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18203068964
-
2 # 海螺008
不好回答,需要你自己判斷。
婚姻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應該離開你不喜歡的城市。但是婚姻又是人生的重要部分,所以,你選擇男友待在你不喜歡的地方也是對的。
具體要看你對這個感情的評價,是否很重。如果你有足夠的幸福,那麼這個城市早晚會喜歡。如果你有成功的事業或者舒心的生活,那麼也會容易再找到感情。
如果選擇留下,是否太多的地方都不喜歡?即使有男友存在也不能讓你快樂嗎?那麼就離開吧。也許可以兩人一起離開。
-
3 # 懶萌萌愛生活
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一個是愛情,另一個是自己的喜好,說到為了男朋友該不該留在自己不喜歡的城市,那得看那個人值不值得!不過人在愛情面前大多數時候都是盲目毫無判斷的,你可能會為了所謂的愛情留在自己不喜歡的地方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但是多數時候再深的感情也是經不起不斷消耗的,尤其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那種經年累月的磨礪,時間長了你就會累了,你就會覺得不值得,而這種想法會投射到你的生活中,慢慢得就會影響到你們的感情!而到時的你呢,沒有了愛情也放棄了開啟自己夢想最好的時期。
最好的愛情是勢均力敵的,是互相扶持的,如果愛情的完美一定要以一方的退讓為前提,那說明你們之間需要跨越的東西還有很多,生活是很現實的,不是隻要有想法就可行的。
所以,姑娘,不要委屈自己,追求自己所想不要委屈自己,只有你自己強大了,才能掌握自己的幸福!
-
4 # 楊阿楊呀
這就要從愛情跟生活來衡量了。如果你們夠相愛的話,你們完全可以商量的來,無論是去哪個城市,只要兩個離得不是很遠,至少一週能見面一次或者更好的是幾乎每天下班都可以散散步,畢竟剛出來工作一定會遇到各種煩心事,困難的,有時候一個擁抱抵過千言萬語。我的前女友是甘肅的,我是福建的,我和她是在湖北讀的大學,大四,臨近畢業時跟我說,:如果我愛你夠深,我應該義無反顧的跟著你去任何城市。畢業後,她回到她老家的城市,一個認識她前就壓根沒聽過的城市。那時候有跟她爭論過,表達的意思是我們最好在同一個城市,但這個城市起碼發展的要不錯,這樣剛開始我們也不會不至於找不到待遇稍微好點的工作。最後被她的那句話讓我無法反駁:我捨不得我爸媽,我捨不得我的家鄉,我一個女孩子家家的,。畢業後我們相隔二千多公里異地戀堅持了一年,值得我讚了一些錢一些假,飛去她家鄉,見她,見她爸媽。見完之後,因為我沒房沒車沒錢,她爸媽強烈反對。就這樣分了。物質跟愛情,很多女孩往往選擇物質放棄愛情,但願你們能共同奮鬥自己的家,。
-
5 # 劉女俠狂人日記
看你自己的選擇,你是真愛一個人,你愛他的點點滴滴,你愛他,就會愛他的所有。包括他的城市,你真心愛他,你願意為他付出所有。愛,就是這麼卑微,如果你願意按照自己的路子走,也許就會失去這份感情,一切看自己決定吧。
有得總有失,沒有任何事情是兩全其美的,相愛簡單,相處太難。你到底是願意為了愛情而犧牲自己的自由,還是願意追求自己獨立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抉擇。如果是我自己,我是愛情第一,我永遠會為我愛的人犧牲所有。所以每個人的選擇不同,這主要是看你自己的觀點。
畢竟來說,兩個人相愛以後是要結婚的,要共同走到一起。一個人,不是因為環境來適應你,而是你自己努力的去適應這個環境,所以只要真心相愛,走到哪裡都是幸福快樂的。因為有愛人在身邊,他就是你的全世界,就是你的天與地,哪怕吃苦,哪怕吃糠咽菜,只要跟他在一起,那也是無比的愉悅,幸福快樂。
沒有愛人在身邊,形單影直,哪怕吃著山珍海味也是痛苦寂寞,也是無比的孤獨。所以在我的生命世界,愛情最重要,這一生為了愛情,我可以犧牲所有,包括自己的生命都無所謂。因為我就是一個為愛執著的人,為愛痴狂,為了我的初戀,畫地為牢,堅守內心的執著。這一生一世永遠只愛他一人,任憑溺水三千,只取飲一瓢,因為他就是我生命的全世界。
回覆列表
很簡單的問題,如果你喜歡你男朋友,你就跟他留在自己不喜歡的城市,如果你喜歡那個城市就去那個城市,離開你男朋友,最好能帶著你男朋友一起去你喜歡的城市,取捨的問題,魚和熊掌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