建無知的陳詞濫調,男女基於共同的意願生活在一起,這本身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兩個人對共同生活在一起肯定都會各自有所承擔,試婚成功,兩個人自然在一起,不成功,選擇分手。雖然情感上各自可能會受傷,但這並非試婚這種方式本身帶來的,而是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的情感切割,僅此而已。

    我支援試婚,但目前試婚存在不少問題,在此,需要對有這個時髦想法的男女,做一些忠告:

    1.試婚生活不是個人生活糜爛的藉口,試婚一定是男女雙方具備一定戀愛的情感基礎,各自表現出共同組建家庭的願望和目標;

    2.試婚生活不等同於婚姻生活。生活在一起時,強調女性做適當的自我保護,至於自我保護的程度,我認為底線應該是健康、無孕;

    3.試婚時間不宜過長。個人認為半年到一年的時間為宜,時間太短,不足以熟悉對方的脾性,而時間太久,又容易因為瑣事紛擾產生審美疲勞,從而失去對婚姻的神聖感和責任感

    4.最後很想強調的一點就是,無論男女,試婚期間不要刻意表現出一方對另一方的體貼與關愛,只要平常心,自然的情感表露就足矣,因為刻意表達出的體貼關愛註定無法持久,且容易讓伴侶誤判,並對你產生分不開的依賴心理,客觀的說,這是有悖試婚的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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