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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科技民生

    兒子下樓撿衣服,踩壞能承重3頓的井蓋,母親竟向開發商索賠

    沈女士的兒子在杭州上大學,為了方便上學就租住在杭州的某小區裡面。前陣子,衣服被風吹到了小區的綠化帶上,兒子到下樓撿衣服,不慎踩到一個窨井蓋掉了下去,造成了嚴重的小腿撕裂。沒過三天,物業就帶著花籃上門來了看望:人沒事才是最重要的,要沈女士的兒子好好養傷,等傷好了再說。

    沈女士認為兒子受傷應該由物業和開發商來承擔責任,現在兒子已經康復,沈女士就向找到了物業要求賠償。這其中包括兒子的醫療費1000多元,兒子此前買的動漫節門票200多元,也因為受傷無法成行,再加上營養費和交通補助費等等總共大約3000元錢。

    但是,物業認為這是開發商的責任,讓沈女士直接和開發商聯絡。結果,開發商出具了一張井蓋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給沈女士,並告知沈女士:井蓋是合格的,沒有問題。你兒子160多斤,分量太重,踩的方式也不對,當然會導致井蓋破損啊。因此,這個事情最多最多隻能算是一個意外,我們是沒辦法賠償你的。開發商表示如果沈女士不服氣的話,可以去找第三方做一個井蓋的質量檢測。據瞭解,這次出事的窨井蓋實際上是個草盆井,在該小區裡面還有很多。有的已經種上了花花草草,有的則只是蓋了一層塑膠草而已。記者聯絡了該草盆景的生產廠商,廠商卻說,草盆井一般都是不檢測的,因為是用來種花種草,也不會有人車經過,所以沒什麼好檢測的。而根據相關規定,草盆井是不能當成井蓋來使用的,承重力要達到3噸左右,並且不能安放在有人車來往的道路上。

    就算說草盆井是合格的,井也是合格的,但把草盆井當成井蓋蓋在上面就是不對了。想來開發商應該是把這種只能用來種花種草的草盆井當成井蓋來用了,這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雖然說綠化帶平時確實不會有人來往,但是還是會有一些綠化維護人員需要經過維護的,一旦踩到了一樣會受傷。就算不能換一個鐵的井蓋,那至少也立一塊提示牌吧,結果開發商還用草皮把草盆井給遮蓋住了。

  • 2 # 大話精說實話

    開發商肯定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井蓋,最基本要能承受人的重力,這樣才能保證小區所有人的安全,才160多斤就踩爛了,不是偷功減料,就是蓋使用期限已到,該換卻沒有換,所以開發商有責任要承擔賠償義務。

  • 3 # 宋公明5

    孩子踩壞井蓋小腿撕裂,開發商拒賠稱井蓋沒問題是孩子太重了,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本案可以與另一案件做一對比。

    投藥滅鼠卻毒死羔羊案

    老趙是當地一小鎮的村民,在自家的菜地上種了不少的青花。由於出現了自己的莊稼出現了被老鼠啃食的情況,老趙就將拌有老鼠藥的玉米粒撒在菜地裡,準備防治鼠害。

    不巧的是,鄰村的放羊人段師傅有一批羊正好路過老趙的菜地,奈何散落在地上的這些有毒的玉米誘惑太大,這些羊吃了後,紛紛到底中毒死亡。

    事情發生後,老趙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自己投藥毒老鼠的正常之舉,卻惹上了官司:

    老趙涉嫌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這還沒完,由於損失了20多隻羊,放羊人段師傅為了挽回損失,有將老趙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損失3.4萬餘元。

    本案中開發商認為草盆井是用來種花種草,也不會有人車經過,所以這個事情最多最多隻能算是一個意外,我們是沒辦法賠償你的。

    鼠藥毒羊案是在自己的田地裡施撒鼠藥,目的是為了保護農作物,這應當性於生產行為。這和用農藥袋子裝產品銷售之類的過失是不一樣的,其生產行為並不必然涉及公共安全,遠離人煙而且一看就知沒有油水可撈的農田,他人沒必要也不可能來此,小孩更不可能進入。羊群闖入不也是意外情況嗎?可是法院判了他有罪。

    而本案,用來種花種草的草盆井明知是沒有承載力的,卻放在小區共公綠地的窨井上,自以為不會有人車經過,出了傷人事件卻稱最多最多隻能算是一個意外。荒郊野外的農田本不會有人經過,出了毒羊事故都要被判有罪。在小區裡面到處都可能有人活動的地方,無視公共安全,擺瞭如此危險的井蓋,簡直就是放定時炸彈,遲早要出事。反而沒有責任,這個理能說得通嗎?

  • 4 # 晴朗QLang0515

    碰上這樣的事情也是非常鬧心的,也需要很多時間和精力來解決。我覺得有兩點要注意。

    1.國標合格的井蓋都是會有檢測報告的。

    2.關於賠償問題,直接和間接損失還是需要協商的,間接損失的主張我覺得很難得到支援,畢竟花壇中並不是人們應該通行的地方。

  • 5 # 大叔探保

    這種事很明顯是在小區裡面發生的,小區物業負有相關責任。而井蓋是開發商整的,開發商也負有一定的責任。為什麼這麼說?

    1.小區物業既然收了物業費了,理應承擔小區業主的安全問題。而這種草盆很顯然不能支撐人的重量,小區應該放置警示牌提醒所有業主,不允許踩踏井蓋。

    2.小區開發商口口聲聲說這種井蓋質量合格,質量合格跟能否作為井蓋使用是兩碼事。草盆作為花草樹木的栽種盆,很明顯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你作為井蓋,就要考慮稱重問題,時間老化引發的安全問題。

    所以,這種情況下沈女士先跟物業和開發商溝通,如果溝通不成不用說太多廢話,一紙訴狀就把物業和開發商告到法院去。而這種情況下毫無疑問,沈女士會勝訴。目前物業和開發商都在推脫責任,所以溝通協商不成,就直接走法律程式吧,錯不了!

  • 6 # 廣生居士

    這個問題,就像殘疾人沒帶證不能享受殘疾人待遇一樣尷尬,你說井蓋有質量問題,可是它有合格證,你說你是殘疾人,你的證件呢?沒有有關權威部門發的證件,誰能證明你是殘疾人?!!!

    其實,好多有合格證書的東西,不一定都合格,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可透過質檢部門檢測或工商認定,看是否假冒偽劣產品。

  • 7 # 米粒兒春天

    首先,意外發生了,人無大礙是萬幸!

    作為開發商以及物業公司投放在公共場所任何公共設施都應該以公眾的生命安全為首要責任,並有義務在存在風險的場所,做出必要警示提示標語。顯然,意外發生前以及發生後,二者都有不可推卸責任,開發商其不作為行為,對其自身負面影響已經造成。

    對於受傷當事人,雖未成年,但從描述來看孩子年紀應該不小了,有一定的辨別能力,其隨意踐踏小區草坪,確實存在主觀過失。作為家長維權無錯,但同時也應該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最後,誰也不知道意外與明天哪個先到,給自己以及家人備足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備不時之需,還是有必要的。當風險來臨時,如自己沒能力或者外界無法依靠時,保險公司還算是可靠的。

  • 8 # 強歌1122

    塑膠盆景盆是用來植花草觀賞用的,物業用來當窨井蓋顯然是不安全的,公共場所井蓋的負重至少三噸。用個塑膠花盆當井蓋是臨時唬弄,開發商和物業說沒責任說法不妥。沒多錢的事,希望物業大氣一些畢竟你們這樣做法危害了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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