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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支懶腰

    如果一定要說應不應該,我的觀點就是:應該!

    覺得這個問題很奇怪,因為,夫妻兩個沒有應不應該啊,就兩個人商量唄,誰想做誰做,都不想做就外面吃啊,不然呢?

    我特別想反問一個問題,有沒有人會問:結婚後女人應不應該做飯?

    但是既然我的觀點是應該,那我們來分幾部分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結婚前男人就不用做飯了麼?

    好男人的正常標準裡不是應該有:賺的了錢,打得了流氓,做的了飯,哄得了老婆,帶得了娃麼?

    沒有點做飯技巧,或者工作能力,文化水平,賺錢技能,除非你長得像吳彥祖,家裡是富二代,不然女的為什麼要嫁給你呢?

    圖你不洗澡圖你年紀大麼?

    第二,男人不該做飯那誰該做飯?

    我們內陸能結婚的倆人,除了男人就是女人唄。男人如果不應該做飯那就是女人應該做飯嘍?

    大家都上班,都讀書,都賺錢,都不願意做飯,憑什麼一跟你結婚,就要以性別來論斷誰該不該做飯呢?

    如果家裡有錢,又都不願意做飯,那僱個保姆做飯唄,想吃什麼菜系僱哪的保姆,滿漢全席換這樣都行。

    要是家裡沒錢,倆人吃飯,那不是你做就是她做,你倆商量一下,看個人意願。實在不行公平點剪子包袱錘,再不濟吃外賣唄。

    第三,婚姻裡沒有那麼多應不應該,只有喜不喜歡。

    黃磊給孫莉做了20年飯了,廚藝越來越精進,開發了黃小廚。不是他應該做,而是他喜歡做。

    如果他結了婚覺得男人不應該做飯,女人才該做飯,那可能就少了一個做飯天才。

    婚姻裡,沒有那麼多應該,如果你喜歡做飯就給心愛的人做飯。

    如果你不喜歡做飯,那就一起吃遍外面的美食。

    我有對好朋友,結婚很多年,去她家廚房永遠像新的。因為他倆根本就沒開過火,要不然吃外面,要不然去父母家。日子一樣過得開心,跟我們這天天做飯的比也沒什麼區別。

    最後,我家裡通常是我老公做飯。因為他對廚藝比較熱愛,只有有時候他不想做我就會做一頓好吃的,改善一下生活。

    我們兩個人都有做飯技能,離開誰也餓不死。365天裡,如果不出差,他可能要做300天飯,60天是我們一起走外面吃的,5天是我做的。

    就我個人體驗來看,會做飯的男人,超有魅力。

    所以,做做飯沒什麼不好的,為脫單加分。

    假如你外貌差一分,或者事業差一分,但你會做飯那可能要加五分,然後就可以抱得美人歸,何不愉快的掌握這項技能呢?

  • 2 # 言勸

    按過去的傳統家庭分工模式是女人主內,做飯就毫無疑問的是女人。因為女人從不在外拋頭露面,不下地種田,不上班工作,就在家裡帶孩子做家務,伺候著老人、男人和孩子。可是在新社會就大不一樣了,男女都一樣,女人照樣種田、工作、搞事業。所以,家庭的一切事物,男女都應該做。

    有的男人以不會做飯為藉口,讓女人做廚房的“主人”,凡事不是天生都會做的,而是看自己願不願學,願不願做。大家都知道,其實所有的廚師都是男性,說明男人做飯更具天賦。不過,男人作為一個家庭的“頂樑柱”,相對來說,外面的事情多一些,業務的應酬多一些,工作的壓力多一些。上班工作一天太疲憊,回到家裡倒床休息,這也可以諒解。如果是夫妻都累,還是相互理解一下,臨時分工一人洗衣做飯,一人帶孩子做家務。

    男人做飯是應該的。首先,男人做飯可以體驗女人“主內”的辛苦,平時飯來張口的男人,不知道煙熏火燎的滋味。其次,家裡吃慣了女人的一個口味,時不時男人進廚烹飪,可以讓全家餐床上增加新鮮感。其三,我認為男人做飯更重要的一點,是可以密切家庭關係,可以讓夫妻感情更好。

  • 3 # 有良知的書香門第

    任何法律沒有規定男人不應該做飯,也沒有規定該做飯。不管是男人,女人,會做飯,學會做飯都是好事。做飯不是女人的專利,所以男人也要做飯。一個家庭也好,夫妻也好,誰有空誰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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