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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細就善變

    沉迷一詞可以拆成兩個詞語用以解釋這個現象。“沉醉”和“迷失”。首先,是付出立刻可以獲得回報的機制讓人沉醉。遊戲裡真的是哪怕你做任何一個動作,他都會獲得相應的回報,而且是立刻!然後,虛擬與現實的交織讓人迷失。

    現象級的遊戲必然擁有兩個條件之一,甚至都有。那就是代入感和鬥爭。

    所謂代入感,就是讓人感覺自己是那個虛擬世界的一員,甚至主角。讓人產生它隨著自己的努力而變強的感覺,雖然是虛擬的世界,但努力馬上就能得到回報的模式比學習後考試、踏入社會才體現出來價值的週期短得多。所以,遊戲對孩子的影響力會那麼深,那麼快。有的遊戲還有社交圈子,這個社交圈子,跟現實的社交圈子是沒區別的。只要在虛擬的世界有所成就,那麼在虛擬的社交圈子將獲得同樣的成就感和認同感。

    鬥爭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如前文所說。在那個虛擬世界裡有一個代表遊戲者的角色。網路遊戲(即寄存於網路的虛擬世界,它比普通遊戲更接近於現實世界,它通常由多個遊戲者共同參與)由許多人一起互動。有人的地方就有鬥爭,人與人鬥,其樂無窮嘛。能比別人優秀,肯定是快樂的。

    隨著網路和智慧手機的普及,這種虛擬世界的快樂、認同感、成就感甚至延續到了現實中。更甚者發展出了可以賺錢甚至謀生的可能。讓沉迷遊戲的孩子更多了一分理由。

    對於孩子們,根本沒認識到一個問題。更甚者哪怕認識到了,也會為了快樂,而無視掉這個問題。絕大多數的人玩遊戲,不花錢就不錯了。哪怕掙到錢的人,所付出的時間,精力和所獲得的收益,是完全不成正比的。只有極少數的人是可以成為那種真正賺到大錢的人。很多孩子藉口付出的是課餘時間。其實,說付出的是後半生的幸福都不為過。畢竟,考不上大學、考上普通大學、考上重本。在中國,對普通人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但是,家長們不需要把遊戲妖魔化,不用把它當洪水猛獸。恐懼來源於不瞭解。且堵不如疏。遊戲的確是可以賺到錢的。就像任何行業,只要你是頂尖的,就能賺到錢。哪怕乞丐都是。遊戲也一樣。你無法確定他打遊戲能不能頂尖的同時,你也無法確定他不能。現在的遊戲產業鏈初具規模了,只要你真的行。你肯定可以打職業賽。職業選手是個青春飯。無論什麼職業選手,極少有超過35歲的。一般就在10多到20多之間。但就這十年的時間,他或許能賺到你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所以,需要的不是禁止。是瞭解!瞭解他的能力,瞭解加入職業的渠道。讓他證明,他有用玩遊戲謀生的能力。至少,證明他有打職業的天賦。先別急著反駁,請問體育,藝術,數學,語言或哪一科有天賦他就必成大器呢?同理,遊戲也不比這些低下。時代已經不同了。曾經,你幻想過你要飛上月亮。被父母說你不切實際。現在,宇航員是一種很高階的職業。你的孩子,說他要打遊戲。現在也是有職業選手的。

    如果他不適合走這條路。就告訴他,你現在在玩的這個現實世界的遊戲。這個遊戲,更殘酷,因為關乎生存!關乎幸福!人與人的鬥爭更激烈。如果成功所獲得的成就感和認同感更大。讀書,等於練級,畢業,等於滿級。你真正的冒險由此開始。夢想,金錢,權力,異性。呃。。。還有同性。孩子們~歡迎來到成年人的世界。更殘酷和更巨大的挑戰等著你。而且!這個遊戲在我所知的範圍內,不會開新區,不可以刪號重練,而且你的遊戲時長也只有那麼長。錯一步,就無法挽回。沒有攻略,只有意見,除了你的至親。沒人有義務幫助你!如果你懂了,通常你也有自己的孩子了。

  • 2 # 表哥說遊戲

    看你是什麼狀態,如果有女朋友就還是別沉迷了,防止因為遊戲而產生的矛盾,沒有女朋友就儘量沉迷吧,畢竟現在遊戲奔現的數不勝數啊!

  • 3 # 遊戲skr

    兩種情況

    1:真的是愛遊戲到瘋狂,這種需要適當地引導咯,需要朋友家人的幫助慢慢帶他走出來,遊戲畢竟只是娛樂的,沉迷進去當然不行,還是得以現實生活為重。

    2:沒事幹只能打遊戲,這類情況多發生在大學生身上吧,學校課少整日無所事事,所以就天天窩在宿舍玩遊戲。這種的得多積極參加多的社會活動,交幾個知心朋友,有了幾個真正交心的朋友後就會喜歡經常和他們出去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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