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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華蘋果

    謝謝悟空邀請!作為租客,如何與房東友好相處?其實是最普通簡單是事情,房東雖然大部分都比較愛算計,房東和租房者之間並沒有什麼矛盾和對立,只要按時繳納房租就沒必要去考慮這些事情,如果房東不好打交道乾脆換房就可以了,真沒必要跟自己不好相處的人長期呆在一個地方,如果覺得跟房東不好相處,再好的房子你住著也不舒心。跟房東打交道最好直來直去,如果房東人品不錯,那就可以當成好朋友交往也可以。

    我曾經在北京大興租了一套新房,房東是本地戶,分配了3套房,出租一套,我是公司安排的房子,當然是我自己挑選的位置,因為我覺得環境和房子的位置交通都很方便,所以當天看好之後就決定了,過了幾天我住進去之後,房東剛開始很關心,問東問西的,當然最關心的還是我在公司裡幹什麼工作,老夫妻也是農村人比較實誠,可是後來有幾次晚上我正在看書,房東沒有敲門直接拿鑰匙開門進來了,我很鬱悶,當然也沒有直接當面說房東的不對,上了年紀的人也要留面子,可是在我家裡一回家就感覺有人進來過,因為有些東西被動過,我很清楚,住了2個月連續不斷地的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曾經叫單位負責籤協議的人告訴房東不要隨便到我住的房子,說過好多次老人就是不聽,總以為自己想什麼時間進來就可以進來,很無語也很煩,這樣的人就算好好溝通也沒有用,因為他總怕別人拿走他的房子似的,後來我就搬家了,老人問我怎麼不住了,我只好說換工作地方了,這裡太遠了影響上班,我也不想撕破臉皮去跟一個老人爭辯,說他做得不對。

    有時候會遇到很無趣的房東或者不近人情的房東,根本沒有必要跟他交流,為了和平相處還是儘量不來往最好,如果遇到跟你脾氣相投的房東,就感覺住著比較舒服,說說笑笑的還覺得像個自己的家,很多房客和房東平時不見面不說話,月底收費的時候才會看見一次,作為租客,想要安靜的常住還是多給自己留一點空間,需要房東照顧就多和他和平相處,能不能有好相處,關鍵還是你的性格和房東的為人處世,所以有些事情不要勉強,我是這樣認為的,但不知道你是否也願意這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個性,我只是分享我的觀點和處事方法。

  • 2 # 大牌大熊

    1、租客和房東的關係。他們都是公民,有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在出租和租賃初期,有相互瞭解的權利,更有如實自我介紹的義務。然後經過協商,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合同中標明“出租人和租賃人的姓名、身份證號 、常年居住地址、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郵箱,合同具體約定內容:如租賃房屋位置、面積多少平米、家電等附屬物及價格,租金和租賃具體時間,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的變更和繼續,違約責任等”。雙方的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而成,所以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多大問題,出現小問題,拿出合同,各自責任和義務一清二楚,各負其責,各盡義務,省去許多煩心事,尤其是合理合法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說的複雜一點,房東和租客的關係有點微妙。有時房東為了儘快把房子租出去,故意隱瞞房屋缺陷,當租客粗心大意,發現時已經晚了;有些租客斤斤計較,入住後挑三揀四,違約養寵物、帶他人居住、晚上聚眾鬧得房東寢食難安,毀壞傢俱家電也不主動告訴和維修,搞得房東和租客關係緊張,又不能主動溝通,使關係逐步走向惡化。有的租客和房東見利忘義,鑽合同的空子,故意找茬,趕租客,轉租房屋;有的租客故意挑房東毛病,租賃期間內逃脫租金……二手房東侵害房東和租客利益,吃兩頭……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甚至對簿公堂。

    3、租客和房東的關係為什麼不明朗?不訂立合同是主要原因,口同約定很難奏效。房屋租賃市場中介不規範,甚至有些混亂。有房租賃的人都是什麼人?除了繼承,就是倒騰房子的中介公司在房屋低迷時的短期行為,他們把房價炒高,讓多數人買不起房,然後靠收租金獲利;租客沒房,更買不起房,租房又很貴,對房東確實有仇恨心理;這就是房東和租客的主要矛盾,無法化解!其實他們的關係表面上看是平等互利的,在有些地區缺房,房東就是主人,出租不出租是人家的事情,在追求最大利潤的前提下,租客的利益有所削弱。

    因此說,訂立合同、遵守法規顯得極其重要。依法把約定寫在紙上,共同遵守公民的基本物權和人格日益突出,共同遵守合同法才是必由之路。各位讀者,面對日益發展的房屋租賃市場,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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