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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瘦柴影視

    假如女主狠狠心跟著那個所謂的“一生只有一次的真愛”離去了,她會不會幸福?且不論她對丈夫有沒有愧疚,對孩子們有沒有思念,對往事有沒有追憶,只說未來,她與她的攝影師羅伯特之間會怎麼樣?長期生活在一起之後,男神女神褪去光環,謝頂的羅伯特頭髮更少了,忙著攝影選片工作到深夜,為了拍一張完美照片在一個地方一待好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個月,那個時候女主會不會覺得他更愛攝影而非自己?會不會覺得空虛寂寞冷,後悔自己付出那麼高昂的代價跑到這個男人的生命裡做配角?會不會再生個孩子,要照顧孩子還要獨自做家務獨自苦守長夜?

    假如他們像童話故事一樣幸福快樂的生活在一起,後來有一天羅伯特出去幾天拍照,獨自在家的女主又遇到一個受傷需要幫助的路人甲,他高大英俊還是個吉他手,遭遇挫折心灰意冷,遇到女主後被她的溫柔善良打動開始瘋狂追求,女主會不會接過他的玫瑰花束心神恍惚?會不會忽然發現“原來真正的真愛在這裡”?會不會煎熬猶豫何去何從?在雨中心如刀割的問自己是留下來陪羅伯特還是跟隨流浪歌手去海角天涯過浪漫唯美的生活?

    對一個未婚少女來說,愛一個值得愛的人是非常自然而美好的事,哪怕他並不完美,只是舉手投足令你心動,只是有一種親切幸福的感覺久久不褪,只是想牽著他的手信馬由韁。世上讚美愛情的詩堆山填海,古往今來不勝列舉,但他竟然是你的獨一無二,會有一種舍他其誰的堅貞勇敢。

    但對一個自己親自揀選的物件,自己親自決定過人生的已經做了母親的人來說,愛情還是不是你最重要的去留原因?一旦乏味就離開,放下責任和親情,還算不算一個成熟認真的選擇?能婚後幾十年從來不乏味的夫妻少之又少,誰該為他們的乏味買單?是他們自己還是他們的子女?他們的子女應該為他們的父母一次次去追求所謂的真愛而過上動盪不安的單親生活嗎?另一方對婚姻盡到責任並無過錯的伴侶,應該隨時準備撤退以成全對方的“真愛”嗎?

    結了婚當然也可以離婚,婚姻法也給了每個人來去自由的權利,但不濫用權利卻更值得敬仰和尊重,特別是可能殃及無辜的時候。就算離婚,也應該是伴侶兩個人之間的事,因為不可調和的原因,突破底線,無法容忍,家暴,出軌,或者就是價值觀差異,而不是因為“發現了更大的麥穗”,因為總有“更大的麥穗”在前頭,在一望無際的麥田裡,在這個世界上。

    換位思考一下,假如是女主出去工作幾天,男主在家認識了一個路過的女模特,幫女模特換了輪胎又請她吃飯喝酒,然後發現她是“一生只有一次”的真愛,也愛了兩天兩夜不出房門,之後選擇留下而不是跟女模特私奔,此後一生都在懷念女模特,還讓子女在自己死後把骨灰和女模特的骨灰撒在同一個地方,那麼觀眾答應不答應?還不會覺得這是動人的愛情和很有責任感的父親?他將自己的並無過錯的妻子置於何地?不被愛的卻為家庭奉獻一生的女子?活該的?這不是赤裸裸的傷害和羞辱嗎?

    在雨中,那個深情的攝影師羅伯特一去不復返,他的頭髮被大雨淋溼,也淋溼了女主的心,那場悽美的別離感動了萬千觀眾,也為女主的責任心而鼓掌。然後,羅伯特去了哪裡?他在下一站和下下站有沒有又遇到一個個寂寞的家庭主婦?有沒有再採一把野花送給給他指路的女人?有沒有邀請別的女人跟著他離去?當他提出邀請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會有孩子永遠的失去母親?會有不知情的丈夫被丟在原地?如果他真的愛,他不會提這樣的要求,因為他不忍所愛的女人餘生生活在悔恨思念和痛苦之中。

    我從來不喜歡站道德高地,在婚姻中感到乏味之後出軌的人應該不少,但把出軌說的這麼清新脫俗還要披上“一生只有一次的真愛”這樣的外衣,恕我難以認同。當然,這是女主個人自由,她可以有她自己的判斷,一生一次還是一生N分之一次。

    乏味的不是婚姻,是失去欣賞的能力和感恩的心情。乏味也未必都是對方無趣,也很可能是因為自己空虛。

    我看見的是伴侶的溫柔細心,我會回報以溫柔細心。家庭不是無底線索取的地方,而是分享快樂分擔壓力的地方,是互相體諒彼此呵護的地方,是值得有所犧牲也必然有所收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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